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简介
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成立于2017年,现有一支层次高、潜力深、实力强的科研、教学团队,有专职教师16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7人,具有博士学位11人,校内硕士生导师10人,校外研究生实务导师5人,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荣获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1人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人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1人入选“甘肃省陇原人才”,3人入选“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1人入选“中达环境法青年学者”。学院教师多人担任中国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自然资源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世界自然保护同盟土著民环境习惯法与人权专家委员会委员等学术职务。 X41Sf9=8xX,4A
学院积极组建学科团队,推动科学研究上台阶。团队成员先后在《中国法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权威、核心期刊刊载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在商务印书馆、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权威出版机构出版专著、译著10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研究成果获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10余项。 Q7=7Qm8~7fk8;6B
学院不断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在教学实践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科研相长,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具有特色的课程教学体系。2016年《环境与资源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被评为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2020年《环境与资源法学》本科课程被评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21年《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团队列入省级教学团队。与省高院环资庭、林区中院、矿区法院、小陇山林区法院、上海市汇业(兰州)律所、甘肃端方律所等多家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聘请省内外15位环境司法实务专家作为研究生实务导师,参与研究生培养与指导。 O8:,OF,~5Du6.7t
学院注重学术交流。先后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年会、首届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论坛等学术交流50余次。学院成功承办了“首届黄河保护法治论坛”“新时代法学期刊发展与环境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等多场学术会议。 g3+1yL1:70M9:9k
学院积极拓展对外合作。先后与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美国佛蒙特法学院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学院现有甘肃省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甘肃省环境司法研究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合作建立了“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甘肃政法大学科研基地”“甘肃省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甘肃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等研究生培养和科学研究平台。 w5=8Dd6+7MN4!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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