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物学会简介
中国作物学会(The Crop Science Society of China)成立于1961年12月,是我国作物科技工作者和单位自愿结成、依法成立的学术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经民政部批准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全国学会,挂靠单位为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业务范围包括国际合作、学术交流、书刊编辑、专业展览、科学普及、技术推广、成果鉴定、科技奖励、标准制订、业务培训、咨询服务。 f92hr1;5Ta,;,P
经过60年的风雨沧桑,今天的中国作物学会拥有6个工作委员会和22个专业委员会。本着“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在中国科协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的领导与支持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会60年来,始终把加强党和政府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作为基本职责,把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把科技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学会积极参与“科创中国”、“科普中国”、“卓越期刊”建设,已成为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的学术社团,在推动我国作物科技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S6+9Nj4;3ps9~7n
学会积极参加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把开展学术交流、发挥学术交流对自主创新的重要作用作为学会的基本职责,积极搭建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每年一届中国作物学会学术年会自2002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19届。学术年会的质量逐年上升,规模和影响力日益扩大,已由第一届的100余人增加到近几年的1500人左右,成为我国作物领域内最高级别的学术交流会议。同时,学会所属各专业委员会每年主办数十场大型或中型专业学术会议,如中国马铃薯大会、中国作物生理学术研讨会、全国小麦基因组学及分子育种大会、全国玉米生物学学术研讨会、全国玉米遗传育种学术研讨会、全国玉米栽培学术研讨会、全国水稻优质高产理论与技术研讨会、全国大豆科研生产研讨会、中国藜麦产业高峰论坛、中国甘薯产业博览会、全国作物学博士生论坛等等。 W6=3iU4.2ML7~9E
学会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已成功主办或承办多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如第八届世界大豆研究大会、第三届中日韩甘薯学术讨论会、第七届国际作物科学大会等,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第二届国际小麦大会。 Z9;5KA27to6;2P
作为作物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学会积极参加全国科技周和科普日活动,所属各专业委员会以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为突破口,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科普活动,科普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 E,:,HU1:5hW4=1e
为表彰在作物科学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学会现设立有国家奖励办注册奖项3个。2006年设立了“中国作物学会科学技术成就奖”,下设三个子奖项”杰出人才奖“、”创新团队奖“和”青年奖“,为我国作物科技界的最高奖项;2017年设立了“中国作物学会优秀博士论文奖”,每年奖励不超过10篇优秀论文;另设立有“王连铮大豆青年科教奖励基金”,每年奖励5名以下青年大豆科技工作者。同时,学会加大举荐人才力度,已成功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青年科技奖以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人选等数十人次。 L9-1qC8!,AJ7~2V
中国作物学会主办《作物学报》(月刊)、The Crop Journal(双月刊)和《作物杂志》(双月刊)期刊;作为第二主办单位,联合主办《麦类作物学报》(月刊)。The Crop Journal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作物学报》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梯队期刊。 B2!,dr1=8YU2:3o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科院作科所育种南楼 g4~8tZ1;7Ac8;,C
组织结构
中国作物学会实行会员制,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经申请并批准后可成为会员。会员有个人会员(高级会员、普通会员)、单位会员、外籍会员和学生会员,以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为学会组织的主体。 K1?,Vi1?1yv8-3W
中国作物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分别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分配的名额民主选举产生,上届常务理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保留协商推荐少数代表。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同意可延期或提前举行。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由会员代表无记名等额(或差额)投票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休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责的常设机构,由理事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长一般不连选连任,连任者不得超过两届。也不得兼任中国科协其它全国学会的理事长。中国作物学会受中国科协的领导,其办事机构行政上受挂靠单位的领导,学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会务工作。 x2;9kk4.,aV6.,s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个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由常务理事会分工负责,协助理事会工作;各专业委员会是理事会领导下的分科学术组织,是学会的组成部分,实行委员制。其条件是:有一支专业队伍和学科带头人;能自筹活动经费和有给予人力、财力、物力上支持的挂靠单位;有编辑出版期刊的能力;业务性质或范围与其他相应组织无重复。 U75gY3;2cv1+7y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是所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的组成部分,是本会的地方组织,受本会业务指导。 P3=4gU7;,wa4;7d
工作委员会
学术与奖励工作委员会 B7?7nE2-6kB,!,w
科技咨询工作委员会 k9?5us6-2GJ2.4N
作物产业工作委员会 m1~6fU,.2Sl1~2Y
科普与教育工作委员会 M,=2rq4~1mb1:3x
学术交流与期刊工作委员会 f8?9pP5!6mf7~9i
青年工作委员会 O,3fq4-6oW2:2I
专业委员会
栽培专业委员会 Q19QW8+6YX2!8D
马铃薯专业委员会 C7!6Bp4;5wc67x
大豆专业委员会 s6:6nw8~9Ul,9p
甜菜专业委员会 U8~6AP33sH2?5P
油料作物专业委员会 S8-6dC,.6dA8~4K
大麦专业委员会 l4-9fG6!8XD5:9y
粟类作物专业委员会 I7=9CK9;8iV8;8y
甘蔗专业委员会 R6+5Jp4-3fN6:8o
麻类专业委员会 n2-5XM,.,yU,+,b
甘薯专业委员会 H5+3RF4=3wp37r
医用作物专业委员会 X9:7Qz5~1zr5?9V
玉米专业委员会 l16RA1!4rX5.5Q
特用作物专业委员会 t9?3aJ,-4Fm1:2n
水稻专业委员会 i6=6nJ5.9Lv9!7A
藜麦专业委员会 W7,Nf,?1Gz9?8U
小麦专业委员会 c2:1pv4;4dZ9?8P
燕麦荞麦专业委员会 W8=6yy9;,tZ4?3T
分子育种专业委员会 W81BF3=2XL5=4s
作物种子专业委员会 W9:2uK5?4Rq6=4G
人才培养与教育专业委员会 i7.,hj41OY2?1Z
食用豆专业委员会 h2~,B07!1bx5:5J
棉花专业委员会 l1;,Uq5?9oK7:8I
办事机构
中国作物学会办公室 O3~2gA43AV4:5y
中国作物学会奖励办公室 e1;5lF,!7UU9-5j
The Crop Journal 编辑部 S4!7Bw7-8HV5.3r
《作物学报》编辑部 e9:8nl,-2Wy5~1w
《作物杂志》编辑部 l,;,dp8=2pd4:,z
发展历程
中国作物学会于1961年12月20-28日在湖南长沙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宣布成立。大会选举金善宝为理事长,杨开渠、胡竞良、戴松恩、蔡旭、何康为副理事长,戴松恩兼秘书长,另有19名常务理事和26名理事组成了第一届理事会。隶属于中国农学会。 B1!9uz7!4GZ6~4b
1979年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的全国农业学术讨论会期间进行换届选举,并组成了第二届理事会。金善宝为理事长,戴松恩、蔡旭、陈永康、方悴农、吴绍暌、孙仲逸、王金陵、李竞雄、袁隆平为副理事长,戴松恩兼秘书长。另有11名常务理事和85名理事组成第二届理事会。隶属于中国农学会。 l,~1vA6-6Eh11R
1983年10月在北京进行了换届选举,李竞雄为理事长,王金陵、刘大钧、庄巧生、陈一吾、郑丕尧、胡恒觉为副理事长,吴景锋为秘书长,诸德辉、黄铁城为副秘书长,戴松恩、蔡旭、吴绍暌、诸宝楚、许传祯、沈学年、孙仲逸为顾问。另有11名常务理事和73名理事组成了第三届理事会,隶属于中国农学会。 U9+4LW6?4MW4.3c
1985年3月5日经国家体改委体改办字(1985)第17号和3月20日中国科协(1985)科协发学字089号文件正式批复,中国作物学会被批准为国家一级学会,并成为中国科协的团体会员。挂靠单位为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 N3!9OV1+4hG,=5W
1988年4月28日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进行了换届选举,庄巧生为理事长,过益先(常务)、王连铮、李振声、郑丕尧、刘大钧、赵德芳为副理事长,吴景锋兼秘书长,黄铁城(兼)、陈坚、李春华为副秘书长。另有14名常务理事和72名理事组成了第四届理事会。 t5=3VU7;,Tp5-8E
1994年4月在北京农业大学进行换届选举,王连铮为理事长,过益先(常务)、李振声、吴景锋、董克勤、盖钧镒、戴景瑞、杨炎生、辛志勇(增补)、赵德芳为副理事长,李春华为秘书长,黄铁城、陈坚、金沛、杜娟(1996年1月增补)为副秘书长。金善宝、李竞雄、庄巧生为名誉理事长。另有14名常务理事和79名理事组成了第五届理事会。 P6.1VZ1~4Re5.7I
1998年4月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进行换届选举,王连铮为理事长,刘旭、辛志勇、李继扬、杨炎生、凌启鸿、傅廷栋、戴景瑞为副理事长,陈新华为秘书长,陈坚、赵明、杜娟为副秘书长。庄巧生为名誉理事长,过益先为名誉理事。另有17名常务理事和75名理事组成了第六届理事会。 V5;7yd,~4nL97o
2002年4月在北京中国科技会堂进行了换届选举,路明为理事长,辛志勇(常务)、刘新录、李家洋、李晓林、陈刚、孙其信、盖钧镒、傅廷栋、翟虎渠为副理事长,陈新华为秘书长,陈坚、赵明、赵久然、杜娟为副秘书长。刘坚为顾问,庄巧生、王连铮、李振声、董玉琛为荣誉理事长,过益先、吴景锋为荣誉理事。另有21名常务理事和96名理事组成了第七届理事会。 t8+1cl,+9wJ,+7E
2003年按照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原挂靠单位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与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和原子能利用研究所的育种研究部分进行战略性重组而成立的国家非营利性研究机构,隶属于中国农科院。重组后的挂靠单位名称为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f4;5hH3-4iK6?3d
2006年10月在云南农业大学进行了换届选举,路明为理事长,万建民为常务副理事长,孙其信、朱英国、李家洋、李云伏、翟虎渠、曾衍德为理事会副理事长;张保明为理事会秘书长;刘庆昌、陈新华、杜 娟、赵 明、赵久然、崔 晶为本届副秘书长;庄巧生、王连铮、李振声、董玉琛、盖钧镒为荣誉理事长;过益先、吴景锋、凌启鸿为荣誉副理事长。另有41名常务理事和133名理事组成了第八届理事会。 F3+1zX7,ic5-9E
2010年9月在沈阳农业大学进行了换届选举,翟虎渠为理事长,万建民为常务副理事长,叶贞琴、刘旭、李云伏、李登海、李召虎、曹卫星、谢华安、薛勇彪为理事会副理事长;张保明为理事会秘书长;杜娟、刘庆昌、李新海、赵明、赵久然为本届副秘书长;庄巧生、王连铮、李振声、董玉琛、盖钧镒、路明为第九届理事会荣誉理事长;过益先、吴景锋、凌启鸿为荣誉理事。另有53名常务理事和159名理事组成了第九届理事会。 R64PC3.7KF9!,q
2014年10月在南京进行了换届选举,翟虎渠为理事长,万建民为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刘旭、李召虎、潘文博、张爱民、陈刚、李绍明为理事会副理事长;王述民、杜娟、刘庆昌、李新海、赵明、赵久然、宋维增为本届副秘书长;庄巧生、王连铮、李振声、盖钧镒、路明、荣廷昭、于振文、戴景瑞、范云六、傅廷栋、朱英国、谢华安、官春云、程顺和、颜龙安为第十届理事会荣誉理事长;过益先、吴景锋、辛志勇、凌启鸿、李登海、邵根伙为荣誉理事。另有52名常务理事和181名理事组成了第十届理事会。 d1-1Kj1;3SU2:1f
2016年经中国作物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提交8月17日中国作物学会第十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增选刘春明为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R4!5Ve3.7zS37z
2019年10月28-29日在浙江杭州进行了换届选举,万建民为理事长,刘春明为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杨维才、金危危、赵久然、毛长青、丁艳锋、吉万全为理事会副理事长;李新海、赖锦盛、周文彬、杨克理、程维红(2020年4月增补)为本届副秘书长;于振文、庄巧生、李振声、范云六、官春云、荣廷昭、盖钧镒、程顺和、傅廷栋、谢华安、路明、颜龙安、戴景瑞、刘旭、李家洋、喻树迅、翟虎渠为第十一届理事会荣誉理事长;李登海、吴景锋、辛志勇、邵根伙、凌启鸿、张保明、曹卫星、程式华为荣誉理事。另有50名常务理事和150名理事组成了第十一届理事会。 y,+1pc4-9lJ3~4A
学会章程
中国作物学会章程 c7!4gY32fE5+8L
第一章 总 则 a8~3SK4:4Ju2!5r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作物学会,英文名称:THE CROP SCIENCE SOCIETY OF CHINA,缩写CSSC。 v2-2uH1;5yL8-9t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作物科技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作物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国作物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H,7yh1:3rp1!6l
第三条 本团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促进作物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繁荣和发展我国作物科技事业。 h,-3vG5.5Xb5.8D
第四条 本团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本团体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广大作物科学工作者,弘扬高尚的职业道德,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 N7;2uJ72eX3:,Z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m,~9dT2!4Qz8-8b
第五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g2=7KH2-7eU1!1i
第六条 本团体住所设在北京市。 K68Mx9=1op5=2e
网址:www.chinacrops.org。 P,.2KC2;6js9:2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A,+6Xa2=,XM6:,B
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W1+8lf7-4Qx9;7X
(一)依照国家农业经济与科技发展需求,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和科技考察等活动,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x9.8jC1=6lR38v
(二)传播科学思想,普及作物科技知识,推广作物生产先进技术,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打造普惠创新的科普平台。 i7+9Cm1=4gF9:8r
(三)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与作物科学有关的学术期刊、科技专著,技术资料和科普读物等。 F96fo,;,Uk2.6Q
(四)承担政府职能转移和委托的工作,对作物科学发展战略、政策和重大措施提供决策咨询及合理化建议,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进行项目论证,承担有关科技项目评审、科技成果的评估、人才评价、专业技术评审、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x3+1rm3~8aZ7.2M
(五)开展国际作物科技交流活动,加强与国际作物科技社团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加强与港、澳、台的科技交流。 Z1;8uU4:3tS3!6r
(六)开展会员服务工作,向党和政府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G6+4YT9=6EY6;6S
(七)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提高会员的知识、技能和创新水平。 Q1?2Fp,:1We1!7E
(八)举荐人才,推荐院士候选人,促进作物科技事业的发展。 D7.4Cb5!2Fl7;1h
(九)按照规定经批准开展“中国作物学会科学技术成就奖”、“中国作物学会青年科技奖”、“中国作物学会作物科技奖”、“中国作物学会优秀博士论文奖”等科技奖励的评选,以及对学会先进团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会员的奖励表彰活动。 z4;7HF8!2z0,;3D
(十)举办与发展作物科学事业相关的活动。 w3.8Jn2!6Zl3;1l
(十一)建设志愿为作物科学发展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W6-4uq83XF6,v
(十二)承担业务主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T4+2vg1~6an7-7R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J6=3aM1:6KY6-4f
第三章 会 员 L1!9av1+7vj9+4P
第八条 本团体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组成。 S6:2yL4=9Yi12G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C5!9wA8;3Zd4=9Z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t7:4KY8-4fq4+6Y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N,;2yF,.2BE84H
(三)个人会员 H1+5rq65ND7+6t
1.普通会员:从事作物科研、教育、生产、推广和管理工作,并取得本科以上学历者。不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但已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在作物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科技工作者。 i59yc2-8Ww5;,F
2.高级会员:从事作物科研、教育、生产、推广和管理工作,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P94dU4.,ql7;8F
3.学生会员: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在籍研究生和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属于临时会员,毕业后不继续从事作物学相关工作,视为自动退会。 p7-5wn6;6QV3;8d
4.外籍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K4;8Kl2.,EE1:1O
本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k2=,BR7;7Aj3;,x
(四)单位会员:与本团体业务有关并拥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团体。 z4!7bZ6+7Nu8~3o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f8-8qI3:2qO3.,G
(一)单位会员:由本单位向本团体提出入会申请,经本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d3!1jf4-7VY1~6K
(二)个人会员:由本人向本团体提出申请,经本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y3!7HO78gS6.6e
本会外籍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个人简历,本团体两名会员介绍,经本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并报主管单位备案。 o3-6vY5.4uO38u
高级会员、外籍会员和单位会员须向本团体秘书处提交材料,经本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外籍和港、澳、台会员须报主管单位备案。会员证由本团体秘书处统一制发。 E7+,hX3-10j,;9Q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S9?5mP9+6sH,2S
(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J53Mv5-,vf3?8C
(二)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Y7,ls7;6Ge7=1M
(三)参加本团体的各项活动; U8?3UW2~1Md3+7K
(四)享有优先或优惠参加本团体学术活动、获得本团体服务及获得资料的优先权; t2=7Wp3-4es1;2P
(五)对本团体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D7?,An7~6GC4;1K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12ZM,-4ih4!9K
(一)遵守本团体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T6=3IA1-4bL7!1t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D5=8yf8~7EA7?,B
(三)完成本团体委托的工作; p5?70y6.4sx1+4L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W36sg2:2GH9=8X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f1+8gK,;5dz6:3S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逾期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M,=9ic,:,QK2!5F
第十四条 对触犯国家刑律、有严重违反本团体章程行为、有严重职业道德问题的会员,经核实后,报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05+2EZ2!4bk,:1u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F6-5yI8!8rD3?,W
第十五条 本团体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z3,Br,7vM9.8V
(一)制定和修改本团体章程; k8+9pt9=1kM8!2h
(二)选举、罢免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h2=3Qp59Nv5:1x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t1-2XU89kH4+,a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L1!,JD,:4re2.1q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X8=4yM5.2li1;9F
(六)决定终止事宜; g3.,Ln3=80r65v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N1!7Ob2!7Pc9?,g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g4!8II9:8Rv6-9N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H3=5Pk3+3jy9~8b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Q6~6ky4.1gc6-,h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Q8~3ih,;3BB5-7r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K,!2Kz6~7Jt2:6x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P1!1Se,!9mb4+8S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V9.4tA8~80O,~1M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p3-8py6;9zC,.8B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n7:1rT9:3iY1-1G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L8:,JX2!1HI8~7o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c69pI2?2wa2-9a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01.4wI,9rZ5!2U
(九)制定本团体内部管理制度; 018GM6.5UN3;8y
(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t2?7fq4~2bf5?9o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L9.8mW6.2Ds5~1N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Q1?5WS,+1wH6-4e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T3.5Jg,-5mb6:8o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中的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g,-,yI1!8uO9~7s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P9-1mB5-1We1!,l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O6.7DP7;6LV74m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须具备的条件: o8~7Ms,.8je5.4g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v1+9uF9+5PX1+3o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热心本团体工作并有奉献精神; d1+5aW9:4gO8?1o
(三)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时年龄不超过62周岁且为专职; l6?5jn47ff2?2E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f4:,aX2~8Gq3-7r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 S1=1Yo3+3om1~4D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J,!2Nu8,sT86W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全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j9!7nx7;7xy2~4P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i,-20n2.3Vh,?5Q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J9?6Oi97hy1?,o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R1~1uW6+8AD7-5u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X2~2Bc3~2ZJ7;3p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m9.4CC9?6lO8!,r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k5~2NK4:7fZ9+2z
第三十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o3?9Pq92lK2+6M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B8=7kF1?1cF1!1l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e8~3is1=1jN8!6O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N1=3IS2.6PZ4;5n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g3+7MD4+5hu3.8H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R1;1Nr9?8ZI7!1m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5-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监事长和副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K5=,Ad2:60U7-2Y
本团体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L1~4ds6.5AY,-7n
第三十二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R9,CB5;3dq7.7k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l1!6ro9=2SK6=2a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M5;2Oo1~9vw2:9m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本团体的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k4=,MV4+1OF3;3e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w33OB9=5sm8=40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P2?5dd5-4KI7:4K
(二)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团体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N9~9YO9-5JE1-9X
(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O2+4ll3!2xC3:2F
(四)对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y4~6ID3!5B09-2N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q9=6CU7~8PD5+4M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t7=5kf1~4Ky7+1w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R4!8PU48DC,-,e
第三十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H1!7xV2-7gq8!8W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团体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团体承担。 C84fp,+70J7~2e
B1~4kl4;2bF7!3c
第五章 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e5;3yV8:6ep2;6Y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A6.6VO9!7Jg5+5l
(一)会费; e9;2sv,~7DG3+10
(二)捐赠; y6.6tM8+5HX9;5w
(三)政府资助; P4-5oT3:3VK,:2b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x7+8rN6.9xe5,P
(五)利息; q,4HD1;4nx9;4b
(六)其他合法收入。 e,-7vt7~3en,-7s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团体开展科技奖励及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h8-5YO6:5Z0,=9C
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N6?4mR2=6Ab7-2t
第四十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g4~6xK3~8X0,!,y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S3.5vf4:,If22B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h59Fl6!6mk3!1M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l6!2hi4:8jR9?1E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P9-3oQ44JJ,+7U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H8+3dR3=3PR1=3B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u7!3T08~2da2;7u
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h2-4qr7=,Fc8.6N
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f,6fL9:60d8.6a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G4!8TB1!7Dr7?4S
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M6.5Fe8=8dE8~5i
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V3!5Ub4~1Yr1=1C
第五十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w4-5DX4+9pR,~2q
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X4!,RH4!8Mv9.2h
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M9+,pu6+9BT4~8v
第八章 会 徽 b3+8JT1:4Uj8~4U
V4?4ez5:8bG4~4b
huihui.jpg G6-5QX2?1wM5.4s
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会徽由一棵象形的绿色小苗以及中国作物学会中文全称和英文缩写组成。 n,+9lE7!5xr2;4B
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会徽可以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悬挂,在出版物上印制,可以制作徽章佩戴。 H1?3DA7.3dr,~2Y
第九章 附 则 j9~6at6-3FY3~,f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9年10月28日第11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p1:,yA2?2l08=5a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理事会。 I7;3bw8.3AC1:6I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b8~6Mc2-2AZ4;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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