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服务地方处简介
服务地方工作处(部省共建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系我校服务地方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服务地方科技创新,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为各级党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为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创新创业提供实践平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f6~7oi2;9Hr,.5p
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校服务地方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d1~9uH3?,wy3!4n
二、构建、完善学校服务地方工作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各类服务地方资源,引导各二级单位及师生员工参与服务地方工作。 f5+5uh1-5Qj39y
三、收集、发布各类合作需求信息,开拓与地方合作交流渠道,推动校地合作。 d,:4Lu6;9fh6~7v
四、组织、协调与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对接活动,组织参加各类产学研合作洽谈会、科技成果展示会。 H9-8Uf6;2DO5+4o
五、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H,:2PT,~5os4.8Y
六、负责产学研基地、校企联盟等产学研合作载体的管理工作。 w1-4vE9.2wy2?4p
七、负责推进部省共建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等支持。 G5?5VT7-4SH4=9i
八、负责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的管理工作。 L1+,NW7+1vf3;6H
九、负责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L4=6uh7-8aC7-2J
十、负责技术转移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O4-,ii98yr8?9f
十一、协助做好科技镇长团、各类科技挂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W7-2yB5?1dG5.8Q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h7?2hm3:9qk2!2Y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服务地方工作处(部省共建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技术转移中心合署)下设综合管理科、对外合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和项目管理科三个科室,南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挂靠。各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P5+1rZ2:9C084X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C5.,Pn5.5od9+7q
第一条 负责组织协调全处工作,做好印章管理、对外宣传、档案管理、资产管理、人事工作、安全检查、网站维护、公众号维护等日常综合事务工作。 x5~3aC5-6vK3=6r
第二条 负责制定与组织实施服务地方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各类公文的处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g5=1Yv9!9Bn38a
第三条 负责组织、协调各类会议与重大活动,以及相关单位来访的接待工作。 L7:3pS9:6qx9.4w
第四条 负责落实、推进部省共建工作,积极为学校事业发展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持。 N,.7Wv,=3RI41y
第五条 负责大学科技园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创新创业教育、沙龙、竞赛、交流等工作。协调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园区企业申报各级各类企业项目,组织入园企业面向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创业、就业工作。 V3.3IJ7-5Ms7=50
第六条 负责做好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产业管理政策措施,做好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h3+2RC1.2VE78g
第七条 负责服务地方工作处党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 V2.7og6.5xh3!7n
第八条 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i3;3eF9~9ka,!3F
第九条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P5?4sg7:6ML9+4s
对外合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制定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校内科技、人才等服务地方资源,积极引导学院等二级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服务地方工作。 03=5kK7?1Yj8:,B
第二条 负责收集、发布各类合作需求信息,开拓学校与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行业协会等的合作服务渠道。 r4:9Vz,!6uy5!6T
第三条 牵头组织学校与地方政府全面合作协议的起草、签订,并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协调与督查。 p1:2Gj9!7Kp14e
第四条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的各类科技对接、洽谈活动,组织参加各类产学研合作洽谈会、科技成果展示会。 A1;7Vu3.,kq7.2V
第五条 负责学校与地方共建产学研基地、校企联盟等合作载体的管理工作。 B5:,Gj3=,Fw,;2w
第六条 负责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v8~9td5-6zv3=4j
第七条 协助做好科技镇长团、各类科技挂职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跟踪服务工作。 J5:6oJ13Ls94S
第八条 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I92dG1!1eE2.1Q
第九条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v53Qg1-,oS,+5D
项目管理科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等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c3~6zP3=2nt7-1u
第二条 负责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四技合同”的归口管理与服务工作。 P4:8Ov64mV6:6R
第三条 负责科技成果转让及许可项目的归口管理与服务工作。 R,;2zC9+2xU7-3m
第四条 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与认定工作,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协调。 S6,uU1~2cM2;,E
第五条 负责横向科研经费的审核、监督等管理工作。 l1!4QK75cm3=2F
第六条 负责校内技术和成果信息的征集、整理工作,做好专家库、团队库、成果库的建设工作。 G2-2hf5;,OV1-6s
第七条 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d9;,Lt2!1QO9~7R
第八条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M,~,NP7:,Xo4+3m
技术转移中心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制定技术转移中心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m5;4sh5?8Lj4!9z
第二条 负责中心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等日常管理工作。 S2;1Tj,:8vr28J
第三条 负责中心各地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Q6-6DR5-6tX85W
第四条 负责专利申请与转让的服务工作。 G,;4xW2.1UX4+60
第五条 负责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T2.4Fq5-7Xo2!,e
第六条 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B1+6KW4?3JI1=7N
第七条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d1-4so21zL2!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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