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g8-1Pe6~3pt4,Z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落实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Z8.8eF5:4YN9?8W
(二)负责地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全市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o1.3TW,!9XD8;4N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Z7=4ZD1+1Wr3:9s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全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y,+1CF6;9KX9;6e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J4?8PD,-3zJ33y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沙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p8?,BD1:4cz7+,b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全市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核材料管制工作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 J5?5tu3~8nh2;7K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p3~6Cs29aH8;5w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I9;6LZ3:3xN5:20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减排规划和政策。 G9:7r06+2YU7.,G
(十一)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促推进督察整改;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k6?4ON9;3oc1:,Q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和行为;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t4+9mk9=8GL73v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I1~2bg,-,jM9=2V
(十四)承担生态环境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S3+8Fk1+4mo4.3i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d5:3xS1;2ea2+,u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全市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实行直接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建设美丽古林市。 w5!4fH5!9Ga1:6S
二、内设机构 W9~4Un9;7Wv6~3x
(一)办公室(对外合作处)。 M6.7zC7;5nQ1-3B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保密、文字综合、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议案提案、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O5!9dQ9.5HQ7.1h
(二)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办公室。 Z6+8Dc4;1va,.5z
监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督察督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承担配合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S2.,ts,+5Nw6=4f
(三)综合处。 C3!5iw39Ui7:2O
组织起草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总体协调工作;承担业务综合材料起草工作。承担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O2~6Jr2:4zQ51i
(四)法规处。 g4-5sN9!4DQ1:1W
组织协调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实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协调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工作。 I1?6Sb4~5TL5!9O
(五)科技与财务处。 j7.1fU7!3MU,~7v
承担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U9?9ED1~2eF2?3j
(六)自然生态保护处。 L7!2qe7;3hE4!2J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生态空间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U7?3tR2.,NP1:5f
(七)水生态环境处。 y,10I4!1of1;3Y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及相关规范;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水体断面水质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c8.6JJ3:3zO7!1J
(八)大气生态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z9?4dE7-3EC4;9j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协调开展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具体工作。 T5-1Nv2!7oY3=6L
(九)土壤生态环境处。 p1-8dw9.9Sd6~8a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范;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拟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o4-2Oz6-1Ta2=3Z
(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X,+3gf9~7tW1-6j
负责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有关政策的拟订;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重金属排污许可、总量控制具体工作。承担核、辐射、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承担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与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核与辐射环境信访工作。 C4!5hd,?3zB41H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v2:3yN9=4sP,.3M
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三线一单”工作;负责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的日常考核。 j,+5pl76p0,:6M
(十二)生态环境监测处。 L6:8sq5+7Rc7.8n
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负责管理社会化检测机构,统筹协调全市监测工作;负责相关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工作。 L5;3gp8!,Kz7;,k
(十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推进办公室。 T5=2bQ,+6Nr4?4o
负责统筹协调跨行政区域、跨部门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拟订和实施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和水功能区区划;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z8~9PG7?4TQ3!1Z
(十四)人事处。 a1:7pk5.8Jv,-7X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党组负责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q8:,0L8=,QQ8=6A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检测、检验、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授权办理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U2:6PD3;6yo8;5t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v3:9FO4:6RX85d
事业单位
一、吉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M7~2Yt4+7bz6.9b
提供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咨询服务、环境技术开发及环保产品技术认证评估。具体职责为承担为本省、市环境管理服务的科研任务;环境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方法、评价理论的研究;承担本市公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 u8?4ul7~6NJ6-4c
二、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S8?1Fq5!3wd7~,o
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县(市)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职能。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u1=6eQ6~2003:7X
三、吉林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信息中心) f6:2Jx2:1pc,+2s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策划并组织实施全市性大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维护环境保护宣传阵地;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推进全社会环境文化建设;指导县(市)、区环保宣教工作。负责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 O2.9gX,~7Yg9!,a
四、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n4+6AW,5rH8;9r
负责拟订全市环境监测规划和制定环境监测计划;负责全市污染源调查,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承担全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和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查检测,提供相关监测数据;承担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承担全市环境执法监测工作;负责对县(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的业务指导、质控考核、人员培训等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p2.60g7-3td1!8U
五、吉林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吉林市辉发河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J6!4tf4:2da5;3w
为环境安全提供应急监管保障。 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及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 制定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系统 开展环境安全、环境应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承担全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的购置、储备和调运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规范环境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负责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分级、分类建立全市环境风险档案; 调度、汇总辉发河流域各县市水污染防治情况、发布流域水质通报、开展跨流域主要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 f,;7RI1-7wI5~7c
六、吉林市固体废物及放射源管理站 q58fH7,PG5=4R
为维护环境安全提供监督保障。协助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省放射源管理中心、市环保局相关处室对固体废物、放射源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固体废物放射源管理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协助管理辖区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交换、处置等工作,参与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进出口审批,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污染事故。 Z5=2Px,.5Yq55Z
办公时间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B4:7zJ9:8wI23Q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o,~1yj,1GC9-6I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