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贵州省会贵阳因位于境内贵山之南而得名,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中心。山城贵阳是一座具有高原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绿带环绕,山水旖旎,享有“森林之城、避暑之都”的美誉,良好的生态、宜人的气候是贵阳的骄傲。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前身为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1年11月,1954年9月改称为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检察院)至今。 Y1~5ea4=2CQ83T
1963年11月,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三个检察院划入安顺检察分院管辖。1968年12月,市检察院因“文化大革命”被撤销。1978年11月,市检察院重新建立。1996年1月,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三个检察院又重新划入市检察院管辖,同时息烽县检察院划入市检察院管辖。2007年11月,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市检察院的派出院成立。1994年11月,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成立,2000年12月改称为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12月,因行政区划调整后撤销贵阳市花溪区、小河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新的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检察院,设立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目前,市检察院共管辖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10个基层检察院,1个派出检察院——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检察人员600余人。 r,-,dA2~1vQ9.5J
近年来,市检察院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按照党组提出的“抓规范,精业务;抓创新,争一流;抓党建,铸忠魂”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贵阳贵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1年,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贵阳市勤政廉政先进集体;反贪局专案组荣记“集体二等功”。2012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再次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公诉处提请抗诉案件被高检院评为“优秀诉讼监督案件”;反贪局专案组、反渎局、公诉处专案组分别荣记“集体二等功”。2013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反贪局荣记“集体二等功”。2016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委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2017年,被高检院授予 “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2019年,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检察院党组班子连续7年被市委评为优秀班子。2021年,获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集体二等功;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贵州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t5=4Jq6+,bJ5+5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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