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河津市监察委员会简介
组织机构 P1~2oI5~7Xh,;7T
【内设职能部门】 k,=9cH8;4Md9:9C
河津市纪委监委内设16个职能部门,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c8~6kV,?8FJ67a
设置6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微机网络中心、舆情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审计中心。 b8-8xK8:9na1+9M
内设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n2=5Ma3~2qX7!5Z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m2+6aX8-4My9.9H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内审和资产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信息网络安全职责的单位;负责机关和综合派驻机构的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归口受理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事项等; y4;5qB,=5uo3!4R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市纪委监委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相关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起草、修订全市纪检监察相关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A6+,WP3:5GL8!3H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综合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党群工作等。 G2-,BR8+6Iq8?9O
(二)组织部 n1+6fc7!7vz2.3T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学校、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干部培训职责的单位;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等。 U5~8NX5:3eu6.9m
(三)宣传部 w55dj8=2xf47d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及网络舆情收集梳理、研判处置职责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Y8+1Km8=7ff37l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c6?8rk6=8hH9~6r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运城市、河津市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并对查处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综合分析、通报爆光;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综合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梳理汇总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各项数据,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分析报告;发挥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审核把关职能作用;综合协调全市监督检查工作;对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 m2!8NR5.3sw3!2R
(五)信访室 W6~3oP1-2Rh,!4E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以及其他单位转来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按有关规定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或其他部门;受理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归口管理机关承担信访举报职责的单位,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d1-,kj4.8sE6+5z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X8~7eZ9=4Mw4~4k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信访室移送的,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运城市纪委监委交办或者指定的,领导批办的,以及其他县(市、区)和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运城市纪委监委;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办理现任市管干部和拟任市管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工作等; t7~9XS1?8Dv3?7Q
承办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与服务保障,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参与有关调研和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时收集汇总有关重要情况并向市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报告等。 P8-4Wk4.2ti2-7i
(七)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 n7~1r02!1yD,8B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做好问题线索的日常管理,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意见,承办谈话函询工作,对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需要初步核实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督促所联系单位落实巡视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会同机关有关部门对市管单位和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线索按程序进行处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C7.8An1~3x08!5l
(八)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 h9?8Mj1-2Fy3;5N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K,;1lK7-5bH9+3l
(九)案件审理室 f6+6cN5=6M01:1U
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p2=2Uo2!1Wf1;6s
(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w4!3K03~8Av7-7S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市委巡察机构干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干部,乡镇(街道)纪(工)委干部,学校、医院纪检组长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i6-3xt2?8RU3.8y
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p,=1MB6!1wA3?9v
(一)河津市纪检监察微机网络中心 D,:2XC2!2FF5!1z
受理网上举报,对各部门和单位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的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承担网络系统的技术指导和维护工作。 y3;3jW,:7OL94g
(二)河津市纪委监委舆情中心 i3-6oi2+6Pp2:3E
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网络舆情工作,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舆情进行预警、监测、分析与研判;关注网络动态和群众呼声,及时向社会发布官方消息,进行舆情引导。 D8:1nU7?70Y36p
(三)河津市纪检监察培训中心 k7:3MZ3?2TZ1?7j
组织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对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党课及警示教育。 Y6~,zE2~6Gz,;3W
(四)河津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 V1!1GF4=,Jd,-1S
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规划设计、建设指导、技术研发、标准设置、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和普通密码设备管理;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q3;4Qu8.,Uj,!3p
(五)河津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 L44wg1?8XY6.9H
负责安排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组织重点领域、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及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U8:1xe5=8SB98o
(六)河津市纪委监委审计中心 x1?5Ms2+8SD6~5r
配合经济案件查处工作,对被查单位和个人进行财务等方面的审计;为案件查处提供线索和依据。 s7!2iB6:6Xu8=5w
【派驻机构】 l5?,No6!5M087W
河津市纪委监委设置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一至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04!7Kc1~8Cv,4u
河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职责: y,:7ub8-4uZ4-8D
根据党章、监察法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委统一设立派驻机构,名称为中共河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河津市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 Y,-1Eq9=3ac,:1N
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监委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的日常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和股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监督。 S2:4zO92tv1:1o
1、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市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j1,Po1:,GQ,~6z
2、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股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一般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P4?6ah7+1zz2!3k
3、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C8;4Dd7+30l2~9D
4、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做好巡察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察的日常工作。 L8:2eI4:5Bu5:7L
5、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市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m2-8Kr7;1gT1~3s
6、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市管领导的股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市纪委监委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A7;2TD8:2Bu3!,F
7、按照管理权限,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v9;7bR2+7uu2+6M
8、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J1-7VG4=7mL6=9N
9、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g4,Yz9-3aG5?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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