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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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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中国通信学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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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学会网站详情

中国通信学会简介

中国通信学会(China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s,CIC,以下简称“学会”)成立于1978年,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学会,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下设37个分支机构,与全国29个省级通信学会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和指导关系,拥有会员7万余人。2021年,学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理事会,时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烈宏同志当选为理事长。 y3!3jG22EY75I

学会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经过40年的发展,已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信息通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O4=1rq17ZB6-8R

一是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学会利用平台和人才优势,紧紧围绕战略性、前瞻性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近年来,学会每年组织大型学术交流活动50次左右,参与的科技工作者数万人。 o59f09=4ES9?8P

二是打造信息通信领域科普品牌。学会面向科技工作者、青少年以及社会公众,提供广泛性、多层次、差异化的科普服务。学会每年承办“世界电信日”主题活动,组织“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开放日”、知识竞赛等活动。 h8+6fR,4ZI2:6t

三是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学会与美、德、日、韩等国的学会、协会和ITU等国际组织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成功推荐我国专家在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每年举办ICCC(中国国际通信大会)等会议。 d9+9dk7-90Y6=8z

四是开展科技奖励举荐优秀人才。学会自2002年设立的“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是我国信息通信领域最具权威性的科技奖,连年开展国家科技奖励推荐组织工作,取得了直接向国家奖励办提名资格。 x5?4nm2?8iv41v

五是努力打造行业一流学术期刊。学会主办或联合主办《中国通信(英文版)》、《通信学报》、《电信科学》等5种期刊,是通信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刊物。其中,《中国通信(英文版)》2021年的SCI影响因子一举达到了2.668。 Q9+8oc8!9CY3;3c

六是建设高端智库服务重大决策。学会积极发挥28名两院院士会员和各学术专委会专家作用,承接并完成中国科协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大课题,进入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智库名录。学会主办的《中国通信年鉴》汇聚了业界专家智慧,成为通信行业最具权威和发行量最大的文献性出版物之一。 z5!9uk69mQ8:,p

中国通信学会将继续肩负推动信息通信行业发展的职责使命,积极调动各方面创新要素,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凝心聚力。 R7?,xD5-60E7:3P

部门介绍

中国通信学会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H9~6cf8~1Tc2:7A

一、办公室 q9?8px8:,lE9~8s

1、起草学会及秘书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p3~9ky7+7CE9!1a

2、编制学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数据统计、工作总结等方面的工作,并组织实施; z4+2ub,!1EG1=4W

3、秘书处员工聘用、薪酬、考核、队伍建设等人事管理工作; v1-2fZ,+9jc4!8d

4、秘书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 i8+9RW1?9QX,:9N

5、负责秘书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组织秘书处日常行政会议; W,:8hM1!6Fn,=8H

6、公文信函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办公网络系统维护、机要保密、用印管理; B1-7UK,7Uu,-8r

7、办公用品、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F7-7KZ9,CN1=1D

8、党务、纪检监察、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 T9+5ln9+2aK8:2D

9、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z1?7Bg44uP7;7y

二、组织工作部 Z9?5rX,+4MD9.3l

1、编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m16KE6;8tB3+5k

2、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咨询委员会的筹备和组织; L7~6iB7.2iQ,?,k

3、地方工作会议的筹备和组织; h3:3zO2~1Jq6=2u

4、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期刊编委会的换届改选、备案等工作; w5-40n1;7Gk4!3Z

5、学生会员、高级会员、团体会员的发展和管理; M4!2zQ,+3MK9?7M

6、会费的收缴; G,4kk,~4el4.2M

7、会士遴选的组织工作和会士管理; 01:1ua7-1Qt94I

8、组织两院院士推荐工作; H3;6lx9.4pN2-,P

9、负责科技人才评价和推荐工作(优秀科技工作者、青年奖、光华奖、女科学家奖等);组织实施高级职称评定工作; e44jQ3:,SF6-5b

10、组织“全国会员日”的相关活动; Z3+,zV4;7vh,-4y

11、承担组织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的相关工作; l2?7BR9=3bU7;8D

12、承担学会主办期刊的管理和相关联系工作; g1.7fn8-1fU2~4x

13、负责《中国通信年鉴》的编辑、制作、发行工作; Z1.,OB9~8XN3~8L

14、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z6;6YV6;3mS7.7I

三、学术工作部(科技奖励办公室) n,=7dq5=1dm6!2H

1、编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r5-3tV,:,Lj2:2Y

2、举办信息通信领域各学科的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G5:2CD4-8wf7!8g

3、指导、组织、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学会的学术活动; S,9HY6+1tT54P

4、承办政府主管部门、中国科协交办的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事宜; b4-7No7+5wS6-1y

5、组织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活动及相关外事事务工作; C6=,wC6;5aI7.1s

6、组织举办高级学术讲座活动; F2=3dt8:8sp1+8K

7、负责相关学术团体的协调工作; Q4:1tr9.3vd4:6r

8、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n8=,EZ7~5jY,-9u

科技奖励办公室 t2+1Ko3~5CI45d

科技奖励办公室是学会开展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d8;9dH7.2mr9-,C

1、组织实施“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征集、评审、颁奖、宣传等工作; F5!50X1=5gu43p

2、组织实施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候选项目的相关工作,按照国家奖励办的要求推动、指导、协调申报单位在国家奖申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k6:1RB1~9SI7;,q

3、受理信息通信领域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申请,组织专家对其重要科技成果进行技术评价; n3;8dN8:1Jv,+,0

4、根据各项工作的需要,建立、维护学会的专家库; B1?1ZH8-8Bv4;6S

5、开展与国家奖、学会奖申报相关的咨询工作; T91no5!7Ij5?3A

6、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5;1zZ5=9FO5?6Y

四、普及与教育工作部 w1:,kD8=7Nt8?9h

1、编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F4=3Bh9:6qn3.3I

2、协助普及与教育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学会开展科普和继续教育活动; c8?4wf5~6oN1?4i

3、开展科学普及、技术推广、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的落实; j3~1QG7!6lt3-9h

4、承办“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及上级交办的大型活动; w2!8Ap4=1Ib1=6D

5、承担中国科协等上级交办的科普和继续教育项目; z8=,fq4~7YT1~7Z

6、指导《现代通信》的编辑出版工作,组织科普读物、教材、宣传册、挂图、动漫、影视的编写制作,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J3=4nE7!7hG2?1s

7、负责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志愿者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J3-8uw5=6bV9,d

8、负责科学普及和继续教育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x9:,Bj5+3vS8;5s

9、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Y5-8uk2-3IC9+8m

五、调研咨询部 g,;8Y06!3vv4;6J

1、编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l6.5Yr3-1Uf1;,r

2、承担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技术和产业研究项目,为政府部门制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实施重要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 D6?7fF2-7wC65H

3、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或授权,开展技术业务、工程项目、政策法规及监管等方面的中介服务; n81rr,3M07~3B

4、承担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机构、组织下达的技术和产业研究课题; G8~,ar8.,jI1=5Q

5、针对企业在业务与市场研究、拟定发展战略、开展技术方案论证、开发新技术新业务等方面的具体需求,开展调研咨询工作,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服务; s,=3sK99Om1-5N

6、针对信息通信领域技术和产业发展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研讨活动,形成研究报告,上报有关部门或公开发布; t4.9aq6~5pW3;9q

7、承担通信学会的公共关系和对外宣传工作; f1:9YS9:1zE1.2o

8、开展与外国企业、在华外资企业的研究咨询合作; g1.8Er9=,zu4-6l

9、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W8?2Lh2:1Nx4:9c

学会章程

中国通信学会章程 G2=8fW6+4pd1.2G

第一章 总则 Y2,SN4;,RF9+7m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中国通信学会。 L2!9eB2?6qg3,x

英文名称:China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s,缩写CIC。 b2?,sB3?4ak4+5E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国信息通信科技工作者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H5.7Fu3;,hh3?6R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作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信息通信科技工作者的科技社团、提供信息通信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致力于推动信息通信科技进步,促进信息通信科技原始创新,支撑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把广大信息通信科技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U9+5rf1!4vM4~1E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实行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 S21lU1~4uO2?6a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s5.1zs3?3oB9;4v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C6!9gF9!8VH94p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w9;7EP2?9wC6.3w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北京市。 T4:1j09?6wH2.7M

第二章 业务范围 A5?,ew2?3JI,!6f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V7!2Zp7:1CE2;9n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A4=2vt1!,NU5;2n

(二)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 V4-1PG3=7HN6.7u

(三)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B7!7KT3?,rV3~7d

(四)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国家信息通信科技政策与发展规划的讨论,积极谏言献策;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参与制订信息通信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e,~7yt4.90U93m

(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科技评价工作,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按照规定经批准,办好“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发现和举荐人才。 Q7!2J07;2MY,;6v

(六)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信息通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工作;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w1~7bh34ef,!4i

(七)促进国际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发展同国(境)外科技团体与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N9+6fr44ym,=6N

(八)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电子出版物,传播科技信息。 e8;10m2-5Ad,:3r

(九)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 S4:5kO,~4Rt8?3t

(十)受政府部门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学科发展需要举办科技展览。 Q2!2lx1=9yZ47Y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W6+7Xm7?,jC3+,t

第三章 会员 v7?,wm2=5YT88u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学生会员、普通会员、高级会员、会士、外籍会员和单位会员。 J5-,eg2.6Fj5?5t

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本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本会在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q8+4RN4.7Nw2!,S

本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N1+3hQ4!3xS6?5S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v5.8em3!8wH4+5p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N2=,wC2~,Ym9+9S

(二)加入本会的意愿; q,!7AV1!7jr68p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G4+2LY,=,Ms6!4A

(四) 学生会员: X,-1nl1-4Nj4=6Y

信息通信及相关专业的在校研究生和成绩优异的高年级本科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两名学生会员介绍,或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推荐,可申请成为本会学生会员。 S3=3fr27MS3-7I

学生会员毕业后保留学生会员会籍,具备普通会员条件后可转为普通会员。 T2?9UF5=5LI1!4r

(五)普通会员: I94wK,;,Gg5~2Y

具有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信息通信科技人员,以及其它高技能信息通信人才,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会一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可申请成为本会普通会员。 01;2VP1=1Wp9!2d

(六)高级会员: B7~1FH,;3xr8!6v

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在信息通信科研、生产、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的本会普通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会两名高级会员或会士推荐,可申请成为本会高级会员。 A4:4ne1=9eF1!6L

(七)会士: K6:,Qk7-3bH7=8P

具有教授、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或相当职务,学术上有较深造诣,在信息通信科研、生产、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本会高级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会两名会士或省级通信学会提名,可成为本会会士。 X3.4mI3:,GY,-4V

(八)单位会员: j,!3Nh5;5YE7?4g

信息通信科技人员数量较多,在全国信息通信行业有较大影响,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信息通信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由本单位提出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N3;5Qu,!2wl86u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x7=,Li5!5Er8+4f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S33sE8?3IV,:5R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b8.,rb2=7VM1+9z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u8?,NG2-5Ce,=7s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W,!9tV5;,gw8.7X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b3:4uF,~4Ak6+1Q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 m4=,KU,=1lB1+4w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c4:8Rr8.1qO6:2p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L3-6al8-8Dh9-2T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R6+7RX9?,fp7.2J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R5=1xO,2rp5!8E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c1:7mL49aq8~2J

(二)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m5=,Jb26Iz,+9w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d5;9gS4.8dq8.6Q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J8;6xN3-6KQ9=5E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V8-2xq9?5Ra5.5H

第十四条 会员严重违反本章程、损害本会信誉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c7+9AB4-9Ob8.5G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l,;,ep8:2Zu27N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I,+3lr8.3Vq9:1X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B1;,wf6!2PU8!8c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J5+5LR,=3Tp4?8n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E9?,pB4?6nv2!5W

(四)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n9:4Hv7-6Yh4+8e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c8=1sK4!9OQ7;5A

(六)决定终止事宜; w62uI8?6BP4=4S

(七)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t6~8oS3;6br2.7D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V9.1kN,~6sG5?8Y

章程制订与修改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K9?2YO7+9YF4=,L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4年一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不超过1年。 v27Ib4;3Ok1~7h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k7=2iN6!9Bb9:2s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b16GS5-7Im6:9O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i1-8On9-9Zj4:1D

(二)选举、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聘任和解聘秘书长; o2;3Ix7~8MU6?2Z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x2:7Wt7.5Oi7?7s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z4,Wi5;5zF6~1M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U54Zi1+5FV9;1e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f7=4Mt4-6df1+7p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K1+1VN4!9Wy3+3I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T4?4DY5~1Xo78S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l4?4wS5?6Kx9.6c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k3:,PY17bd7+4W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i55oO4-2ts6:3z

理事不能出席理事会的,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出席,并有委托投票权。民主决议事项,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 K8?9lP9=6Zo3;,a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t4!3ny5?3Cx,=8W

未经请假或有效委托,连续两年不出席理事会会议的(含通讯会议),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行放弃理事资格。 w6=4hG9-7AU9+7x

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本章程第十九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p7;4SB9:6eT67N

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Y1;9LE2=1pk3=3J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参加会议常务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H5.2eR8+8gM4;5F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V5;8js7+5hx7:1Q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R3:,ZF9+7TY4=3q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a8.1dp2~4iM2?7M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X4~7Rg5?5Vx5?9D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62周岁,秘书长必须专职; Z2.4FE6-4oS1.2b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B9.2aM8-2tA,-2V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J2~6Uq1?9ZC1;1i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p7~2AK9=4jb9+7D

(七)工作作风民主,团队精神强。 g2;8tH8-2Dm8!5g

第二十六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m1?5pq,+,mh4:1X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任期不受限制,可不经过民主选举程序。 Q3.,op8!8sC1.6s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特殊情况下,经理事长委托、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由副理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A9:5TS3~4KC8~1w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i3+1xg9-8uh3:4L

第二十九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O7:4Y05-5Zq9=4z

(一)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b3.1sr5;9nu27j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h7!10J3.4et57v

第三十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v2=1ZH1!6jn6;4Q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D3;9VQ8+,gW7-2n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E9:6HU1.3rI7;8s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O3:4PM8=9aO9?8E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u1~3Uz1:9YJ4.6k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B82dR7=6Eq2=4v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至5名监事组成。 h8-2WE6:5wS6.2M

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年龄不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T5-8xN7?1Wi7!1o

本会接受并支持委派监事的监督指导。 y3;6QH6+1sd5~7q

第三十二条 监事的选举和罢免: X9?1Vr9=4XE8~1B

(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w9+6LJ9+9ta8;,v

(二)监事的罢免依照其产生程序。 n6?3Qa8~7Yp1=9B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X5!2Qx74ZU5?6n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j,:9uv2;1Yl1+1K

(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并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U,!9kF1?6LW86c

(二)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A5!9ua6;8ja2=6p

(三)检查本会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和提出提案; j4!9sj69iL8:9W

(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会利益的行为,要求其及时予以纠正; j7+,Xt1.1VU5-6I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y,-,zl,-6VM4-4L

(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 n5.3Bs1.5LA6=9V

监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N4-7hd6=4kR64i

第三十五条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h2+8wo1+,bB4~6I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可以对本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本会承担。 I9:8pF8:5qz4-6V

第五章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B5:,WQ9.5KM2;1Y

第三十七条 本会在本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本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d3:3Mv1!1Eb1;,H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活动,应当使用冠有本会名称的规范全称,并不得超出本会的业务范围。 R3.,vV8!,w06;30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不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不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下再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k4=1bA4!3Xp5?4u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不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不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并以“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 “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处”“办事处”等字样结束。 P,:6Ux1+1We7=9C

第四十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连任不超过2届。 J3~8aJ5?2fF7!4h

第四十一条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必须纳入本会法定账户统一管理。 I9-,rj6=20X3!3E

第四十二条 本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有关情况报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同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I1!8jj8;8AA,2G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i7-6OS1-1i048I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 r4,Pv11yf8+5H

(一)会费; M4!9qV2!3gD82U

(二)捐赠; Z,+3vg3!4KH7.,Y

(三)政府资助; e1;,ED3;3ni9:6v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Q9~7lb7-5mG7!,S

(五)利息; r8?3wJ9~5Gr3!3p

(六)其他合法收入。 f4!2Mj2~9nv8?7W

第四十四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s,9jB3;9Ps,!9r

第四十五条 本会财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G1.2JO8:4Wi9~4m

第四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w7:,wh5.9jX2~4V

第四十七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p6!8OS61YI8;5X

第四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u7!,hM8~9aH7=6u

第四十九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N4=3lT6~9Om8?4h

第五十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M6?9dU8-5Th4!8C

  第五十一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n1-6nX6!,md5-8C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g82WJ2=9qB23f

第五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z15F017n02:3S

第五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g2;4BU7-,ts,+7E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n1=7bt2+7ZO2!7j

第五十四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g,~5EO7:9qE3!3R

第五十五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t4.6rG1-6Xk5-4f

第五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G2!6jg9!1jO5:2P

第五十七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Y3.5SR9~,Ad78a

第五十八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Z,=,bw8,wc9.2S

第九章 附则 y5+5cn6.9O05;9k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于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经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V9~9ws2.,ir6-3R

第六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Z3?4gw7?3KF6;6K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M6:9Qg3-2Im5: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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