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职能职责。 O,9zZ4+6RD4~1n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O4=,xd9!8Xq2,N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t9~5uS8~6Sx9~3u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O3:1ME2+3av39E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z8?,ID4:1Ak3-4U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w4;4RD2~8rb9;7I
5.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O6?9yW71lb,8r
6.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K9!7mH5!5Oh6?4N
7.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A6-50y4!3NL78k
8.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H8-2gM96wH2+2V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l5.8NT,+5TF1!,d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b7.5pM,!3xM3~1v
1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03=7VO9.6yD4;5r
12.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T7!3bQ8.6tf1-5r
13.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u2?4Lo78zX9;6s
(二)机构设置。 S4;6Yv2+8Gs,.1c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本级现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s4?8Xz1?8VE6~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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