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9年4月,下设四个科:计划综合科、资产采购科、资产统计与管理科、设备管理科,现有工作人员8人。 q2.7cr3~,KY4:,A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资产的一级管理机构,属于学校行政业务管理服务部门。国资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维护学校资产产权的完整;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土地、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家具等)登记入账和数据库管理,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及损失;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家具等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各类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运行管理和监督等,为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提供条件支撑与服务保障。 h4:1uC39qF,-1h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省重点大学为目标,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本着全心全意为全校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宗旨,不断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程序,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效能,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p3:4Mf9?,vf8=6q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n2=1aH7!7Vw4+4h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u7!7Gs5~3R02.3x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各资产与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t5+5um2?5FF8:2R
2、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负责建立好学校固定资产的一级帐户并加强管理,定期普查、通报结果;作好包括学校土地、房屋、各种仪器设备、家具、文物、图书资料以及陈列物等资产的宏观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学校各种仪器设备的验收、建卡、建帐等工作。 P1!6UX7?5tO,=2j
3、负责组织采购学校教学设备、科研设备、行政办公设备等物资,组织人员开展采购招标工作;制订所采购物资的合同和所采购物资的验收工作。 Z6.4px,!7RF4-2y
4、协同科研处、教务处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 a,-,Rb2.1PT1:7R
5、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学校重大项目的评估、论证,协助相关部门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计划的论证、评估以及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考核。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确保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安全高效,提高使用效率。 n4+,uW5:9bi6=9w
6、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归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纠纷。 w5~6uE6!4cW8+4R
7、负责学校闲置资产的调剂、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开发利用,促进资产有效使用与优化配置;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出租、报损、报废,并办理相关事宜。 N3!6tv9.7el4:1N
8、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统计上报工作。 t6+7ZC2-6Jc3?1z
9、完成校党委、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C7~9pw4;3Ai2;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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