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档案馆简介
一、历史沿革 u6.,TB5?3UQ6:,K
湖北师范大学档案馆是组织、协调、管理全校档案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永久保存全校各类档案的基地,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档案信息中心,是服务师生、校友和社会的档案信息业务服务中心。 d,6MQ5.,o08;4A
湖北师范大学的前身为华中师范学院黄石分院,创建于1973年4月,自学校成立之日起,就有了文书档案室;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更名为黄石师范学院;1985年2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学校改名为湖北师范学院;1986年底,学校组建了综合档案室;1990年定为正科级单位,明确了机构和人员,制订了档案管理工作相关规范(制度),由此档案工作逐步有序开展;2003年在综合档案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学校档案馆;2016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同意湖北师范学院更名为湖北师范大学。目前湖北师范大学档案馆设有6部门,分别是业务指导部、整理部、保管利用部、技术部、编研部、综合办公室。 z,;4pq,~8Uz7!9E
全馆现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其中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人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所建立的档案工作网络遍布全校各职能部门、学院(系、所、中心)和直属单位,共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50余人。 g32Mw6=6ix4-1X
二、馆藏档案概况 J6?5Rz5!1KD3;7V
1、档案的种类和数量 r3;3Lp2:7Rr9~4D
学校档案馆现有各种类的档案6473 卷、58247(以件为保管单位的档案),照片档案 10000张左右,实物档案 485件,资料260卷,这些档案主要来源于学校建校以来各部门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及其他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和实物。其中1973——1993年间的档案遵循年度、机构、问题三合一的分类法分类,1993年以后的档案则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分为:党群、行政、教学、科学研究、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声像等10大类。 U3-9ia8!8VS1;1C
三、工作职责 s6!,Ap3;8Bj2?,e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w5?7Ic1+3yQ1+4x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L3?8jG4~6GO5;4o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和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并对学校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R2+8fF7~9GI,;3U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B9.2dF6:5nW2!2g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v4!6sK7~5Ao8=3Z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A5:1YN7;6gx6?2H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D6,cT2?8Zh9+7F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m3!8KJ2:2zH,~3G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i7?2dw75SA7+7a
(2018年9月) w68OE3~3jf2~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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