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简介
主要职能 S9:8OA2~4Ye3!3q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参与起草并组织实施地方立法权限内涉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x,7PO,,Qc9.10
(二)拟订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等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及人才队伍建设。 O6;1Tp7.1rk3-3H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市级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l4;4uN6-9Bd5.3N
(四)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龙岩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广播影视节目,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V9+60b3~,XR2~1q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科学化。 C7;60H,!6Qb8!,F
(六)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建设。 b8:7wv1+9gY8:1j
(七)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拟订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措施,负责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实施和产业对接,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W2-6LF9?,sT,;1L
(八)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W4=,bR4;6MX5!5C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景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k9,Zn3~5Ml,5U
(十)拟订文物(含水下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文物考古、文物保护修缮、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及信息化工作。承担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X9!8mI7+70o6~5Z
(十一)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和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市场的行政管理,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报社、杂志社等派驻机构及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各类新闻出版违法违规活动。依法管理网络出版工作。管理全市版权工作,依法组织调解全市著作权纠纷案,依法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r1:2Kr4+8kX5-8L
(十二)指导全市广播影视事业发展,负责广播电视、电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广播电视、电影播出内容、信息网络传播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监管,负责对辖区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传输、覆盖、运行维护、技术检测和安全播出监管。监督管理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监管电影制片、放映工作,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推进广播电视、电影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t7.3sP9~2jB3-,u
(十三)指导、管理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文化、旅游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推动龙岩文化和旅游走出去。 F2~4JJ4:1Aw4!,P
(十四)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有关职责。 b4-3ns6?,kU7!1n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V7;8MF,?8Wy2.5a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D4~,QF7.7Oo7-3C
1.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文旅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电影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负责电视以及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的监管。市工信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 F3!8Ke2?4WW26g
2.与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省政府授权在龙岩中心城区及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X3;2Cy,=4VZ3:8l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综合文稿起草、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接待、信访、绩效管理考评、工资福利发放等工作。统筹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信息化工作。统筹指导文化和旅游局应急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文化和旅游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工作。指导市级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W4+3lS5=9xr,.1C
(二)人事教育科。拟订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人才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指导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系统培训计划,负责在职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行业职业教育、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系统表彰奖励。 K7-9cQ5:7Oh8:2Q
(三)艺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拟订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龙岩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措施。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按规定承担龙岩居民赴台港澳旅游的相关事务。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宣传推广活动。 i38ez3;,qC,!5S
(四)公共服务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统筹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帮扶相关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Z9!80C3-8oM,.3n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目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展览和传播工作。指导并推动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开展客家文化研究工作。 n2=4Uq8;4fI9+6X
(六)文物科。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实施和协调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指导、监督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开发利用等业务。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革命文物和旧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指导文物保护机构和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建设和科学管理。监督指导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技及信息化工作。负责文物文博领域统计工作。承担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I2~,Vd9:2JE4-,H
(七)产业发展与科技科。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措施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策划、招商引资、产业对接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群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产业会展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统计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t7=,hg4=2fu33U
(八)资源开发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市场规划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市场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统筹实施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指导、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文化和旅游品牌的宣传推广。承担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市场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承担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E1:6pn5-2VI1.,P
(九)市场管理科。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统筹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安全生产、综治等宣传教育、防范监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领域统计工作。 w6.,Rf1;8mI77B
(十)新闻出版管理科(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负责全市新闻出版、版权的行政管理工作。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报纸、期刊、侨刊乡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各类新闻单位、记者站及派出机构的监管工作;组织对市级各类出版物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印刷业、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印刷质量的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印刷行业、出版物发行单位、报刊、驻地记者站和记者证的年检审核工作。负责版权保护和管理、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指导、查处新闻出版(版权)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出版物的鉴定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指导新闻出版业相关社团组织开展工作。拟订全市“扫黄打非”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区域的工作。牵头协调对印刷、复制、发行、传播淫秽色情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新闻出版领域统计工作。 f9=,Dr4=8Ku9:8K
(十一)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科。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执行广播电视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管、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内容质量审查、节目评价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拟订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广播电视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督促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落实辐射设施的污染防治措施。监督管理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查处广播电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广播电视领域统计工作。 n6?,HE1;7pw,~6p
(十二)网络视听与社会传媒管理科。组织实施媒体融合技术标准,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网络视听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指导、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依法承担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核、管理工作,监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推动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履行电影行政管理职责,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和放映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农村电影、城市广场电影放映工作,指导、监督数字影院的管理工作。 C3:1zP9-2Uj5:,c
(十三)政策法规与审批科。组织起草拟订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市一级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核准、审批、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相关事项的审核、核准和审批工作。 08-2PM9-1Jl21b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J,2bv6+1co4-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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