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座落于桃花源路与金霞路交汇处,全院编制员额62名,现有在职干警59名,院设党组,现有党组成员3名,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近年来,我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争先创优的旗帜,创品牌、创特色、创一流,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09年被省政府、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记集体一等功;2016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活动’先进单位”;2020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主要职责包括: i2?7mg7;7JL3.2p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E9-3nW,!1yX3=6Z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R5;2Bs4+9lF5.,z
(三)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f3!1dF6;3yS5+4Q
(四)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E,+4fw3:5vs3?5J
(五)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Z58UW3-8Ww2!7I
(六)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R8~,pr5+2UW3!7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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