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政协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委员会)简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何时建立的? b1~,ha13LL8-,p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建立。 J5;1fl3~5Tg4-7O
这次会议从21日开始到30日闭幕一共举行了十天。会议通过了具有新中国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纪年、国歌和国旗;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会议还选出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从此,人民政协与新生的人民共和国一起登上了历史舞台。 b9:1En3!9EJ5+8D
人民政协会徽的含义是什么? w8-8AS5:,OX1+,k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会徽,象征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会徽的整个图案庄严富丽,它以一颗红光闪闪的五角星、四面迎风飘扬的红旗和白色地球衬托的红色中国地图为中心,光芒四射的蔚蓝色天幕作背景,周围是红色缎带连接起来的瓦蓝色齿轮和金黄色麦穗。这个会徽是1949年7月由新政协筹备会制定、通过的。 o2+8RT,=7Zu5=,T
政协会徽体现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民主阶级大团结”的精神。这个会徽是由张汀和周令钊设计的。设计者对图案的原说明是:一、红星表示无产阶级领导;二、齿轮、嘉禾表示工农联盟为基础;三、四面红旗表示四个阶级(即当时的四大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大联合;四、地图表示新中国,背景光芒四射。此外,红星下面的“1949”四个阿拉伯数字,表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诞生的年号;缎带上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个金色仿宋字,标明了人民政协的全称。这个设计图案经周恩来批示交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们传阅后,认为较好地体现了筹备会提出的指导思想。后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毛泽东批准,在1949年9月21日开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正式使用。 Z2~,MK73Pf6:9b
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有什么伟大历史意义? D6.1Wg5=5GJ5-6V
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它是中国一百多年来革命运动特别是三十多年来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历史积累的结果,是新民主主义运动的一次总结;它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伟大使命,揭开了新中国历史的第一篇章,中华民族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它标志着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组织上的形成,中国人民的革命大团结更加巩固和扩大,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党外各界爱国人士的团结合作更加密切,从而展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广阔前景。 A5-8Rp8;2aX7:8s
人民政协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c8+8Az7.8gJ3~50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 k3!3Yj6-2fj,:40
构。”人民政协组织的这种性质,是由我国的国体、政体及自身的宗旨所决定的。 n2?1Vf9?8hV5:8g
除了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曾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外,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从建立到现在都是这种性质的组织。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人民政协性质的具体表述有所差别,但人民政协的这种性质始终没有变。 X9+4Cf,~3FW5~8z
人民政协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以下特点:一是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在“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方针下,尽最大可能地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吸收进来,达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目的。并在共同政治基础之上“求同存异”。二是党派合作性。人民政协以党派团体为基础组成,各民主党派可以以政党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提案,开展参政议政的各种活动。人民政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履行各项职能,积极促进中国各党派的团结合作。三是民主协商性。人民政协是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国家大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g5+8Ek4-8wm5;,V
人民政协是由哪些方面组成的? R1=1Sq9~8Og6=,k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Q6:4zR,:80c3~2F
按照政协章程的规定,当前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由党派、团体、界别、特邀四个方面共34个参加单位组成。它们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无党派民主人士、中国共青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全国青联、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全国台联、全国侨联、文化艺术界、科技界、社科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对外友好界、社会福利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和特别邀请人士。 b2;2Vd7+5th,.3D
地方政协的组成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全国政协的组成决定,但一般规模要小一些,参加单位要少一些,主要反映当地社会各界构成的特点。 s2+9kU85Ms9:8S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a4~3ab1~,xf1.2z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r91mF3+,rR3.4p
政治协商是指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从程序上讲,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也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政协协商。从协商方式上讲,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 l,=3vq7+7VE1=3d
民主监督是指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有: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或以其他形式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中共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参政议政是1994年3月修订政协章程时列入人民政协主要职能的,这反映了人民政协工作在新时期的新发展。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参政议政的内容与形式除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外,还包括选择一些关系国计民生或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c5?4IS98GA9,q
人民政协应根据什么方针履行职能? K7.3qq96Jz1=,N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规定:人民政协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S2~7mx1?9mI1;2a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十六字方针,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这个方针是在毛泽东1956年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阶级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结合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加以补充完善而成的。这个方针充分体现了我国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 01:1LH79SY5-4R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这就决定了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切实遵循这个方针。 D7;3qy9;1Mv4!3c
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是什么? D2~4kO1;3sf5~8a
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总纲中,把“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事业”,明确规定为人民政协的政治基础。 x6!9SN1-9Gm1.6U
具体地讲,政协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包括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两个联盟中各个方面的代表。对于大陆范围内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这个联盟而言,它既是爱国主义的又是社会主义的,必须在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坚持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即1980年9月29日邓小平在政协章程修改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个政治基础;对于包括广大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第二个联盟而言,其政治基础是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是在爱国主义旗帜下的广泛联盟。在这个联盟的范围内,只要承认一个中国、赞成祖国统一,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的人,也要努力团结。正如邓小平指出的,爱国者的范围是很宽广的,包括蒋经国在内,只要台湾归回祖国,他就做了爱国的事。统一战线的对象,顾名思义,是把一切能够联合的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 X9+4qv5~7FA1.,K
人民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是什么? e42SZ6+2nC3?2Z
1991年3月,江泽民在一次重要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工作涉及范围很广,但主题是两个,这就是团结和民主。这两方面的工作做好了,政协工作就做出了成效。 V2?7lU7.5DW2-6e
政协是由各方面的代表人物组成的。政协委员都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代表着不同的党派、团体、阶层和方面,有着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社会背景,甚至不同的信仰。政协中存在着不同的声音和思想差异是正常的。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经济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必然反映到统一战线中来。这就更加需要我们加强统一战线内部的相互沟通和思想交流,形成一种党领导的团结、民主、和谐的合作共事关系。 N8:3Xv83KY,,d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政协工作的又一个主题。我们既要堵住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口子,又必须畅通社会主义民主的渠道,使其不断完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一个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民主,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一个是统一战线范围内的民主,这两者都是至关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我们要在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同时,通过政协和其他渠道,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接受各方面的批评监督,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做到国家的大事大家来出主意,想办法,大家来办。 f2=7wd5:,Ha4:9o
1999年9月22日,江泽民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五十年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可以归结为两大主题:团结和民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这两大主题应继续贯穿于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实现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基础;发扬广泛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人民政协要在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中不负使命,必须继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完善自身的组织机制,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按照团结和民主的要求履行职能、发挥优势。 c9+1nt,3t08?4k
政协章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o3:9rq3+4kh1?6b
(1982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4年3月19日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2000年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2004年3月1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和2018年3月1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修订) V1~50B4.6Qb9?,s
目录 Q93ml74tb7!8L
总纲 I4-8kI3?7Rs,?4M
第一章 工作总则 X2~4ce4.9Rh6!3B
第二章 组织总则 u6-4xu2?,nh9-,X
第三章 委员 R6!,tG8=6NG4-9S
第四章 全国委员会 Y21yo1~4DY6?3M
第五章 地方委员会 I5!4vc7=2Lv4+8t
第六章 会徽 e21ri,!5zl9-8V
总纲 b1+4Fm1~8lM7;7X
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有 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参加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 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 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O7?6wg3~6lg5-6v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f9:6GI3-3Ff3~7I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 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团结和 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两大主题。一九四九年九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一九五四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继续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友好活动中进行了许多工作,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国共 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拨乱反正、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国家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斗争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进一步发挥了 重要作用。 B2+1qn8;8rf1~8L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 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工农 联盟更加巩固。知识分子同工人、农民一样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在人民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中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一 道经受考验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 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日益发挥其重要作用。全国各民族已经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宗教界的爱国人士积极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香 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热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支援祖国建设事业。国家事业不断发展, 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更强大的生命力,仍然是中国人民团结战斗、建设祖国和统一祖国的一个重要法宝,它将更加巩固,更加发 展。 b,;,PN8.4bz9.6M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努 力的基础上,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我国 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 影响,我国人民同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还将是长期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 主要矛盾。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 代化强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 信、文化自信,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 、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能团结 的人,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 、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P,!3RW9-9oh9:5v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政党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E4;4AM1~2MP3=7M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社会主义协商民 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要聚焦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 促进团结,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E,:3hm,;9wF8-3F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准则。 c6=4Oi1-9Xm3?9B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依法维护其参加单位和个人依照本章程履行职责的 权利。 m9~8pw9.1ZC6.7P
第一章 工作总则 E76Lr6;1yb9~6G
第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进行工作 。 o8?6Rk7:7qr8:,y
第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 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 N3?3qL6!7Ml7-,a
第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 政。 Y5+4EV2~5mt2+6W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 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 ,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J4?2qA6=,Xu3-3Q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 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 的协商式监督。 Z9~10c6:4XS7=3J
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 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 建议。 r7!8uf5~8bn5-6s
第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应制定年度协商计划。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 会会议议题、专题协商会议题及其他协商形式的重要议题,应列入年度协商计划,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要综合运用各种 形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协商座谈 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 W,4rU9~1OT9?,q
第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 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力量 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建设事业,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 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u2;3G073ys9?,U
第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 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 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 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k8~1qr7:9ME3-,k
第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 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国家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改进工作,提高 工作效率,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廉政建设。 s8?1VG95oX7;3E
第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和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内部合作的重要事项。 D2-1bM81ZO18x
第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通过 各种形式,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以及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 w8=6Er,?3GL6+1x
第十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坚持发展科学、繁荣文化的百花齐放、百家 争鸣的方针,密切联系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在政治、法治、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医药卫生、体育、 环境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等活动,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的专长和作用。 x2+5Yv1.1zf2!8B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推动和协助社会力量兴办各种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建设的事业。 X6+2CD4!,Hm5.2B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组织委员视察、考察和调查,了解情况, 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其他形式向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 评。 m5=9rM7;9gj5=7F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推动委员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学习时事政治, 学习交流业务和科学技术知识,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B83ye1:6wB5-,z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参与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统一祖国的 方针政策,积极开展同台湾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联系,坚决反对一切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 q9!6fa5?4004?3t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 自治的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联系和团结,鼓励他们为保持香港、 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为建设祖国和统一祖国作出贡献。 X3-3av5~7Bi,?1k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人才强国战略 和知识分子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以利于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和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 C2=,ll7~6Md4=3z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反 映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促进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保护事业,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坚持和完善民 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 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增进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维护祖国的统一贡献力量。 Y2:5JP1.3qs1:1u
第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 政策,支持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 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信仰者为祖国的建设和统一贡献力量。 S2.7Ep9=,WA6+5B
第十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侨务政策,加 强同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和团结,鼓励他们为祖国的建设事业和统一祖国的大业作出贡献。 K3?,uP8.9jh1~9q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外交政策,根 据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外交活动,加强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H9!1JE36OX5-7S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进行关于中国近 代以来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 h5-6cT,~4XR61l
第二十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加强同地方委员会的联系,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 工作,研究地方委员会带共同性的问题。 m5?6vd6?9EM,4N
第二章 组织总则 i6!5mK9?1Rf,;6i
第二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 l1;,eD8:7fh5~8W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地方委员会对下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 关系。 G67t0,2lQ8+1V
第二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 、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设 若干界别。 X9.4Ym4+9xB1+,g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 W1!6Fw3+9ZI,=6A
第二十三条 凡赞成本章程的党派和团体,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同意 ,得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参加地方委员会者,由各级地方委员会按照本条上述规定办理。 B,;1kT9;6gV8?2G
第二十四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和履行本 章程的义务。 K,=7FO96gb7!6K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对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的决议,下级地方委员会对上 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h2+3EQ9.5AI8;8Z
第二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的议案,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 通过。常务委员会的议案,应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各参加单位和个人对会议的决议,都有遵守和履行的义务。如 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 l7!8gO3=,BI,-,a
第二十七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通过本会会议和 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 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的权利,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y9?9if,~2VA9!5X
第二十八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有声明退出的自由 。 n7?3ab6.5Fa9~1Q
第二十九条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严重违反中国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处 分,或撤销其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资格。 K7?,F04:2Ru5!4d
受警告处分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如果不服,可以请求复议。 B3:2Rp5-6RD,.2l
第三章 委员 z8~1st7;5jf2.5C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廉洁自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 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 s3=8Ey4?7RI3-5H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经相关程序后,须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地方委员会委员经相关程序后,须由各级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s8?2km9?8rZ1!9l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当依照本章程积极履行职责 ,认真行使权利。 P,.7FO8:,MO,-1P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权利。 05-7JG8~,fi9!2y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 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m,;7vy1=4xq7;5Z
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应当正确处理个人职业活动与 履行职责的关系,不得利用委员身份牟取个人、小团体和特定关系人的利益。 X23ph3.1jf1~9T
第三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应当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建立委员履职 档案,采取适当方式通报履职情况。 L3+9uh7?9rX8.8J
第三十七条 对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 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的等,不得提名或继续提名为委员人选。 G6!8JS3:6PU2.1L
第三十八条 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委员的,本人应当辞去委员。对违反社会道德或存 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应当及时约谈或函询,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当责令其辞去委员。 R7:9Qj6;3ZC4.9m
第三十九条 对违纪违法的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常务委 员会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L,+9xG45Rf7?3C
第四章 全国委员会 Z,.8re27IJ6?,g
第四十条 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届 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f9:9Cl3~8Wg3-1b
每届全国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经本届主席会议审 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D7-5MI5;5Vj4.,Z
第四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如遇非常情况,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 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得延长任期。 a1-6UW1?5cs3-2l
第四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L,?6oV9-,ix5!9m
第四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得 临时召集。 P6:2NV2+,PN8=8p
第四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a1;4AM2+,vs7-2t
(一)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d7!2mL,?8UT7-7K
(二)选举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决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增加或者变 更; A5;8ku8!6bk4.6F
(三)协商讨论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 重要问题,提出建议和批评; 04.3Ik18Pq8:7L
(四)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其他报告; g1;7ql6?3uA1;,c
(五)讨论本会重大工作原则、任务并作出决议。 a,:8vt88KC5=2s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h6:1AU7;3Fr2-5z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z,;1nH1~2XD7:8g
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专题议政性会议。 F,=9DA43LD4;3n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x6-8iy1-9NT3~80
(一)解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I5?7lt99Nu4=4r
(二)召集并主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召开全体委员 参加的预备会议,选举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x2~4IM9+3qD7-7R
(三)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 c4=4Xv2.5xR5~1V
(四)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H7~8gk6!4lb7:7d
(五)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查通过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国务院的重 要建议案; r6?9io75Bd8+7a
(六)协商决定全国委员会委员; z85KM9~1nD44C
(七)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 z1?3Tx1:8p09!2h
(八)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C5:4l02+1Bz,-5v
第四十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协助主 席工作。 f8.1Qz1~8NJ7;5u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d5?,KV9!8qx51t
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K2!3QI8:1Uy26d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设立办公 厅,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P1!4KX5!5E07=1g
第四十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 ,由常务委员会决定。专门委员会在工作中应发挥基础性作用。 b2?6Fc5?,Ys3=1T
第五章 地方委员会 D2+7MS9;4bl7:6Y
第五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州、设 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该地方的地方委员会。 j22Bo66uj2?,F
第五十一条 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 届地方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r2~9nL3~,vD,.,V
每届地方委员会任期内,如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经本届地方委员会 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P2.6yA2;9wm79T
第五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 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V2:6ZL2.3aW8+5d
第五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 q4-,Tk2!5Lb2-8K
第五十四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o7!7uF3=9FN4!30
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U2~,VP5!5uA7~7u
(一)选举地方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决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增加或者变 更; r7!1Rh6~9Vs3;5o
(二)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其他报告; Z1+6bC2;5Gw5=9Z
(三)讨论并通过有关的决议; U2;6AR6~7Yb8-4j
(四)参与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A6.2dn1-8ja8;1E
第五十六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d2;7YR9;8X01:,N
常务委员会由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各该地方委员会的 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Q4.4KW3:6Pb8;,z
第五十七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l3-7sa5.7ZH4?,y
(一)召集并主持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预备会议,选举 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b7;3SA5.8pi6:4k
(二)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上级地 方委员会所作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n7;6Dt2:2nP8+4f
(三)执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G5.4jE7+9qz3-1E
(四)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政 府的重要建议案; W1.6Jo,~1IR,.1M
(五)协商决定地方委员会委员; a,:5mK7+6wU9=3m
(六)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地方委员会的副秘书长; q2+8BQ6~9ii3-2z
(七)决定地方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p9;3Eg4=9jz8~3a
第五十八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秘书长 协助主席工作。 j4+6GU,9nU8!3J
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D3;7Cv,.2tf92i
主席会议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p1+1Es5=1ti1?6p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可以按照需要设副秘书长一人至数人,协助秘书 长进行工作。 m82rh4+1PM,;8q
第六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委员会设立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 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L7.2a02+6Cw5-2C
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的设置,按照当地实 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s7.8UX3!9cv,=8B
第六章 会徽 g3+6Hz7=6EL,.2i
第六十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为一颗五角星、齿轮和麦穗、四面红旗和缎带、中国地图和 地球、“1949”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成的图案。 I3!2EN,!4DN8=,a
第六十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中,一颗五角星表示中国共产党领导;齿轮和麦穗表示以工 农联盟为基础;四面红旗和缎带表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的大团结大联合;中国地图和地球表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1949”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分别 为诞生时间、名称。 a7=6FL8.,oF6!2W
第六十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参加单位和个人都要维护会徽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 会徽。 l4~3Nn1!4ZZ8~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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