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于1982年7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原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1991年隶属关系变更,成为抚顺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位于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39号,与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在同一办公楼办公。 E6?9Fj9~7JK9:6Q
多年来,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抚顺地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振兴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S4;3fI,;8lr7.5z
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现有院领导班子成员3人。 J6:8mi8.3rI53G
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三个,分别为办公室、检察业务部、政治部。 Q5-3qY7+,Xd9.8c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负责文字综合和相关文件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领导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h6:1Ve7~4nZ58T
检察业务部。负责对抚顺地区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负责对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查、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开展法律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和质量评查等工作等。 h9;4hs,:5ZZ4!3L
政治部。负责院机关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思想宣传、新闻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f5~,lW5~5Kh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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