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合浦县最早的检察机关为设立于清朝宣统二年的“合浦初级检察厅”,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推翻清皇朝后,中华民国政府于1912年将“合浦初级检察厅”改设为“合浦检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9月成立“合浦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改称为“合浦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动乱期间,合浦县人民检察院被撒销,文革结束后,1978年6月恢复重建。 i5;1fB1!4rg6-5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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