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简介
一、机关职能 o,+1AL5!4el1,d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4号)和《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宿发〔2019〕2号),制定本规定。 E8?9cK3.7hH2.1L
第二条 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牌子。 c5;4xu,:6KD8:3w
第三条 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G9~2lO5=1Ox3!5p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文化文物和旅游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o8:5YL8!6vZ5=9U
(二)统筹规划文化文物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g9?7SA29Gp5:2t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m8?,Xz5+9YU,:4t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g32Uh,;5PU9;3l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 y7.3IZ8?,Tn5-8l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K6.8EZ1=8EU1-3d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a1!2Py7-7ye5?4K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m96ez9!,Tf4.4C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市级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对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市场。 K1=4UU1.80m9-8U
(十)在市域范围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等,指导县(区)广电事业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 M,:6eY86MM5-6K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s6.3ou,=6qK8?,A
(十二)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v7-3VL4.5Hg8!9I
(十三)指导、管理文化文物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文物和旅游交流活动。 k3;4RU5:9zo,.5F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h3;,SQ1!,cO,,q
二、内设机构 d49VI1=2YJ4!2m
市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I5?5qO4=6eW5~5f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电、会务、档案、信息、信访、安全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全市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B4~8mD,!9EM2=6m
(二)人事科。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干部培训、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承办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交流,提出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建议,开展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文化文物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l9.6Wr4+9rE2.,c
(三)艺术科。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和民间职业剧团业务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工作。 E5+5Gi1.2cy3+2a
(四)公共服务科。拟定文化文物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文物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文化文物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依法组织管理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文化馆站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I8;7KV9-4KD1+5J
(五)行政审批科。承担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文化交流活动出入境报批手续;指导文化和旅游、广电经营行业协会、学会开展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认定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许可,审核实施新闻出版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等。负责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按要求统一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s36Zw8-7oj9-4U
(六)资源开发产业科。拟订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和重要旅游产品的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承担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J5+7Aw6.,Lg9-4p
(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科。负责全市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管理文化娱乐市场、文艺演出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美术市场、文艺培训市场、艺术摄影摄像等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标准化创建评定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依法对导游证、导游人员的导游活动实施管理;指导经营境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及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工作。重点监督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旅游饭店(餐馆)、农家乐、旅行社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 C8;4Re9-9oN2.8b
(八)文物事业管理科。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博物馆业务、文物宣传、文物安全、文物鉴定、文物信息化及科学研究;组织、指导、协调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工程,构建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及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相关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组织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工作。 O78ez2!7Vg2:1N
(九)广播电视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制定全市广播影视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参与信息网络建设的规划;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和舆情收集工作;负责电视剧的题材规划和初审;负责广播影视节目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的监管和业务指导;承担广播电视领域的市场监督管理、资质认证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记者证的核发和管理;指导有关广播电视领域审批、许可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电影发行网的建设、调整和平衡。组织全市对外电影交流等活动;归口管理影剧院;指导协调动漫、手机音乐、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i99Wa,~1Uh8:7V
(十)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管理全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研究制定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市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和网络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出版物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读工作;依法对报社记者站进行管理;指导全市新闻出版队伍培训和鉴定工作;指导全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本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监督管理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负责对著作权保护中介组织的监管。指导全市印刷质量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印刷质量和条码使用;指导市印刷协会、书刊发行业协会的工作。 r,.7Jz,!9gi3=,t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n63yb2-3lF1!1E
三、办公地址 N6!8mr6;5FF4:2P
宿州市银河二路468号 W,~2ja6-9FL5=5x
四、办公时间 g15UJ9~8Yj6+5J
周一到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有工作人员值班 t3;9Rd7~2vP2~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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