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鹿邑县城伯阳路西段,有在职人员97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5名,设检察长1名,其他党组成员4名。下设一处(政治处)两局(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检察局)24个科室。 w5=1CU6?6Lv1=1w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承担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y,+7VS7:2ak7=5o
新形势下,鹿邑县检察院结合本院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以素质建院为核心,以教育、激励、表率、监督四个机制作保障,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目标,狠抓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各项检察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近几年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着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从实际出发,在队伍建设中狠抓一个“聚”字,在机制建设中体现一个“严”字,在业务建设中突出一个“创”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辖区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y1;8IG4=2Wu,!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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