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随着新中国的诞生,1955年2月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60年来,兴安县人民检察院经历了文革中被夺权后于1978年6月恢复重建,现办公地址在兴安县志玲路302号。 J4.2BC41YF2~9S
我院现有内设机构5个,即: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设立了4个检察室,即:兴安检察室、溶江检察室、界首检察室、派驻兴安县看守所检察室。兴安县人民检察院有政法专项编制35名,现有在职在编干警30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3人、检察辅助人员11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其中男干警19人、女干警11人。)学历方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8人、大专学历2人。兴安县人民检察院班子共4名,其中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2名,政治部主任1名。另有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现任检察长为文明(男,任职于2020.05—至今)。 t3-9KU5.6Mz4:2D
近年以来,我院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兴安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我院获评“全区和谐单位”,连续三年获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我院干警杨丽获评“全区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吕刚获评“全区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能力”,陈建新荣获“全区打黑除恶先进个人”。还有一大批干警被桂林市检察院授予集体和个人三等功及嘉奖。 d5:5Za5;,JP3: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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