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简介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坐落于彭水县汉葭街道办事处鱼塘社区。全院现有各类人员134人,在编干警109人,正式在编人员中,大学本科学历占84.41%,研究生学历占13.76%。县院机关审判办公综合楼于200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700多平方米。4个人民法庭审判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合计4000多平方米。法院通过审判活动,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全民、集体和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r9+9Rt7~7vJ5+8m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8个,包括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法警队、法医技术鉴定检验室,并分别在龙射、郁山、新田、黄家镇设有四个人民法庭。 E1~9dr5=,Mf9?1N
法院建设 E6;3gQ4-8gW5?4i
彭水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近年来年均收结案件5000件左右,结案标的额2亿元左右。在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方面,彭水法院严格实施案件质量评估体系、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系统制定和全面完善审判流程、错案追究、审限管理、积案化解、文书校评等90余项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以小制度推动大发展。改革案件评查机制,杜绝文书“带错上网”,实现对法律文书100%评查。实行“承办人初核-校核人再核-签发人审核-送达人复核”的“四级校核、差错连带”制度。实施对案件流程关键节点的网上同步跟踪,推行对结案信息录入、网上勾选、卷宗整理、材料扫描等事项的结案审查制度,努力优化调解率、上诉率、发改率、法定期限结案率、执行兑现率、结案均衡度等指标,2013年法院整体工作进入全市基层法院“十佳”行业。2014年1—10月审判质效排名由上年同期第7位上升至第2位。 X9?2vT5-4Xb7;9f
所获荣誉 E4:3Nk7+1BM7.2H
近年来,通过全院干警努力拼搏,先后有1名法官受最高人民法院表彰,11名法官、2名综合部门工作人员、3名书记员受重庆市高院表彰。与此同时,法院先后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职工之家”,6个部门受到重庆市高院表彰。 X8;4IN3?9yd7~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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