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职能职责。 l3?5Vb1;9wJ3.3x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09+4MD6:2TK2;,K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A4:7UC5!,dj5;9Y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f8+4NZ1;6gB2?6G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p6=9xG2:8xq,?,T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p,+6BF5-,tZ,-8o
5.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e3;3zG5;5ba7~9t
6.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D9;2FL3+3zV7+2a
7.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M2=5vP3.3AL7-2X
8.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b,;3Ku7;4sj3.80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k5:4Oz84XT5!3r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f4+5gz7-2BV6.4j
1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w6!8rB9;7Bs1;1w
12.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J7:2Vf9+5QN3=7e
13.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x6;4im6;2oQ,!,u
(二)机构设置。 Y9:8dU2~9gP6=1R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本级现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P4,la7:7jR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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