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1954年7月,湖南省人民检察署郴县分署成立,1955年2月,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县分院,1960年2月,更名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分院。1968年2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分院由部队实行军事管制,1975年1月,郴州分院及各县人民检察院被撤销。1978年7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分院恢复重建。1995年6月,郴州撤地建市,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分院更名为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2004年,由苏石路12号的老办公楼整体搬迁至人民东路27号。 Q,=3Bh5-6Dz2=5k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和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安仁县、桂东县等11个县级人民检察院。全市现有检察干警565名,其中本科学历以上的458名,占88.16%。 J5:7Gc92Xl,!1f
根据《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郴州市人民检察院设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察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部、政法部(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等内设机构。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0名,事业编制6名,在编干警102人。班子成员8人,含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5名(党外1人)、政治部主任1名、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1名。 Z2:,aU,-1jO8-4N
近年来,在中共郴州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新时代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展现检察担当。市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4-2018年度全省先进市州检察院,连续6年获评全市优秀领导班子、全市重点工作考核先进单位,综治民调公众评分排名稳居市直政法单位前列。 S4?4aa5;2Hv8=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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