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大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介
【人大机构及工作概况】 2015年广西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247个,其中,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14个,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110个,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1123个。各级人大代表10.53万人,其中,驻桂全国人大代表88人,自治区人大代表693人,市级人大代表5261人,县级人大代表2.37万人,乡镇人大代表7.56万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有组成人员6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7人,秘书长1人,委员56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设有法制、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农业与农村等8个专门委员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厅、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民族工作委员会、研究室等6个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E5;8tY1=8pS,~7x
年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案14件,通过9件;审查南宁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县自治条例8件,批准7件。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一府两院”的9个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 检查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6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1件;作出决议决定4件;决定和批准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1人次,指导选举单位选举或补选自治区人大代表24名;代表提出的7件议案以及657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6-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交叉结对就广西“十三五”规划编制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活动,形成《2015年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综合报告》,提出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现代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创新驱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力度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构建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等意见建议。7-8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4个调研组,深入14个设区的市、20个县(市、区)、16个乡镇开展调研,召开36次座谈会,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经自治区党委批转全区执行,进一步规范了县乡人大机构建设,细化了县乡人大履职内容,加强了县乡人大履职保障。11月9日-28日,举办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培训班,对设区的市人大100多名干部进行深度的立法业务培训,加强设区的市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确保设区的市正确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12月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对新形势下我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部署,明确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对依法做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认真开好县乡人大会议、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提升县乡人大代表工作水平、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党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月内,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对实行宪法宣誓的人员范围、宣誓誓词、宣誓组织、基本规程等内容作出规定。加强改进新闻宣传报道,向记者开放常委会分组会议,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在自治区主流媒体开设人大工作专栏,发挥《广西人大》杂志和广西人大网新闻宣传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着力宣传常委会确定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专题询问职业教育工作、全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等,不断提高人大新闻宣传质量和水平。对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进行中期调整,新增一批城市交通、食品安全、民办教育等立法项目。筹备成立广西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对策研究、实施预算法若干重点问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等课题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邀请全国人大领导就贯彻实施立法法、预算法等作专题讲座。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修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立法、研究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业务培训和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协助全国人大对广西代表团提出的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建议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边境建设与管理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关于促进广西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等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国家安全法草案、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网络安全法草案、慈善法草案、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草案、核安全法草案等法律案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开展职业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农业法等执法检查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农村医疗卫生情况专题调研。开展与日本、韩国、老挝、越南、加拿大等国家地方议会的交往交流,增进了解,促进合作。协助做好台湾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和解放军代表团到广西视察服务工作。 n4-5qd,+8sg96L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 2016年1月27日~2月1日在南宁举行。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主席陈武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的关于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自治区财政厅提交的关于全自治区与自治区本级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所作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批准以上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会议补选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3人,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自治区十二届人大8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向会议提交书面工作报告。会议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7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主席团会议通过,分别交由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并依法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 U,=2Fc6;,sV1.8X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5年举行7次,即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20次会议。 x33iu,6fE4+6D
第14次会议 1月24日在南宁举行。听取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以及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高雄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高枫辞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等。 k3.8Af2.8Tu69G
第15次会议 3月25~26日在南宁举行。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重大问题的报告。审议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审查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南宁市消防条例。批准南宁市消防条例。 c1=4hS8.7te3?8P
第16次会议 5月25~27日在南宁举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就广西职业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审议通过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审查批准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都安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审议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关于批准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 s9:6qN3:6TA,:6h
第17次会议 7月22~24日在南宁举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停实施〈南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决定》的决定。审议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通过关于批准2014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接受银邦克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和关于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J22FH7.1hj,?3P
第18次会议 8月21日在南宁举行。审议通过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2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7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许淑清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O4!3Co9?3Oo27C
第19次会议 9月23~25日在南宁举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审议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审查批准三江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审查南宁市五象岭保护条例。审议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区A、B、C、D区详细规划,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2015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f41IN,:6ux6:2W
第20次会议 12月7~10日在南宁举行。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广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3、4、5、6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出关于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和关于防城港、贵港、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关于批准全自治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审议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自治区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修订草案、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按照立法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决定将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自治区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审查批准南宁市五象岭保护条例、隆林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审议通过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 o8+2Wf1;2zl,=4v
【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 2015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1人次。其中,自治区人大机构负责人7人次,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任免的人员12人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任免的人员57人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请任免的人员35人次。 c3,BJ9:5WN6.3A
【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 2015年1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主席团交付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7件。有关专门委员会把办理代表议案与做好立法工作、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审议,向常委会会议作审议结果的报告并获通过。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57件,常委会依法分别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部分代表到承办单位视察,将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度在互联网广西人大网站公布,还选择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至12月底,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代表。从答复情况看,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320件,占建议总数的48.7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B类)266件,占建议总数的40.48%;需待以后解决的(C类)71件,占建议总数的10.81%。代表建议办理的时效性和办理结果的质量都有明显提高,自治区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e1,hj1.6bg7+9T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5年召开23次,即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至第66次。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研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专题调研等四个计划草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汇报的有关工作,以及广西代表团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等。第48次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第123次(扩大)会议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高级法院、检察院党组汇报后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来征求意见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第52次会议听取有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广西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广西贯彻落实兴边富民行动(2011-2015年)情况调研报告、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专题询问有关情况的说明、关于跟踪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等,研究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意见讨论稿。第54次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有关委员会关于广西台资企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的报告。第55次会议听取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有关委员会关于广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等。第59次会议研究关于提请审议接受许淑清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第60次会议听取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2、7号议案审议结果报告等。第62次会议研究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拟表决通过的有关事项等,即:听取有关委员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区ABCD区详细规划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将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登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的汇报。第63次会议研究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关于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关于做好2016年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关于对靖西县撤县设市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的报告。第65次会议研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的办法草案等。 d2-1kY5-5sk1.5I
人大立法
【人大立法概况】 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22件,通过和批准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和南宁市消防条例、隆林各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16件法规,为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供法制保障。年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持与国家立法的配套和衔接,对五年立法规划进行中期调整,新增一批城市交通、食品安全、民办教育等立法项目,其中有8件与国家法律相配套,4件为广西改革发展迫切需要。 Y9?3SR5?2Ti,.7z
【人大立法主导作用进一步发挥】 2015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扩大起草或组织起草法规草案的比重,由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预算监督条例修订草案、蚕种管理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加大提前介入法规案起草的力度,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全年提前介入12件自治区本级地方性法规和8件南宁市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前期调研论证等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法规草案的重点、难点问题,把重大分歧意见解决在起草阶段。重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全年向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以及市、县、乡(镇)五级人大代表征求有关法规草案意见和建议1368人次,研究吸纳各级人大代表立法建议85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规起草、调研和论证141人次。 d3:8Bl,+3JU7;4h
【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2015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成熟程度和立法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科学合理确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议次数,在全年审议通过的8件自治区本级法规中,一审通过3件,二审通过2件,三审通过3件。探索建立立法协商制度,在制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时首次与政协委员开展协商,对自治区政协提出的15条修改意见反复推敲、多方论证,采纳吸收13条意见,为加强立法协商进行有益探索。发挥广西大学等4所地方立法服务基地和60位立法专家顾问的智力支持作用,全年委托地方立法服务基地进行论证和开展立法咨询19次,书面咨询立法专家顾问220人次,邀请立法专家顾问出席立法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280人次。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在学习借鉴外省经验的基础上,建立5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下一步建立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积累经验。 r94id3-3Ss2+7o
【设区市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有序推进】 2015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分期分批推进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年初成立调研组深入各设区市开展专题调研,摸底调查各地立法需要、立法能力建设等情况。6月,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决定,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玉林、钦州等6个设区市自2015年8月1日起行使地方立法权。12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出决定,防城港、贵港、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7个设区市自2016年1月1日起行使地方立法权,广西成为全国较早全部确定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省(自治区)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肯定广西的经验和做法,并在2015年8月《法制工作简报》上刊发广西推进设区市立法工作情况。 p2:,AK74Tr,+3Q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发展历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前,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均未设立常设机构,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职能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人民委员会行使。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据此,1979年12月举行的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这是加强自治区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发展。由于常务委员会的设立,使得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这就大大加强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从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后,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立法、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人事任免等工作,对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广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至2006年1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共选举产生了6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中,1979年12月,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l7+8Jo3~9bA,?8E
1983年4月,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1;9WY9-2NN7!4o
1988年1月,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5=3eI66qr,9d
1993年1月,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t7~1eG1.5Oc2+9P
1998年1月,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1+1Kq6-6MD86d
2003年1月,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P,=,SQ5+,nE5=5P
2008年1月,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8=6XS2;,Uk8~6V
2013年1月,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q,-3Iy4.,dE7-5v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发展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发展历程,充分说明这一政治制度完全适合中国国情,顺乎人民意愿,具有许多优越性。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有效途径。 p1;10p,:5oO2~4n
1949年12月12日,广西全境解放,广西各族人民开始获得了翻身解放。为了进-步巩固各族人民的团结,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好政府工作,根据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的有关指示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关于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规定,以及中央人民政府通过的《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刚解放的广西,在建立革命政权机构的同时,着手筹备召开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0年10月23日至 l1月2日,广西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有546人,包括各民主党派、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团体、工商界、文教界、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的代表等。会议主要讨论了如何肃清匪特和完成重点实验土改等问题。经过选举,会议产生了广西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作为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常设机关,张云逸当选为主席,陈漫远等5人当选为副主席,李任仁等73人当选为委员。 s,;3Cj1!1AX7=7q
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自1950年10月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来,至1954年8月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大会召开,前后共举行了两届三次会议,历时3年零10个月。其中: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1951年10月1日至10月 l1日在南宁召开,以讨论农村土地改革以及配合农村土地改革、搞好城市民主改革等为主要议题;广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2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在南宁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有825人。本届会议开始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有关的工作报告,通过了相应的决议,并选举产生了广西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张云逸当选主席,陈漫远等6人当选为副主席,王大中等39人当选为委员。会议同时还选举产生了广西省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对于调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搞好解放初期的各项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会议开展咨询、建议和协商活动,进一步显示出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优越性,为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E2+7ma3!2lB3!8K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同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同时,广西各族人民在中共广西省委和广西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艰苦奋斗,胜利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各项任务,广大人民群众组织程度与觉悟水平大大提高,用普选的方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各县、市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基础上,1954年8月6日至13日,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共42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有关决议,选举张云逸等38人为广西省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据此,1955年2月2日至6日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广西省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韦国清当选为省长,郝中士等8人当选为副省长,石兆棠等40人当选为人民委员会委员。从此,广西人民代表大会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R3+3gG8.6Bz1+2K
自1954年8月至1958年3月,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按照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的规定,共举行5次会议。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的召开,较好地履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初步显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它对于保证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在全省的贯彻执行,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促进经济、文化等建设事业的发展,发扬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都起到了良好作用。根据1977年自治区党委的决定,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后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S6,WQ3+2qk1~1C
1957年6月,国务院根据广西的实际,决定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同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1957年8月23日至9月4日召开的广西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决议》,并决定成立以韦国清为主任委员,李任仁等5人为副主任委员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开幕,宣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成立。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412人,代表了当时广西的各个民族1900多万人民。中共中央、国务院派贺龙副总理为代表亲临指导,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兄弟省区也派代表到会祝贺。这次大会共举行了9天。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有关决议,选举产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副主席、人民委员会委员、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韦国清当选为主席,贺希明等5人当选为副主席,韦纯束等43人当选为人民委员会委员。会议还选举张云逸等38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F6~7xG6+7H02~5m
从1958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63年12月换届,历时5年零8个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这一时期,由于受到1957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的影响,加上1958年的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1959年的反右倾斗争,以及随之而来发生的1959年到1961年三年严重困难,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也受到了干扰。根据1977年自治区党委的决定,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后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z4:8YA9+6p0,=8i
1963年12月21日至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本届代表589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588人。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自治区预决算,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韦国清为自治区主席,贺希明等7人为副主席,韦纯束等41人为委员,吴洪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m,-7Hq2:6gX4;3W
1964年9月20日至26日举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增补钟枫为自治区副主席,选举王大中等87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N4+9JV8;7Eb2!4a
从1963年12月自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生前,自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历时3年零2个月,其间仅召开过两次会议。这一阶段,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处在徘徊状态。根据1977年自治区党委的决定,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后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J2!7Pj4;2AM5-4A
1966年6月至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遭到践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受到严重破坏。这一时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被迫停止活动,从1968年8月起,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取代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1968年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韦国清任革命委员会主任,欧致富等12人任副主任。自治区革命委员会集党、政、军、司法权于一身,是一个实行军、干、群和老、中、青三结合的权力机构。根据1975年宪法和1977年自治区党委的决定,后将1968年8月26日成立的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作为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c,.,Qx7-7wC57b
1976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逐渐恢复。1977年12月10日至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本届代表1218名。大会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新的革命委员会:乔晓光当选为主任,刘重桂等10人当选为副主任,王风歧等131人当选为委员。会议选举王丕建等84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M6:8OK9+8KS4.4i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通过拨乱反正,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得到恢复和发展。 S5=3BG4:90f5:10
1979年12月21日至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南宁召开,这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第一次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根据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会议选举产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黄荣当选为主任,梁华新等14人当选为副主任,万仲文等50人当选为委员。会议决定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作为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并选举产生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分院检察长。覃应机当选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周光春等15人当选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吴洪宁当选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复海当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设立,是自治区政权建设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广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个新发展,同时也是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由于这一改革,使得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这就大大加强了自治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从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b8!7Fg4!4mV8-7e
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从1977年12月召开第一次会议至1983年4月换届前共召开了5次会议。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任期内先后举行了18次常务委员会会议。 G7?2T08+1Sp4-6m
1983年4月23日至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本届代表984人。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分别作的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以及自治区预决算,并通过了有关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黄荣再次当选为主任,钟枫等10人当选为副主任,王文清等46人当选为委员。会议选举韦纯束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祝光等5人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韦立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元亮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同时还选举王俊等86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r4?2CO17bV7~2L
从1983年4月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88年1月换届,历时4年零9个月。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了5次会议,其中,1985年6月29日至7月8日召开的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接受了黄荣因年龄关系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叶馥荪因年龄关系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补选甘苦为自治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嘉为自治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从自治区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开始,代表提案分别改称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自治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在任期内,先后举行了33次会议。 h2~7Gj7=1tC,-9Y
1988年1月15日至28日,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本届代表64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工作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甘苦再次当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宝生等9人当选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安基当选为秘书长,丁玉治等45人当选为委员;会议选举韦纯束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成克杰等5人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蒙铎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丘栋霖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会议还选举王兆邦等87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设立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并决定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本届人民代表大会起,以后的自治区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均相应地设立了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自治区国家权力机关的建设,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n1?6Q09:3qC2~,f
从1988年1月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到1993年1月换届,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历时5年,共举行了5次会议,依法履行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其中,1990年4月18日至28日举行的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补选成克杰为自治区主席(在此之前,1990年1月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同意韦纯束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决定自治区副主席成克杰任自治区代主席);1991年4月18日至26日举行的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自治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在任期内共举行了33次会议。 L6:7tc1;,Io8=5h
1993年1月7日至16日,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本届代表71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审议了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主要指标的议案,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刘明祖当选为主任,黄保尧等8人当选为副主任,张敦颢当选为秘书长,马文明等52人当选为委员;会议选举成克杰为自治区主席,袁正中等6人为自治区副主席,黄任文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韦家能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会议还选举王延义等89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历时5年,共举行了5次会议。其中,1995年1月16日至22日举行的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接受刘明祖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补选赵富林为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996年1月24日至31日举行的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在任期内共举行了32次会议。 h8-,AV5;1iR,=,A
1998年1月10日至19日,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本届代表68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赵富林当选为主任,丁廷模等8人当选为副主任,张敦颢当选为秘书长,丁玉治等54人当选为委员;会议选举李兆焯为自治区主席,刘知炳等7人为自治区副主席,黄任文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郭永运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会议还选举丁关根等90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至2002年1月,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了5次会议,依法履行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了28次会议。 a6~5Ry7:,TV6-2K
2003年1月10日至19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本届代表680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并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曹伯纯当选为主任,韦家能等8人当选为副主任,邵博文当选为秘书长,韦玲等53人当选为委员;会议选举李兆焯为自治区主席,王万宾等8人为自治区副主席,覃日飞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郭永运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会议还选举丁学辉等87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中,2004年1月7日至13日举行的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补陆兵(壮族)为自治区主席。至2006年1月,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了四次会议,依法履行了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共举行了18次会议。 H2?3xp1+6VM9!4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自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特别是1979年12月设立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后,自治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并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第一,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逐步加强了常务委员会的建设,并建立了相应的办事机构,保证了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得到有效的行使。第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逐步走向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能够依法按时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依法每5年换一届。至2006年1月,自治区第五、六、七、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了29次会议,依法行使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关于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的规定,从1979年12月起,至2006年1月,自治区第五、六、七、八、九、十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了165次会议,审议决定了自治区的许多重大事项。第三,宪法和法律赋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各项职权得到有效行使。如:(一)立法方面,根据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结合本自治区的实际,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至2002年1月,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近300多个。这些法规,有的是自治区社会发展急需而国家尚未统一立法的,有的是国家已立法而根据广西的实际制定的实施细则。这些法规,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许多法律保障。(二)决定重大事项方面,25年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00余项。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重要措施,民政、民族工作、发展科技、文化教育事业以及人民群众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三)监督工作逐步加强。自1979年12月设立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纠正不适当的决议、决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开展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等形式,对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四)依法任免了一大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年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任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00余名。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依法行使上述职权,为促进自治区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Z1?2Xf5~,ow9=6B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建国以来没有重视这一任务,成了‘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是一个沉痛的教训。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国家各级国家机关的建设,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成为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在广西解放后的50多年里,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几十多年间的发展过程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完全符合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情的。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同全国一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推进广西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日益树立起人民管理国家大事的权威,显示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它还表明,凡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坚持,工作得以依法进行,作用能够充分发挥,权威得到维护的时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随之健康,蓬勃发展;同样,凡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重视民主和法制建设,重视社会安定的时期,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就会得到进一步加强,作用就会进一步明显。这是广西各族人民在政治生活中取得的宝贵经验。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必将充分发挥其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 O5.5ON6=4rJ8:5s
机构设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 J6+,KP3=7yI4;4R
· 法制委员会 g6!5ag14Si74Q
·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x9!1sL1~4Bl1.8h
· 财政经济委员会 M5!4yZ,:2Qo84T
·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p8~9IY75SR4?2H
· 民族委员会 O4:1OJ5=7Di9;7c
· 外事华侨委员会 q7?5aJ2~5Tr6=2e
·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S3~,gD1:,yt3!1g
·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D4=6Pj4?6ZQ4.1U
· 社会建设委员会 B5!7Ts8;,lO,.2P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 T6?6eh9-6rn8?1Z
· 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08?2Qx2-5Nv1?4M
· 法制工作委员会 E54Kq5?,Pz4=5g
· 预算工作委员会 i,-1pI5?2ET,~5C
· 民族工作委员会 O78ad3:8xq9:9x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 Z41Sh12ON1-5v
· 常委会办公厅 u4~,Qc,!9LP9.5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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