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K9=4tS6;,Be2!8i
2004年2月,张家口市人民政府设立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2005年,市委、市政府明确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名单和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授权市国资委监管国有资产的企业131户,重点对45户大中型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2007年3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改革,实施属地化管理的决定,将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移交企业所在县、区管理。2010年8月,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中,改设为张家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原来的市政府特设直属机构改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K,.8gS6;3FX3.40
主要职责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y7-6uY5~8Mw,?3H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J9+9VM4.1qJ,-3n
参与企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h7?4Io1=2nx5?,a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I6!2vJ8=5rp1.3E
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I7?9bC,:4zM1=4t
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m6!7je7~5nO8~9Y
参与制定国有资本运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监督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E8!5oH4+1zP8:5c
按照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要求,遵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依照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y,=3Gs7=5kW2;9v
依法对县区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驻张中省属国有企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g5:,UB,;10s2=1B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9-,VB3-8jT,~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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