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负责韶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事业编制52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内设4个副科级机构: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曲江、南雄、仁化、乳源、乐昌、始兴、新丰、翁源八个副科级办事处,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机构。 x4=2WD4.9Xw3?1k
中心职责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有以下职责: B7:4Hl2.7hu3.4O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h9:5CM6:8WG7:1Z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r4~7Bf,?9mI8-1c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Y4,cU4+8JK3?9Z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f2-5ED8;,nR6!9S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u,~2Xg4+9CW2=9C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o8.8Rv8:8SP3!5A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j,~1DB3!1If6~,D
决策机构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介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组成人员有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占三分之一;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三分之一;单位代表占三分之一。 L2;6Uc7?8Eq5:5l
管委会主要职责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实施监督;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审批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事项。 L3.8YE9+1gb9=3g
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室、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政策>的通知》(韶办发〔2013〕28号,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副处级。 u2?9dX9.9ov7~1P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4个副科级机构,包括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归集科和信贷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4名。其中:正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4名。 m6!2qL1,JD8?7X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曲江、南雄、仁化、乳源、乐昌、始兴、新丰、翁源八个副科级办事处,为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公益一类,主要负责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核定八个办事处事业编制38名,其中:曲江办事处7名、南雄办事处5名、翁源办事处5名、乐昌办事处5名,始兴办事处4名、乳源办事处4名、仁化办事处4名、新丰办事处4名。核定八个办事处主任各1名。 R2-8cc5-9qo3.5m
综合科:负责单位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化建设等日常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以及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培训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b39Tf,!9Hg,;6c
计划财务科:拟定住房公积金筹集管理办法;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归集资金的管理;负责对银行往来帐目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进行会计核算;承担县(市、区)办事处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的年度审计及日常管理工作。 i9!,YJ1?,fv,.3G
归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的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催缴、督缴和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指导、监管、考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查处单位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行为;负责对各县(市、区)办事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b7!7zc6~6SF,!8J
信贷科: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指南、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贷后跟踪管理、逾期贷款追收;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统计报表并进行分析处理;指导、监督、考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L4:5aX9=1GJ1-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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