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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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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2005年转制为高职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特色,文、经、管、艺等专业综合发展的高职院校。现有广州天河、省职教城(清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24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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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详情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高职院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2005年转制为高职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特色,文、经、管、艺等专业综合发展的高职院校。现有广州天河、省职教城(清远)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生24000多人。 j8.30K5-4iC,?1J

学校是广东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现代学徒制研究中心秘书长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红十字标准校,广东省“三全育人”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单位、全国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首批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A3-6we,.4Tz2!1J

学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与使命,秉承“工于建构 成于创造”校训精神,坚持“以高素质为灵魂,以高技术技能为核心,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政校行企全方位融合,全面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突出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强化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综合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力和声誉度日益提升。 F3:3pn3!5Sx13i

办学条件优越 K9=8AZ6=5se7:8E

学校广州天河、省职教城(清远)两校区,占地总面积93万平方米(1395亩),建筑面积81.12万平米,其中教学及实践实训场所4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75.69万册,电子图书45.4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超1.8亿元;校内外实践基地23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1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2个。现有9个二级学院、7家特色产业学院、3个登记式事业单位独立法人研究所。 A5;1Vg1!4xT5.1N

师资力量雄厚 F1.4iA3:,ob5=4m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5.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教师总数的65.8%,“双师”素质教师占教师总数60%。其中有全国技术能手1人,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能手1人,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广东省督学1人,广东省教学名师2人,广东省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个,广东省技术能手1人,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2人,南粤优秀教师5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广东省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5人。建立了一个由企业一线工作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高级经理人等组成的优质兼职教师资源库,企业兼职教师数177人。 Q3=1NZ6-3aa2~7K

专业特色鲜明 C4~9IK7:1sg5-7M

共开设工科类为主的专业47个,是全国首个开设电梯专业的学校。现有国家骨干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2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重点专业1个,省二类品牌专业2个,高本协同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专业3个。学校立足广东,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数字设计+智能制造+智慧服务”格局的高水平专业集群。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近几年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130多个奖项,“互联网+”等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50多个;荣获“挑战杯”系列竞赛省赛特等奖1项,二等奖及以下16项;近三年,学生荣获国家级荣誉累计64项,省级荣誉1366项。 A8!2xm63ba1~2o

思政工作亮点纷呈 N2-9Nz3!3aB7!3A

学校成立华南首家、全国第二家高职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入推进思想课改革创新,建成“党史红课”云上育人资源库、“德e行社区”等思政课融媒体平台,树立红色思政课育人新标杆,荣获全省高职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典型案例一等奖、全国党史学习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等多个奖项;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校思政课教学科研单位建设项目单位、广东省委宣传部扶持性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项目单位、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国内外研修项目单位、广东省高职高专“概论”课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八个相统一”高校思政课建设示范点、中国科协“马上学习”学风传承示范基地。 p74Yv3-9la6~7a

产教融合成效显著 b,?2UC8-6ZO7+7c

学校重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世界500强企业迅达电梯共建全国首家电梯产业学院,与全球通信巨头华为公司共建ICT学院,与世界民族品牌企业长隆集团共建首家长隆产业学院,与中国电商巨头京东集团共建京东物流产业学院等7家特色产业学院;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群校企合作案例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典型案例。学校校长为中国基本建设优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依托企业行业办学关系,积极参与政府、学术界、实业界的高端对话。依托专业集群成立了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广东工程建筑设计研究所、广东工程环境净化技术研究所、广东工程节能减排技术研究所,构建 “一专业群一产业学院”“一院一研究所”校企协同育人平台。成功申报省级平台类项目“CIM智慧城市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X72Ar5~,ot5=4C

招生就业两旺 O6.8wA8.9iV1?4r

学校以就业为导向,实施多元化招生。现有3+证书、现代学徒制、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等多种招生类型,近两年每年招生9000多人,新生报到率超过91%。学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好学生就业,毕业生就业率高,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超过95%,企业对毕业生满意度高达98%,学校曾获评“全国就业50强”。 u,=,Xd1:7dK7=3s

国际合作稳步提升 s7=2sV1;2WP9~5F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工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稳步提升国际化建设水平。与新西兰尼尔森马尔伯勒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专业,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建筑工程类应用型国际化高技能人才;与西班牙、白俄罗斯、柬埔寨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校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交流与合作,探索科研、文化、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国际化办学模式创新,打造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积极输出广东特色先进制造业的现代服务理念与技能标准。 f93ny8-7NF8.5v

“十四五”时期,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快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特色化发展、可持续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工科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力的高职院校。 f9~9Rw6=6CU2=6S

(2022年9月) O2.1DT51al62l

地址:(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I2?8Jq8?7Xt8+6Z

(清远校区)广东省广东清远清城区中宿路27号 O8=4kU4?4Ht8-,g

学院章程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X5:5kg3~4yR8?5t

(原章程于2015年5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核准,2015年5月13日学校正式公布生效。本章程于2018年4月20日校务委员会议(2018年第6期)审议通过,6月27日学校党委会议(2018年第14期)审定,2018年11月22日广东省教育厅核准,2018年12月4日学校正式公布生效。) e3:2Yv6~3nm9+5Q

序言 d66Sw2.,Tc4=7t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58年建校的广东业余科技大学,后历经广东业余大学、广东省业余科技大学、广东省成人科技大学等办学时期。2005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转制为高等职业学校,更为现名。2013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成建制划转广东省教育厅管理。 r,.8Nk2.9DW7!4j

学校立足工科专业优势,致力于打造成为广东省高职教育改革和国际化办学的示范基地,建成产教深度融合、人民满意、特色鲜明、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高职院校。 r8:,Gt3!5MD7;,V

第一章 总则 C9-7NZ1!1zB5-6J

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举办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z3~1qj8!1jE1?1x

第二条 学校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管,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 s6;3ny5?3ba9=9g

第三条 学校中文名: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S3!9ht8=9zX4-4n

学校英文名:GUANGDONG ENGINEERING POLYTECHNIC。 O2?7lG46fx1.7l

学校英文名称缩略名:GEP。 u4-2IX36XC4-7C

学校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渔兴路18号。 I7:4Ev3=3EM9:9v

学校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发展需要可以调整校区和校址。 W2=,yP3!7ih,-7r

第四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v4;6Oc2-3CB7+,U

学校依法享有下列自主权: m8.8Az7~3yL5-9o

(一)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 i2+70X2.2gI2-3n

(二)根据社会需求、自身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方案,调节专业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 y1:9lv5~3nb9=8c

(三)根据发展需要和自身特点,设置和调整专业; F4-7Yp3.6BS5+7w

(四)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组织教学活动; U3!5Go7+4TA6=7N

(五)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开展国际及港澳台科技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 V6.6PZ2-3WY4!2A

(六)确定教学、科研、管理等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聘任教职工,开展考核评价,确定收入分配方案; d9:,Ih2=5Vs9+8F

(七)管理和使用学校资产及经费; o6-2lE5=3GN,+8S

(八)依法自主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O1+3nh8+7gc4~6p

第五条 学校的使命是进行人才培养、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提供社会服务及促进文化传承创新。 V1?8yM1;8oC5=20

第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z,~,LF9~6Of,-3S

第七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把握职业教育特点,培养面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专门人才。 v5-4wl1:6sB3;2d

第八条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文化兴校、开放活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实行“产教对接、工学结合、社会参与、合作发展”的发展方针,坚持“以高素质为灵魂,以高技能为核心,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政校行企全方位融合,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高两全”)的发展策略,不断探索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体制机制,更好地为区域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J3!2Zn39IU6~9f

学校专业设置以土建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专业为重点,交通运输类、材料与能源类、艺术设计与传媒类、财经类和文化教育类专业协调发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发展相关专业,灵活调整专业结构,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 O92bq7-5pI4;6j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二级学院(部)两级管理体制。学校逐步扩大二级学院(部)自主管理的领域和范围,充分发挥二级学院(部)办学的主体作用。 l6;7Qp,:2FE4;,g

第十条 校训:工于建构 成于创造。 W1!8rg1+8Ab4;6d

第十一条 校徽:徽志为圆形,由凤凰图案、“1958”字样、三段等分圆弧组成的圆形和学校中英文名构成。凤凰图案和“1958”字样位于三段等分圆弧组成的圆内,“1958”代表学校建校时间,凤凰意寓学校主校区位于凤凰山下,同时也有凤凰涅磐、乘势腾飞之意;圆形外面的上方是学校中文名,下方是学校英文名。图示: F97dR2?5Jk3:2E

第十二条 校庆日:每年的10月28日。 x,+2eW5+9bL2.1Q

第二章 管理体制 b8~8Hk6=9NU7=4x

第一节 学校党委 w5;1ya6:6Xh7:6T

第十三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n3+9QU8?2jL3.1y

学校党委由学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学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c11DS29nT8?7y

学校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U2;9LZ2;4xO1;9Z

第十四条 学校党委履行以下职责: K44GM7-1Kn3!8G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领导学校事业发展和各项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A1=,Aq,!2RQ6!9B

(二)加强对学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j6?4TW6+9TB2:8Z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项目的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x9!6wE7!2Oa6,Z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W7-5Sx,-4TR71z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p,!7tN8.1iK9:1T

(六)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推进文明校园建设; q5:,IX6;9hT3!3B

(七)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r6?8iw9:6ad9;6x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s3=4lq,:7oi,!9d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e2=8MP8.3GT6:8o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T9+6vk48uY3?2U

第十五条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党委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w7!2OJ7~6qB3~6y

第十六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开展工作。 A,-3on6=9Cp4.8T

第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关,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工作,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纪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k71EV7=3WG2.7B

第二节 校长 D,?2O03-3ps2~3b

第十八条 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标准,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对校长和学校党委负责。 01!6mt7+8yZ2,o

校长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M5,uL5;8JC3~9z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m1.1JQ1;7LR2~7C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y9:6wV6.3FZ73R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t5?4Qh3.5aK6?5X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c2:6iu5.3fk7;9v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c1?1HM6-6Ad7.9U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B9:9kU5!2rq2:,k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X4?1tc,~7wB8~1P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H9.9vw4;1Nz3=4f

(九)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i,-5sM5+1BI940

(十)提议修订学校章程; J3?1fE5-4Yo43H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g3-1qd2!8ZO95o

第十九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校长行使职权的基本形式,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Q7+9ua9+2yq9;4U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实行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工作机制。 q6:7fN25qP5!6Z

校长办公会议成员由校长、副校长组成,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会等主要负责人列席,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其他有关部门或专门委员会负责人根据会议需要和议题内容列席会议。 z4+8kH1+,aZ9=9J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校长办公会议的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B230l7;6PO9+8O

第三节 学术委员会 e37rt5!6Jy1?8L

第二十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依照其章程开展工作。 u1-9tA1:2nL8;,d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04~6Em8;5Ki1-7l

(一)审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校科研和技术开发等学术相关发展规划; B3-4hq1.1RZ8!6U

(二)审议学校专业设置、改革与调整,以及与学术发展相关的重大制度和措施等; a3.3vY5;,SP3=3t

(三)审议各类教学和科研成果奖、教学奖励、教育和科研课题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l2~3gq43Ah84c

(四)评定重大学术奖励的申报推荐和重要学术组织任职的申报推荐;评议教学科研成果水平、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师个人学术荣誉(称号)等; z6-6Mc4~7Zj5:5O

(五)评定科研和技术开发等方面重大项目的立项验收等; Z8.7MP1-1qB1=1c

(六)评议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行为,建设和维护学校科学道德规范,维护学校学术声誉; X8-6lY2.9Eb5,z

(七)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学术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 O5?4sx4.8gj2:8s

(八)指导、促进专业交叉和学术交流,在弘扬主旋律前提下,建设和倡导自由创新的学术文化; s6=8qa7-4Ua9!5f

(九)审议、咨询由校长委托的其他重大学术事项。 C33fe8?5vU9!3p

第二十二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并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由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由校长聘任。学术委员会人数为不低于15人不多于29人的单数。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部)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师委员,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学校主要领导(书记、校长)不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 a55PU9.7WF3-2L

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由校长聘任。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应不高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j4~4mR3.,ps8;,Q

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需投票表决的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Z,~2P0,.6Bx3=5C

学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 p3~2Me8~4yF3~3V

第四节 教学指导委员会 p,-,kz2+,rG,+6D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j4;7sy4~5Uy,+6B

(一)对人才培养规划、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议题及相关政策与措施进行研究与论证,并提供指导性意见; n37tV9.6CA8-2N

(二)审议关于专业建设、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并监督实施; B2:3Sm,!5rN8!9R

(三)指导建立并完善学校教学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解决方案; q6=5xz8!9Uf4!7w

(四)审议有关教学建设与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m9~,Cc8:8Kj9!2Q

(五)审议学校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b3-5cd6=9yB,:3p

(六)讨论教学竞赛的推荐和评选工作方案; g7;6rE,,OR2?3N

(七)审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C6:,iq56dM2-9z

(八)裁定有关教学责任事故、教学工作考核及教学评估中的争议; L,!,Yd3!2JT1~6E

(九)审议学校投入的教学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 m4~8zZ9:5xX7.,U

(十)审议由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联名提出的教学发展方面的重要议题; X4?9AY3;8XY6~4N

(十一)讨论由校长委托的其他教学事项,提供咨询建议。 C9=1RH1!4PS7-,Z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学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热爱并关心学生、具有履职能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企业专家组成,委员人选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合作企业推荐或由校长提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由校长聘任。委员人数不超过21人,每届任期四年,委员可以连任,但连任最长不超过2届,且连任人数不得超过上届人数的三分之二。 p7;5KH1!3cI1.,t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各一名,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由校长聘任。学校主要领导(书记、校长)不担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职务。 H4:5Xo7-8sv8:1x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定期召集会议。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会议所议事项,须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W83at9:2W05:2v

第五节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P3.8Ts7+2j07+5z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E1=2zt3:,ic7=8v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c7;1Xj2~9NG4+3K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T1=3xR,:7Wg7!3l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e7:2IR7-8ic4:7J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W,+9jq42pA7~9f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J3=4Er5.9oI5:2h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w9.2PU9!6La,4W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C,!4sm7:8Ib3~9t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H,6Hc8.7fo1+6f

(八)讨论法律、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t1~6ln46bU8;4P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e,,lw6!,Bf4.6r

第二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依法选举产生,其中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G7~9z01~7Al3:6B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代表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l8-9Wk7+7LD4-,X

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工会职责。 f8~6qF3:,Km5-4n

学校建立健全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和工会组织。 N1-5fM77WR3~5Q

第二十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和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其职权主要包括: p4:2hY62Sb25U

(一)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N7;9TN15yv6:,P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 Y94Ue5!4nG,;4p

(三)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 v6=,Ka78HJ8:7Q

(四)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工作,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C,;8zk5~3Uf8;3O

(五)审议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U5~1rq76wK4~6C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学生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u6!6aD4.9bH5~1h

第三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的领导机构。 m63fl1!,ql8.1U

第六节 管理运行机制 M1:3aG8:6VX1?8O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决策制度,科学、合理界定党委、校长、学术机构的决策权限,制定决策机构的议事规则。 D5+1mq8!4xE1;5t

学校根据法律法规,依据学校章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定管理制度。 Y3.2t09=2Vx,:,V

第三十二条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听取民主党派和群众组织的意见。 Y7!8CV5~8ZZ5:9Y

下列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 j6;6zV4:9EI1.8O

(一)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 j8=9Db1-7zS5.9y

(二)专业性较强的事项; q4=1tb4;8NX5:7c

(三)涉及学校重大权益的事项; z9~5Zv3!3IR7.1F

(四)涉及师生重大权益的事项。 b4?,Ht8=5NT8-3s

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对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合理性论证与咨询。 F3-6Vk,?,Ek5;9Q

第三十三条 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涉及学校、学生、教师、其他教育工作者、工勤人员权利义务的、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是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学校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m1:6Uv8!8ZQ1~3e

学校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按照公文处理办法进行。 U4=4yq17eB82C

第三章 组织机构 n9=5rg2.5fS4+8j

第三十四条 学校根据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实际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设置内设机构。 o9+7k04;5sR9;5K

第三十五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按规定设置议事协调机构,协调和处理有关事务。 a,:2fz9-7DS5.4e

第三十六条 二级学院(部)是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单位,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自主开展教学、科研及学生管理活动。 k2.6dA6=8zn3=4w

第三十七条 二级学院(部)的基本职责: y4+8Xw4!9mg5+9B

(一)全面负责本院(部)教学、科研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Q3=2ua23KF4.9x

(二)在学校核定的编制内,提出本院(部)教师及其他人员的调入与调出计划或建议; j8;7fF5~6SM4;4O

(三)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本院(部)建设发展规划,提出本院(部)的专业设置及教学改革计划、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本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M2:5bf5~5rP2.1X

(四)按照学校章程和学校管理制度制定本院(部)管理制度; y3-3Ey6?6ax5.,Z

(五)组织、检查、考核、评价本院(部)教学工作,完成学校下达的各类教学任务; w5?,cn5+1fD1+4h

(六)负责本院(部)学生管理,对本院学生的奖助学、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l6!1VS6!4yP7.1A

(七)组织拟订和实施本院(部)教师及职工的工作津贴的核算和分配方案; I5+4tS6=8NL6~2W

(八)负责本院(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的推荐工作; e9~1ld3~7BP19B

(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自主支配使用学校划拨的经费; k,~7ut9:9YI,=4v

(十)根据权限,管理和使用由学校提供的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和设施,管理本院的资产; W9!3Gs1;2LR2?3t

(十一)在学校有关规定范围内,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社会服务等活动; h9:5jf5+,xg3~7x

(十二)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职能。 f5!8KD5!2Cl2.1T

第三十八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二级学院(部)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 o8:1wW6+8JJ5=4r

二级学院(部)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是学院(部)的政治核心,依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履行职责,开展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g8~1Hc2=,yF9;5m

二级学院(部)实行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负责制。二级学院(部)院长主持学院行政管理工作,是学院行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部)副院长(副主任)按照分工协助院长开展工作。二级学院(部)书记(指二级学院(部)设立的党的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的书记,下同。)是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部)副书记按照分工协助书记开展工作。 x8-5le3~9iU4,0

第三十九条 二级学院(部)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议题由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和党总支书记商定。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二级学院(部)的院长(主任)、书记、副院长(副主任)、副书记组成,二级工会负责人、纪检委员列席会议。 g7+9ae4:5iq7+,V

二级学院(部)下列重大事项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定: k6+1iu8;,zB1,B

(一)办学方向、改革与发展目标、计划和措施; U7?6mc2=1fU15t

(二)专业与课程设置和调整; B5:6wE8=3JP,.6C

(三)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引进推荐、人事考核和奖惩; U3?9Fn2=8Ij,=4Y

(四)师生教育和管理、师生员工切身利益; s7-4pn7~3nO3-,H

(五)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 b9+3bM7~3WS6-,e

(六)经费收支、预决算、分配; U5?5eG,:5At8+,I

(七)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D5-1nx2;6ZI63F

(八)其他需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 h7=,ZM7.90O6:5b

二级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属于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等行政工作事项的,由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主持;属于思想政治工作等事项的,由书记主持。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重大问题上如发生意见分歧,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学校党委请示。 j1-6HQ3.8WM5;3Y

第四十条 二级学院(部)党组织由书记主持工作,实行党组织会议制度,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 E6.6nr3-5yI2-7O

第四十一条 各专业实行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制,专业主任(教研室主任)在二级学院(部)领导下具体负责相关教学、科研以及技术服务等办学活动。教学优秀、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可聘为专业带头人,协助专业主任做好专业发展规划。学校积极引进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资深专家和高级技术人才充实各二级学院的管理或教学、科研队伍。 N,;4sx9;5KJ2;,a

第四十二条 学校积极支持各级各类技术研发中心和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应用技术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统一规划,不断提高其建设水平和质量。 Q9=4sS2!5Uw9?4R

第四十三条 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学校可建立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探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管理体制。 j85so38Gg7:5G

第四十四条 学校依法设立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其它群众组织。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各自章程在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042et7~1vk,!40

学校为群众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t1-9002!1km11U

第四十五条 学校工会是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学校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委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s2:8iO2=3QY1=2X

学校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履行职责。 z4=8oC17bv7?3O

学校为学校工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z9-5yK7;5fw6=6m

第四十六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围绕学校党政工作中心,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才成长、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支持共青团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保证共青团工作正常开展。 J6~8Ex9-4Tn6?8E

第四章 办学活动 d3+1Fl4~9uE3=9H

第一节 人才培养 z7;8gZ3!3pK5-9D

第四十七条 学校以学历教育为主,同时开展非学历教育。 h3?2Cg5~5TG8.,M

第四十八条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学校的各项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育人工作。贯彻“以生为本,科学发展”的办学宗旨,建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面提升素质”的工作机制,推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工作的有效开展。 g4+3uG8?7HA9!30

第四十九条 学校坚持职业教育特色,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建立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长效机制。学校探索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四位一体”的合作办学形式。 X6-7nI6!3pz7=4N

第五十条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首要任务。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视培养学生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j9-9Ww,-,uk4?7r

第五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已有办学条件,按照国家核定规模确定办学规模。 j,=3SB8!4fG2:9R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开展招生活动,依法自主选拔人才,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x1!2Ns4?2HC,:9P

第五十二条 学籍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招生行政部门认可,依法取得享有在本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学习资格。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 f7~,oZ4.8ak7!6z

在本校注册的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不享有学籍。 p,.6pz5-9jU6;5P

第五十三条 教育教学是学校办学活动的基本内容。学校建立管理制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S6=4zB6=1vU,~1y

第五十四条 学校开展师资队伍建设,以教学团队建设为重点,培育教学与科研、技术服务相结合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和优秀教师。 S8:9Xm8:2tz5:4D

第五十五条 学校建立教师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评价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调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G,~4Bd6!9Kc48s

第五十六条 学校开展教学实训实验室与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将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X8:,rF8.8jY1?6I

第五十七条 学校鼓励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开展协同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教学形式,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 Z96bj4!6qT6?,R

第五十八条 学校坚持面向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开放办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境外优质资源,引进和联合培养高端智力人才,不断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F15Tx64Ne9-5R

第五十九条 学校实行教学工作监控评估制度,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学生学习状态进行监控和评估。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和指导,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w5.5rX2-6Ei2-3Q

第六十条学 校鼓励、支持教师个人和集体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 j3.5Zs7~1Di52R

第六十一条 学校鼓励教学教辅的基层组织和个人积极推行产学研结合,努力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和科学研究。 W2;,OJ7!7KN4+4n

第六十二条 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按照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 U4:8fs8?9oO9!7B

第六十三条 学校鼓励并积极支持各二级学院(部)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开展专业建设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督促。 h7;5MC7=8bf1-4K

第二节 应用技术研究 X6?9zu2!1pA4!4R

第六十四条 应用技术研究是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学校通过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实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促进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进步,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J1=9mf,-6px6:6x

第六十五条 学校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和科技研发氛围,提倡学术自由。倡导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反对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g8~8Ta5.2Dz7+2y

第六十六条 学校开展应用型为主的科研基地和创新团队建设,注重应用型科研人才的培养,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技术改造与开发,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c3=6wJ26pS1?5p

第六十七条 学校加强和改进应用技术研究评价工作,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激发广大教师和科技研发人员从事科技研究、技术开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科技研发质量和效益。 H7,tk5:4FK1?7t

第三节 社会服务 f71SK1:1Nh7~8N

第六十八条 学校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坚持用先进思想和文化,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 l6-4kv4?,DO71z

第六十九条 学校鼓励协同创新,开展合作共建,坚持产学研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C,~5ah9!2pQ2~5x

第七十条 学校坚持面向生产实践的需要,为行业升级、企业技术改造及新产品研发等提供智力支持。 O6?6Uq9+,Mx5:6D

第七十一条 学校发挥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通过建立社区学院、企业学院、东中西部合作机制等平台为地方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服务,提升本地区、西部地区人员素质,服务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 U,-7TB8~5Ka1=5s

第四节 文化传承创新 04~5ZJ3~,ZA8~5c

第七十二条 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J7:5EO8?5Xp9+8i

第七十三条 学校建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大学文化,以文化引领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 h7!5Vj4:3Tk1:3P

第七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文化育人功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实现文化建设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打造创业就业式校园文化,培养德技双馨、身心双健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师生的全面发展。 H,:2KC3~5rF8.7U

第七十五条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开展法治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维护教育公平正义。 I2?6id4!4Ew3!8G

第五章 学生与学员 I,!3ax7?9nM2:,u

第七十六条 学生是指取得本校学籍、在本校注册的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 a,!8gP3!3ro5-3I

第七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n9.,SG4-9zs1;1o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R4.8yT5.,Ch5-2C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E2.6YL2=8oq4!,m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t,?7pj8-6uH6!2q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j5;8wv3:3Yc1.3o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k,=9Nd1.3Vh6?4W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u,?3vz7-3Kw4~4b

第七十八条 学生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k42Me6.3nT8-2M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N8+4M05=9sd7~5j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k6.3Xh,~4qt9-9X

(三)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 A1:9Cl2-1Zd82J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W3-6gb3-20p7=3U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r81Pf2+9pm1?5Y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k2;30L35oB3+9i

第七十九条 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国家学籍规定颁发相应的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学习证明。 E7=6jt6.,RM,!6y

第八十条 学生在校内可以按学校规定组织、参加学生团体。 g9~6zx2+1QM5-8W

学校提倡和支持学生团体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D,-7Vr1.6kA6:8i

学生团体应在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O1!7aL9?4xx3=7b

第八十一条 学校依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救助制度。 p5;1FQ2!9eA8+,v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w8:8AC4:,VM7.7W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进行适当的引导和管理。 V8?4cw6.6jD4!1G

第八十二条 学校致力于学生可持续发展,建立和健全高效率、人性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g9;1kk8?7Lw1;4D

第八十三条 学校依法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q1~,iD3.8AW74Y

第八十四条 学员是指按照规定在本校注册但没有学籍的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 r11uO3=7jN3+9S

学员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或者教育服务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B7-5rL2=3uy,!1v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学员相应的结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r8=2qs5=3TX4!5a

第八十五条 学校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受理和解决学生的申诉。 z7?9Sw,+1Ao43K

第六章 教职工 Q2.6VB21TB1-,O

第八十六条 对纳入事业编制的教职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学校聘用的编制外教职员,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依法管理。 K,?1kX5-6yT1-4I

第八十七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u7!3VM1~4cw2:2X

第八十八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A7=9nZ,+9cD4.4H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O9!,IL2:,ma9;5i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u2=,yd1?1oR,+2H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E9-7tx5:7jP9?6N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i8.2jP1!8ek,=8T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b8?4nc8~7U09=6b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G3.8wV3:,rJ7-9Z

(七)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I4~8tn4+9Wm3;5L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y3-8Zk8!9bS,;3f

第八十九条 教师履行下列义务: X8;5Vk2;4ws13v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d1!70n7.6Gs3;6o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i3+2OO1+9eB6~6x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s2-2zL88JI8:4v

(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u8!5sX9?4pw14s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03?1Bs2!,Li5=6u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G4.2hR5:4XP9?1a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S9-9jX9-6bR5;5B

第九十条 从事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w,-5NA9+7qq2=50

学校实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 g8!5TT,~7fM7=2e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相关工作机构,按有关规定开展学校教师职称的自主评审工作。 M59YP,~4Tg9?9V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符合任职资格的教师,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聘任,依法签订聘任合同。 a,.1rT1!9jW4+9h

第九十一条 学校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奖惩、解聘的依据。 m9.7TV2!9mc4.2F

第九十二条 教师根据职务聘约,获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工资、奖酬金,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B8~5vJ6!6fo9~1R

第九十三条 学校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z3-,Vw5.4IG4!6O

学校对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任、晋升、奖惩和解聘的依据。 p,~,Pd8~2Ot4+,j

第九十四条 学校根据需要,允许所聘用的行业企业高层次人才继续保留企业职务。 J8-4uS48UX5+5g

第九十五条 学校工勤人员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学校保障工勤人员的合法权益。 B3:9IQ4=5bQ9+1G

第九十六条 学校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设立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受理和解决及教职工的申诉。 T,;1Gl9!8vL4-9z

学校依法建立工勤人员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保护工勤人员的合法权益。 e7!7sR7?5pP4+8I

第七章 学校财务、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 i8~5AU6.6xP9!2z

第九十七条 学校由下列各项取得办学经费: S4=,Sb2?4pN1+5a

(一)财政补助收入; N68Un6+4Rq2;7a

(二)事业收入; a8+4Di8:9fo9?5U

(三)上级补助收入; i1-7im8:,pj7;9P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v4?2vW4!7Fx9~5a

(五)经营收入; A4!,QF,~8IL84s

(六)其他收入。 z,:7yX2~7Gf2.2k

第九十八条 学校资产为国有资产。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效。 K7~2OO1;8gv1.9m

第九十九条 学校依法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01;6yx7!6Iz8=8v

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内部控制、经济责任、财务信息披露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d,!2Ek8=7Gs6;6H

财务管理实行分级经济责任制度,分类指导,民主监督。 k8+2oO,!7fq8?8q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学校和所属单位(含学校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l3-4QD2-1TB4~5q

第一百条 学校经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所、校属资产公司等下级单位,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运作和管理。 z1?5qR6+2ja4=9f

第一百零一条 学校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机构对学校各类档案进行统一管理。 e3-5Oo5.8CI8:1J

第一百零二条 学校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接受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监督,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品质,为学生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n9=7DJ,-1v06~7s

第八章 奖励与惩戒 Z2;6TE7.8ts2-2k

第一百零三条 学校建立奖励制度,对在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管理、后勤保障、社会服务、校企合作中以及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c9-3cM5~40T5:6F

第一百零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于违法违规的教职员和学生依法依规处理。 i9=9hh3=1qZ3=7H

第九章 民主监督 V5-9gz9:,RY9=9u

第一百零五条 学校建立民主监督制度,监督学校的办学活动。 J,?6fg56YN4~9D

学校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党派、群众组织依法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学校办学活动进行监督。 A,+8xw7~,op7;2W

学校依法建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支持和保障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J9:8bu3=6ii3=2a

第一百零六条 学校成立章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依据章程审查学校内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k9~4zl1;9zd9?3p

章程监督委员由15名委员组成。章程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主任由学校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章程监督委员每届任期4年,可连任。但连任的委员不得超过原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章程监督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学校工会负责。 D5-6ux6=4bJ73j

章程监督委员会的会议需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议案需全体委员一半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B3~2uQ3;2tb8?,J

第十章 外部关系 T5-5FU6~6FL2?,X

第一百零七条 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自主管理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p2-7eA7!1Nk7=9t

第一百零八条 学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主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 o,?5NR9:1tl7.2A

第一百零九条 学校接受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依法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通过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专业和办学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等,对学校的办学进行管理和监督。 i3?9Id1;8Qh7!6X

第一百一十条 学校密切与社会、行业和企业的联系,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基本原则,开展全方位合作,大力推动协同创新,全面提升学校人才、专业、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 s3;5Ko2;7d06!5p

第一百一十一条 顺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由学校发起组建广东工程职业教育集团(简称职教集团)。职教集团是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的行业及企业、科研机构,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结成联合性、互利性、多元投资主体的社会组织。职教集团的主要职责: P9:6UG8?5sM2;3K

(一)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构建校企合作平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u85md73wY,;8k

(二)促进校企深度合作,以专业和产业为纽带,与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建立紧密联系,创新集团化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y8-1sG,;,NW4+5N

(三)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建立产学研结合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 K4-40I,+7Wn1.,d

(四)以现代产业体系为依托,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共同体。 q,:9LB3+7Gh9.5R

职教集团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咨询、协商与监督机构,是学校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理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和其章程确定组成人员和开展活动。 W5~60R9;4BS4!2w

第一百一十二条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友联谊会是学校依法注册成立的由校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a5~8LU2.3cp3!5n

校友联谊会负责学校校友联谊活动,旨在弘扬学校优良传统,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校友联谊会与各校友联谊会分会之间的联系,主动为校友服务,团结广大校友,共同为学校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C9.3kS3-9QQ9=4B

第十一章 附则 x9=,YM4+,vJ7?9e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订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报广东省教育厅核准。 f9.4Cu7;3VO,:4Z

第一百一十四条 学校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修订: T6?8s0,=8BD8:3U

(一)章程依据的教育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D7+6zl7.8jV6=3V

(二)章程依据的教育政策发生变化; m5?,fI1;8oH7.9y

(三)学校管理体制、学校发展目标发生变化。 c6:4bP1!9Kq3!2o

本章程的修订由以下任何一方提议: r6.5db8.5BR8:,C

(一)校长; i7=,UL3~1Cf4;2a

(二)学校党委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 A9~,ui6:,yY4?8i

(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 h8;8Uh7+9Mk8~7f

章程的修订决定由学校党委全委会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作出。 H1!2Lx5=9KF4.1Z

第一百一十五条 学校根据章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m3=2lo,!7Gl5~8T

学校制定的管理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C92KB6!3QR9-50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本章程由校党委会负责解释。 o3-50t9=7DJ,.9Q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章程自广东省教育厅核准后、学校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t81Mm1?6Qx7-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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