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华北督察局 简介
生态环境部华北督察局是生态环境部派出行政机构,驻地北京,在所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等区域内承担以下职责: R1?5xl7.9xU5.6O
1.监督地方对国家生态环境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执行情况; A9:3fC8!50S9?6N
2.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 k3;4vJ7=,oc,-7X
3.协调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 b,.1cs2-9PC7-6d
4.参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空气质量保障督察; r7-6lU3-1vX,.8s
5.参与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调查处理的督察; Y4?6dI8:9bi6+5g
6.承办跨省区域重大生态环境纠纷协调处置; A9-3xA9;8kF9:9X
7.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查办; s,+4Zz6!9wE5+7K
8.承担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i2!7Ll2-7df1!7J
根据以上职责,内设10个机构: I8=1as9~4cx,?9v
1.办公室。承担文电、会务、保密、安全、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q3,k0,=5mc5+4b
2.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承担党务、纪检、人事等工作。 c5;4rT2-7ab8;6O
3.督察一处至六处。分别承担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等省(区、市)的相关督察工作。包括: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参与空气质量保障督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调查处理督察,承办跨区域重大生态环境纠纷协调处置,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查办。同时,督察一处还承担督察业务综合协调工作。 R5=2oz8-9mM3;8g
4.督察支持一处、二处。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开展相关督察工作。 a6+2Pt9:8Ha4=3j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