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唐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刻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务实创新发展,取得优异成绩。 08~4nO6~7Rj8.8d
唐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8年,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中山北大街5号,建筑面积3982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根据省编办、省检察院批复,政法专项编制43人。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政治部主任1名,专职检委2名。内设机构5个,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6正9副。设立党总支1个,党支部4个。 D2;9ih1?6kl9?5n
2003年以来,院领导班子被省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控申接待室先后三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被高检院授予“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省检察院授予“八化建设先进单位”、被保定市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多次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称号,2名同志记一等功、3名同志记二等功、21名同志记三等功。 K4~7ub,.4xV2.,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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