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网站 >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

锁定 排行
主办: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63号
网站指数
2023-4-10 18:29
最近修复
编辑次数
2023-7-8 08:41
最近更新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网站详情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简介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英文名称:Cangzhou Library Society ,缩写:CLS)成立于1988年11月,是由全市广大图书馆工作者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群众团体。学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沧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挂靠沧州市图书馆,办公处所设在沧州市图书馆内。接受沧州市社科联、沧州市文广新局局和河北省图书馆学会的业务指导,接受沧州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现有会员单位27个,会员近300人。 X,!1Ts9-3Xx5.1G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组织学术研究,开展学术交流;编辑出版图书馆学书刊和图书馆学专业资料;介绍、推广和评定图书馆学研究成果;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普及图书馆学基本知识,传播推广先进技术,发现和推荐人才;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图书馆事业发展中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u5~6c06+2TC5-2A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成立24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繁荣文化、教育和科技工作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认真遵守学会章程,不断壮大会员队伍,团结我市各级各类图书馆,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研究、促进馆际间合作与协调、举办各种类型的业务培训班、组织形式各异的阅读推广活动,有力推进了我市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学会每年举办一届学术研讨会和县级图书馆馆长联席会,不定期地邀请国内知名图书馆学专家学者举办高水平的学术报告会,并于1999年和2010年两次成功承办河北省市公共图书馆馆长联席会议,2000年成功承办河北省图书馆学会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学术研讨会;2008年举办了声势浩大的纪念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系列活动;2005年至今每年承办一届狮城少年读书系列活动,多次被河北省文化厅等部门授予组织奖;2000-2006年成功承办了沧州市第一至三届读书节,并因此荣获河北省第九届燕赵群星奖服务奖。由于成绩突出,学会两次被评为全国大中城市先进学会;多次被河北省图书馆学会和市社科联评为优秀学会。 Q6!,uk4,Ew,:5o

2010年12月,沧州市图书馆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学会现任名誉理事长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张艺,法人代表、理事长为市图书馆馆长宋兆凯、秘书长为市图书馆副馆长张广越。学会下设秘书处、学术委员会、《狮城图书馆》编辑部。 O,?7vO5=8vW7;2M

学会章程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章程 r2?9zb8:1Ye5:9X

(2016年1月13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稿) L6+2OP8~4jq9~1c

第一章 总 则 A3~2SM7;,KM3+6q

第一条 本会名称:沧州市图书馆学会;英文名称:Cangzhou Library Society,缩写:CLS。 B4.5FK6!9eV2?5s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市图书馆及相关行业或机构科技工作者自愿结合、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性、公益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沧州市图书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W7?6uL53WS6?2F

第三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团结组织全市各系统各类型图书馆及广大图书馆工作者,促进图书馆学术繁荣,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促进图书馆现代化技术普及推广,促进图书馆界人才成长,为沧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C8;2ZK6-,gL8:6V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沧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沧州市民政局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国图书馆学会、河北省图书馆学会、沧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学会挂靠沧州市图书馆,其办事机构秘书处行政上受沧州市图书馆领导。 V5~1mF2=7WN3:,o

第五条 本会住所:沧州市上海路沧州市图书馆内,邮政编码:061001。 S7-2L04-3zh5~,U

第二章 业 务 范 围 Y7=,Yu,:2aN1!4O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f6=3BP6~,yS950

(一)活跃学术思想,组织学术研究,开展省内外和全市学术交流活动; S5?5HW4!4QZ1~9w

(二)发展图书馆界友好交往,促进各系统各类型图书馆业务合作,推动全市文献资源共建共享; H6;90y2+,aM2:4B

(三)为沧州市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规范准则的制定、各类图书馆的建立等提供咨询服务; U2:6xn4!4Pt3+2u

(四)介绍、评定和推广图书馆学研究成果和先进技术; L9.7Bp2?2Sv,9F

(五)编辑出版各种载体的图书馆学文献信息资料,促进其学科发展; x,=3wU3+9Ty3-3N

(六)普及图书馆学、信息科学及技术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图书馆意识; o9-8Gk2!5sZ2-4k

(七)倡导全民阅读、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为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作用; b3;6Nt1~1vd3!,Z

(八)开展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 Q8~9Mn2?1sL5;9Y

(九)发现和推荐人才,表彰、奖励在学术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 C,;8a07=6HB6=3u

(十)维护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向上、诚实和谐的工作氛围和学术氛围,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活动。 W6-6fC1-4JF2-5i

第三章 会 员 X8;,DE6?9pX8+70

第七条 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团体会员组成。 C53Uh6-2zE1!9O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O3+6aX7?8qQ5;,G

(一)拥护本会章程; O3;3cP2!9jt4.1z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r3?5cZ,?6ml3~7L

(三)个人会员:取得助理馆员以上职称或其他相应专业职称的图书馆工作者;从事图书馆学教育、研究或图书馆工作,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一年以上、专科毕业二年以上者;从事图书馆工作多年,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热心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图书馆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者;从事其他专业工作,但支持图书馆事业、热心本学会活动并做出较大贡献者。 B5;8oT7=70U4.1q

(四)团体会员:全市各系统各类型图书馆;愿意参加学会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r5;8qM5-4hq9;9e

第九条 入会程序 R2.1Vk2-8Nr7+4u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会员登记表; j5=3ap,?9AK6~7B

(二)经理事会授权的办事机构——学会秘书处审核通过,并报常务理事会备案。 M6-1lG73cb4:7n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学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c3-8At28VI,-6K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I5.,sK6~5FF7+2r

(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m5.2kN8+7Ko6-,j

(二)参加学会的活动; N4~9VJ,.5Qw1-9Z

(三)取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或优惠权; C2?6y03~30v8.1Z

(四)优惠或免费获得学会有关资料; v8=5Rs2~3pJ9~1v

(五)对学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e4;2Rt4!4Z06.,E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w3.7Vt8=7Bg4.3m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c1.1oO5?1ix,-3F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 X7~3sL77Ha2:6y

(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H,:7vA3:9ap4-3A

(三)完成学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Y7?6HI2.8Zy2!2x

(四)积极参加学会活动; v52Ui27rc1=6x

(五)向学会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y9:2ez9!2YI3-,k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e1-3Wb,2bT4;5x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交回会员证,由学会注销其会籍。如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学会活动,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X7=7XQ9=5Jt8?6a

第十三条 会员凡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Z7.2yb3~9OL4?4T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a4,LL2+1op7-7p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w1?,Qm5;5WV8:5M

(一)制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G6,bq4+30b5=,M

(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X95VD9=7zz8!1z

(三)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 S,=,cV8;4PJ7=,V

(四)选举和罢免理事; w9!1XB1=3vl7=7U

(五)决定终止事宜; F6.3py2-4BC1?8X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Y5~6wB,-5qU1+2v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与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p2=9g07-1AT9.6N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为四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T45Ki5?7LW9+4I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领导学会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理事应通过充分酝酿、协商,由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每届任期四年,理事会成员每届更新不少于三分之一。理事在任期内因工作调动或退休而无法继续履行职责者,如果本人或者原选举单位提出更换意见,则自动免去其理事会职务;由此而产生的职务空缺,可由原选举单位推荐,经理事会决定增补。 d9.3Uk,~,rk87B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Z7?2PG2?3Zo4=5R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q2.,lQ6;8Qs9.2Z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调整和增补个别理事;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i6!9zx5:9ys3=2f

(三)筹备召开下届会员代表大会,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f6!2Oo4?5MK5-5z

(四)组织召开学会年会; H77lg3~3aW3!7c

(五) 开展表彰和奖励活动; h7+7Cn31zi1+4f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O9=5jx5~7PC7!9x

(七)决定设立与撤销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d7=5AM46ds1-8o

(八)领导所属机构开展工作; z5;3ji,~1VT6-8f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t2=6aS7=1zn8+2R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A,?3ac1~2db5:,g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C5~2mA2,op5-8v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l6-,Rw8~4uG3:7x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的届期相同。在理事会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负责日常会务的领导工作。 c2-4Fq,+1Wf7-8S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f9+7Lx,-2iW4!,K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b6+8PQ5~1Di3!3i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D9!4ho8:7Pe9~8J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m9,Zf4!,xM7?7P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P7:8en6-8Fh2;3E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08!7gF9!9KI2=4t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d,+7sC8;6Dq,-7y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v3.7Bt3;7vx5=,C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Z7?9up2.9sR4?9w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有特殊情况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v3?5Qt7+1kG4?1S

第二十六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Y1~6cq1~1NF,?1x

第二十七条 学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任何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m2!1xW8-,Wu4;4Z

第二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b1+8Wt7+,MW97Q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T1.3Ap6!7CC5.,W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J5+2et78SC19e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N2;5jt5.4Bv26J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a7~1EE,;7dg9!2F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q4.9yo4+3kS9;2r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C2=4fU7:7lX23l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A,=5rx,+8Ni,+8b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R9;8IO,+7qg3~,Y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W1;,wo7.1RB2;2X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P7+4hE6=1NX3?3S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J9;7aj1-1QR2;4t

(一) 会费; s4.3gQ8-,hu51Y

(二) 捐赠; b7?8Ne5?3iz1+6R

(三) 政府资助,挂靠单位补助; A7~4Rb7?1PW5+7R

(四)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N3.3bY5?,Nu2-3c

(五) 其他合法收入。 X7+1ur9?4Hz7+7i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Q5.8Zk9:60B,5T

第三十二条 学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i8.6JW9;6le,!,e

第三十三条 学会经费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O8~,bv9.5Df1.5x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p6.2IQ2,UD2=2N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H1?2TS6!6Qy9?40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z8!2GX4:,Wc3;4O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V86vn4+,0m5:2U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V4.6zo2~6GO2~6o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a4!7Rg,;6rM5;7B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送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k8;7eZ2?9Fm9:80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B6;5s07+5Hy7.4R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r4:7AY1;90y5=5B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u5?,pB6!,Rq1.5Q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a7:1Ca3.4wK2~1G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j4+2Fh4+2Hw,-,o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O3-5Dp3~,OG69F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学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Q7.4DW3-6yT2=5b

第八章 附 则 U2;90Z8;2iU5.8V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16年1月13日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q6=,Az8?9bj7-7G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理事会。 05!4yV4:6BW3:1j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h8:6He44t055s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相关热词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子站详情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

主办: 沧州市图书馆学会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63号详情>>

更多>>
最近收录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