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华东督察局 简介
华东督察局为生态环境部派出的正厅级行政机构,在所辖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等地区域内承担以下职责: s57jz1;8NQ6+,E
(一)监督地方对国家生态环境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执行情况; f5:1iT5-2Sv3:2M
(二)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S6=2ej4-1Oq,!2q
(三)协调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 U5-5vn,=5TF87o
(四)参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空气质量保障督察; H,~,ry7;,yZ3:4Q
(五)参与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调查处理的督察; K9;3zE7?,oq1+3i
(六)承办跨省区域重大生态环境纠纷协调处置; b7+9cw7~,Xu5?8E
(七)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查办; z8~9MJ5~8zl6!8j
(八)承担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Y4+9Ot2?3xn1.9p
机构设置
华东督察局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督察一处、督察二处、督察三处、督察四处、督察五处、督察六处、督察七处。 e1!4zy9.9a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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