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介
一、机构设置 G9-5tE1!8Hu1.,l
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海口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7年6月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00—2003年按市政府部署,完成下属土产公司、日杂公司、煤建公司、农资公司、蔬菜公司、果副公司、回收公司、供销大厦、贸易公司、供销车队等10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10家国有企业已退出商品流通领域。现有下属四家第二公司(土产、日杂、蔬菜、果副),三家基层社(长流社、海秀社、东郊社)。根据海办发[2004]36号和海办发[2005]1号文件,海口市供销社接管原琼山27个基层供销社。 根据海编[2006]48号文,市供销机关内设5个正科级职能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基层业务科、经济发展科、行业管理科。 C,=9hq2.3LE,;1v
二、职能划分 L,-1nC,.,YU1~60
市供销社以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为宗旨,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行业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基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供销系统经营网络,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o8,vA7?5Pe7+8Y
三、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 e8;2jl2:3Yi94Q
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36名减至27名(含工勤人员3名),其中社领导3名,办公室8名(含工勤人员3员),党委办公室、基层业务科、经济发展科、行业管理科各4名。 海口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11名,其中办公室3名,党委办公室、基层业务科、经济发展科、行业管理科各2名。 市供销社机关现有干部职工27名,离退休干部职工28名。 f5.8pB6:6QJ5.8M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供销社系统的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供销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二)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食用碘盐等行业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组建各类行业协会。 (三)坚持为“三农”服务宗旨,增强为农服务功能,指导基层供销社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整合、改造、提升供销系统的经营网络,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负责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及时反映供销社系统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代表我市供销社系统参加全国、全省供销社的有关活动。 (六)负责供销社系统党建、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干部培训等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i5.,0d5~8cx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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