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最初名为剑河县人民检察署,1956年2月改称为剑河县人民检察院。1967年9月“文化大革命”实行军管制,1968年12月被撤销,1978年7月恢复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因三板溪电站建设,县检察院办公地点由柳川镇(老城)随县城整体搬迁至革东镇(新城)。2007年4月18日,总投资313.95万元,建筑面积2490平方米的检察院新县城办公大楼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县检察院经过几十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艰辛曲折的发展历程,现已成规范化检察院。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后,重新确定机构编制和职能,实现内设机构的重塑性变革。改革后内设机构由原来的8个缩减为5个,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实现机构精简,提质增效。 强化检察人员素质,打造铁一般的检察队伍。现有中央政法编制29人,工勤编制4人,实有在册人员33人。 p4=8dM4~7af3-8t
剑河人民检察院忠诚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秉持“求实尚法,公正严谨”的院训,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较大成绩,检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2006年以来,在队伍建设、检察业务、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多次得到省、州、县党委、政府及省、州检察院的表彰,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x1!3jx9-80i6?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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