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1950年5月,成立平乡县检察署。1954年更名为平乡县人民检察院。1958年11月,平乡县并入钜鹿县,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并入钜鹿县政法公安部。1961年5月,钜鹿分县后又并入广宗县人民检察院。1962年3月,恢复平乡县建制,重新组建了平乡县人民检察院。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检、法合并实行军管。1978年7月,平乡县人民检察院恢复建制。 i6;2yT3+8qE9:90
回顾以往,一代代平乡检察人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忠于职守,发扬传统,不畏艰险,勇于担当,披荆斩棘,履行职责,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赢得了辉煌的荣誉。让我们共同铭记他们名字、他们的事迹以及他们的年代。 N,?8Fs1+9mb,+6w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Z7=6he6=3LR9;,c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全体干警精诚团结、甘于奉献、攻坚克难,筹建了集办公、办案等功能为一体的技术办案综合楼。楼内设办案工作区、案管大厅、检务大厅、阅览室、档案室、荣誉室、健身房等。更新办案用车11辆,购置电脑82台,移动同录设备2套,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为5A级。建成了视频会议、机要通道、同步录音录像、楼道广播等系统。完成检察内网分级保护,办案软件正式运行,实现了案件网上流转审批。基础建设和信息化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办公办案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物质技术保障。 Y4.5yW8-9uP8!7x
全面推进“四大检察”,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检察工作新理念为指引,聚焦主责主业,在“重塑性变革”中做强法律监督,不断完善“三大监督新机制”。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站在国家治理层面评判检察办案质效,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着力做好民生检察工作,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公益诉讼,在“求极致”中不断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检察事业深入发展的统一。 d1:5RZ8-6Gj7=1Z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连续被县委评为优秀领导班子,被市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2年首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Z3=,bC2:7gV9.4b
展望未来,我们将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重自强、谋发展”的总体要求,再增措施,再鼓干劲,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绩,谱写平乡检察新篇章,为法治平乡、平安平乡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S5.2tk4-1PB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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