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滁州市经济开发区会峰路105号,其前身称皖北人民检察署滁县专区分署,成立于1951年6月,1954年12月变更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滁县分院。1956年我院与宿县分院合并为安徽省检察院蚌埠分院,迁址蚌埠市区,1961年3月安徽省检察院滁县分院恢复建制,院址迁回滁县。1966年—1978年,因受“文革”左倾路线冲击,检察机关的职权先后分别由军管会和公安机关行使,检察机关建制随即被撤销。1978年3月,全国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恢复设置检察机关。同年6月滁县分院恢复重建,并与1979年2月正式办公,院址为市育新路2号,后搬迁至琅琊西路50号。1993年2月,滁县地区撤销建市,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滁县分院更名为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06年迁至现址。 b5;4JT5~1uB5!2A
目前,全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人数85人,实有干警76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控告申诉处(国家赔偿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处、监所检察处、计划行政财务装备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基层院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法警支队,另设有派驻滁州市看守所、滁州清流监狱检察室。 X36fY7=5jo2:7o
市院下辖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定远县、凤阳县共8个基层检察院。 o6!8yY9=4Ur5=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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