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
主要职责 k2-9jf5.7YI7!8W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y45mK9~5sc9+1H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t6+1WY57nz4:1h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H15kx8;5Oo3~3k
(四)按照规定程序对市属国有企业国资方董事进行委派、更换、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h6;7gf4=4fn4!2F
(五)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对在巡视、巡察、审计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意见建议。 H2?8vT1=,Cc8.,J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l5-9WK7.7uk,:3m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A,=3XR8!6Bc3:2p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县级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D36vN6+8HK,20
(九)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h8:4mB8;3yY2.,H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y4?5ZM2+5IC4-4o
机构设置
苏州市政府国资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X5?2Co8~3KZ5?9d
(一)办公室(信息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宣传、文电、会议、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要理论问题的研究工作。 Y4~6xT7:8Bj4~,l
(二)考核评价处(政策法规处)。综合归口指导监督县级市、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政策性文稿审核协调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办机关法律事务;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应用;规范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调控企业集团本部工资分配水平,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b2!,xm6.,La5+2Q
(三)产权管理处。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工作;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的有关工作。 01~5CF7:,uV,?70
(四)发展改革处。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牵头组织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改组和组建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对口支援等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j3.2zb9:5Gd3+7I
(五)督查处。组织做好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有关监督成果在委内处室和所监管企业的利用工作;拟订监督工作有关制度;对有关方面移交的需要企业自行整改落实的问题,向企业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或整改通知,并督促企业整改;对有关方面移交的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开展延伸检查,对涉嫌重大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对有关方面提出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工作建议,按照职能分送委内相关处室研究落实并跟踪督促;对有关方面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对所监管企业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意见建议。 U9.4Ve6!5xa5?8E
(六)党建工作处。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及相关政法工作。 o3+3Gj4!2OR3;6j
(七)组织人事处。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对外合作交流、教育培训和退休干部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对市属国有企业国资方董事进行委派或更换;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做好外部董事日常管理工作。 B7-8dR4:3Kx2:6b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M3~8hi7-1sY4-,M
历史沿革
1990年4月,苏州市财政局增设国有资产管理科。 07:9UU2;3UJ6-1h
1994年7月,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建立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统称市国资局),为二级局建制,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委托市财政局管理。国资局内设:产权管理科、资产评估管理科、资产经营管理科、综合科、人事秘书科。核定行政编制20名。原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相应撤销。局办公地址位于人民路乐桥南堍。 u6=1rX3?3Om9+5P
1994年9月,市国资局正式挂牌。 W,+4wx2:3Tz3.1I
1995年3月,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建立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国资委),为非常设机构,是国有资产投资管理的市级决策机构。国资局作为国资委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国资委的日常管理工作。 m8-7nq8+1lc6;,J
1995年5月,市国资局办公地址搬迁至南环东路28号。 D,3RT2!6Ia5?,K
1995年12月,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建立苏州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市国资委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建立苏州市集体资产管理局,与市国资局合署办公。 N9?6nL3!1Yg7=,Y
1996年10月,根据苏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市国资局从市财政局分设,并更名为苏州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局,为市政府副处级部门管理机构。国资局内设:人事秘书科、综合科、产权管理科、资产评估管理科、资产经营管理科、统计评价科(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资产管理科。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2名。 Q35UM7-1Zm1:,k
1996年11月,根据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建立苏州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统称市国资委办),与市国资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资局局长、副局长为国资委办主任、副主任。 C,;8Kz,:2zZ,1I
1997年6月,市国资局办公地址搬迁至三香路998号(原三香路180号)。 K5+7qF,+5s04=7U
1999年3月,经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市国资委下设办公室,与市国资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市国资委办(国资局)领导班子正副职干部由市委管理。 k6!4ct9+9rr9=,P
1999年5月,市国资局根据1995年市编委《关于市级党政群机关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更名的通知》精神,局机关内设的“科”均更名为“处”,局内设机构的原科级建制,工作人员的职级以及各种待遇不变。 b9!9Os7;8vp5-2U
2001年6月,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苏州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保留市财政局,不再保留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局,市财政局增挂“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原由国资局承担的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和运行的职能划入市财政局。 w3~9cA1!4sr8:1Q
2003年11月,经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市国资委办增挂“苏州市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对委派到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I3?6SC69mc87c
2004年12月21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经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以原由市财政局承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统计评价的职责,对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财务总监管理的职责;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责;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监督检查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职责为基础,组建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并挂“市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同时撤销原挂在市财政局的“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a1!5ba7!8sK,5L
2005年3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颁布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府办〔2005〕37号)。国资委内设办公室、综合处、产权管理处、改革发展处、监督稽查处(财务总监办工作联络处)、人事教育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0名。办公地址位于三香路998号。 w3-8me6.4OB1:4r
2005年3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苏州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会议中心、苏州市信息化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为第一批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 r8;6uJ1+,Xf,;5l
2005年5月1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 o5+5VV2?6zm5+7h
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虎丘区(高新区)先后在原“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基础上建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工业园区借鉴新加坡淡马锡管理经验,以国有资产控股公司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而为一的模式建立了国资监管机构。 h3~5pR3!8DM7=8o
2005年至2006年,以建章立制为目标,全方位规范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市政府和国资委先后颁布了《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目标和年度考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国资监管提供了依据。 j5+5rS6.4ip7~,f
2006年,为明确国资公司的发展方向,以研究国资公司的定位和发展为重点,启动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及发展规划的研究,并颁布了《苏州市“十一五”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及发展规划》,《规划》结合苏州国有经济的特点和今后五年苏州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一次以规划的形式阐明了苏州国有经济“十一五”时期调整发展的定位、目标和任务。 c6:9zk6-9Cs1+1e
2007年4月4日,根据十届市委第11次常务会议议定(苏办抄〔2007〕字第1号),组建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苏州东方水城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市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12家增加至15家。 N3!2aI,:1kR3?5V
2008年6月10日,根据十届市委第36次常委会会议议定(苏办抄〔2008〕字第3号),组建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撤销苏州市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创元(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职责的企业由15家调减为14家。 g2;7fD3+9LH,!5Q
2008年12月8日,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的通知》(苏编办〔2008〕144号),增加单位行政编制1名,重新核定后的单位行政编制为31名。 s5?4oa3:2ih5:4q
2009年8月,苏州市信息化投资有限公司经市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M41Ns5;3NM9!6F
2010年4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重新颁布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府办〔2010〕104号)。国资委内设办公室(信息处)、考核评价处(政策法规处)、产权管理处、发展改革处、监督稽查处(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联络处)、组织人事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1名。 H7?7VK6~7Cl8:1T
2010年6月8日,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原英文名称SoochowSecuritiesCo.,Ltd.及公司简称“东吴证券”不变。 j4;,Xj1.3tZ,!9Y
2010年10月,苏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该公司是在整合原苏州物资集团、苏州进出口集团和苏州东方水城旅游公司,并注入文化旅游的相关国有资源的基础上成立的。苏州文旅集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文化旅游城市建设的主要投融资平台和运营平台,承担综合开发及重点开发文化旅游项目,有效整合资源,建设文化、旅游、休闲、消费集聚区,推进苏州文化旅游资源集约化与规模化经营,实施文化旅游综合营销,全力打造“天堂苏州、东方水城”文化旅游品牌等综合职能。苏州文旅集团将按照我市“三区三城”建设目标和全市国资工作推进会提出的“扩总量、调结构、创品牌”的要求,积极推进集团做大做强,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努力使集团公司总资产在“十二五”期末达到200亿元。 m7+3KI,.,UU5=1K
2011年1月5日,我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中的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经过股权置换,调整为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调整为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i6;6nH,-5Ly2-3a
2012年5月25日,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文件[苏府办抄〔2012〕7号]精神,设立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营运和资源开发。 h1~7rQ2:4gB1+,i
2013年12月24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改组为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务投资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对外合同、在职职工等全部转入苏州水务集团,注册资本仍保持10.837亿元,市自来水公司、排水公司、苏水实业发展公司、自来水工程经营公司转为苏州水务集团下属子公司。 l3~4fW3-7CF4.8f
2014年4月4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市国资委内设机构调整批复,同意市国资委监督稽查处挂牌的“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联络处”单独设置,为正科级建制,核定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联络处处长1名。内设机构调整后,重新核定委内设机构为7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8正5副。 0,:6xs61RN3;2i
2014年4月8日,十一届市委第83次常委会会议议定:根据苏府办抄〔2014〕8号精神,重组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建立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建立中共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和纪委书记由市委管理。 T3?7Yr2!7eo7=2n
2015年2月7日,市编委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发〔2014〕34号)精神,重新核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员编制,核定后机关行政编制为29名。 U6!7Tj9~,ZZ7-2l
2015年4月,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Q7.7S05!3hO9+5E
2015年6月10日,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公安机关所属保安押运企业脱钩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5]21号)精神,市公安局和市国资委正式签署了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公司整体移交协议,这标志着苏州市圆满完成了国务院、公安部以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安机关保安企业脱钩改制工作,也标志着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公司、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正式列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序列。 n3=9LJ1.,JS5=,J
2015年10月,苏州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 D9~6Uo8+,aX4~2B
2016年5月,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至16家。 j3:,U04.3lq2.2v
2017年12月,建立中共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G2~4qa7.2Ax63M
2018年,苏州市特种守押保安服务公司和苏州市保安服务公司整建制划转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整体并入苏州国际发展集团。 W4?5Pp6!4ky2+6U
2019年3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委办发〔2019〕33号)。国资委内设办公室(信息处)、考核评价处(政策法规处)、产权管理处、发展改革处、督查处、党建工作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9名。 L,;8kX6:6So,-1I
2019年4月,依托市属国企专业力量,组建苏州市第一支市属国企民兵应急营。 j7;3iK3:,Go1+1L
2020年7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授权市财政局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通知(苏府〔2020〕71号),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1号)精神,统筹市级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完善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共同协商做好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划转以及新一轮增资工作。 c3.7OE5+1pF,+9w
2021年4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同意苏州国发集团产权整体划转的批复(苏府复〔2021〕28号),同意苏州国发集团产权由市国资委整体无偿划转至市财政局,出资人由市国资委变更为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履行苏州国发集团出资人相关管理职能。 D77AP6=7LO31b
2021年6月28日,十二届市委第200次常委会会议议定:1.将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风景园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层级由市委管理主要领导企业调整为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苏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苏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层级调整为市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公司党委同步更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保持不变,所属子公司党组织关系改为隶属公司党委。2.组建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为市属一级国有企业。 W,+5eF7:7tO1;50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