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双江镇城南街双水巷,于2009年9月实现整体搬迁。全院共有编制50个,实有在编在岗人员43人,其中干部41人,职工2人;配备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含非党副检察长1人);党员43人(其中退休14人);本科以上学历39人,占90.7%。目前,全院共设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室、公诉室、民事行政检察室、控告申诉检察室、林业检察室、技术室、法警大队、案件管理中心等15个职能部门。 F5:2my5=,Qd1-,r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及全县人民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职责,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塑造了检察机关廉洁高效、公正文明的新形象。2011年以来,我院先后荣获省文明单位,省文明卫生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省基础建设创新管理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检察系统执法状况优秀单位、县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先进单位等80多项荣誉,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场会在我院召开,并全面推广了我院工作经验,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2015年我院副检察长刘彩娥同志荣获“2014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及2015年度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3年4月,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标兵单位称号,成为全市检察系统,也是我县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V8=6iA9=7mJ7.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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