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绥阳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1年11月,1978年11月恢复重建。现有内设机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含法警大队)和办公室5个。在历届院党组和检察长的团结带领下,绥阳县人民检察院走过了起步、发展、壮大的呼学岁月,在不同历史时期,均为绥阳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1990年以来,先后获得省、市、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表影。终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矢志不渝,与时俱进,为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履职尽责,为维护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格尽职守。 r3!7LZ8?,hZ9:1G
近年来,我院先后获得“第二批贵州省基层检察院建设“4+1”工程示范院”“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文明单位”等荣誉。 R1-5wZ3-1KD8~70
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法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w9.8VR7.5GC,=8d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d2.9iH1-1NA1~9d
(一)对依照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m7~3iO1;7ud7=8h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L94fN5=3vE5:8U
(三)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和调查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E6;4zT63Nu3;1E
(四)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p4;2yd1?9kk4~80
(五)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M7?8ho,~4GF4-8M
(六)对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的执法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y,;7Oy4;3nQ1?2s
(七)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k8:3jj1~3rO,:1H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e2?2sd3~1j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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