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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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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是国家部署在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学府,学校秉承“行健不息 积健为雄”的校训,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学科铸品牌,以师资拓优势,淬炼形成了“以体为主,体医渗透、体文结合,培养‘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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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体育学院简介

成都体育学院为原国家体育总局直属的六所体育院校之一,现为四川省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是国内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体育院校。学校本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区,毗邻闻名中外的历史名胜武侯祠。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93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1300余人。学校环境优雅,基础设施布局合理,体育训练场馆、教学科研与实验仪器设备、图书文献保障和相关校舍等公共服务体系能较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学校秉承“行健不息 积健为雄”的校训,坚持“办学传统塑风格,改革创新聚活力,多元服务拓影响,内涵发展上台阶”的思路,淬炼形成了“以体为本,体医渗透、体文结合”的鲜明办学特色。 R8;8GZ6-3Rd2!6c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42年的四川省立体育专科学校。建校初期,开创者始终坚守“国民体格之强弱,关系国家民族之盛衰存亡至深且巨”的信念,为成体播种下“刚毅坚卓、发愤图强”的精神基因。1950年,人民政府接管后,学校更名为成都体育专科学校;1953年全建制转为西南体育学院,进入新中国重点建设的六大体育院校行列;1956年更为现名;1957年学校开始体育教育本科教育;1958年在时任国家体委主任贺龙元帅的关怀下,学校创建了全国首家体育医院;1960年创建了运动保健系;1962年,学校成立了国内专门从事体育史研究的机构——体育史研究室,开启了体育史研究,很快形成优势。20世纪五六十年代形成的中医骨伤科学和武术两门优势特色学科被贺龙元帅誉为成都体育学院“两枝花”。改革开放以后,在新的发展阶段,学校倡导“勤学苦练、又红又专”的学风,强化“一专多能”人才培养规格与定位;开展了体育新学科研究,20世纪八九十年代编撰出版了《现代体育科学丛书》,至今仍有广泛影响。进入新世纪,学校抢抓高等教育扩招机遇,顺应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积极拓展学科布局,实现了从单一学科向多学科的跨越。 T1:8IA4:5lM,;2q

师资队伍发展态势良好。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校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杰出师资,如著名武术家、原中国武术协会主席、中医骨伤郑氏学派的创始人郑怀贤教授,著名体育史专家、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周西宽教授等。学校现有各类在岗教职工1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600余人,高级职称近280人。共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国家体育总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教学名师、四川省名中医、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人选”等各类专家112人次;专兼职博士生导师49人;国际和国家级裁判146人、国际健将与运动健将64人;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20余人。 Z1-9qx9~7Tl,;6R

学科专业布局合理。学校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附属体育医院为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共有21个教学科研单位,现有22个本科专业,跨教育学、医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艺术学、历史学等8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体育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体育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新闻传播学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同时还拥有体育、中医、新闻与传播、艺术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体育学和运动医学为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 l4-8Il5.2Mc1=1Q

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一专多能、通专结合、全面发展”的育人思路,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在2006年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办学77年来,已培养了以我军军事体能训练奠基人孙学川少将和奥运帆板冠军殷剑等为代表的6万余名各类毕业生,为国家体育及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本科专业中有4个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专业为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专业。学校现有特色专业、规划教材、“大创”项目等“本科教学工程”、“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级项目88项、省级项目255项。其中,中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体育教育专业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乒乓球》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部教材入选“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在2009-2017年,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1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学校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全国举重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武术套路青少年培训基地和全国田径短跑、跨栏后备人才培养基地,承担着为国家培养高水平竞技人才和优秀后备人才的任务。按照“亦读亦训,科学训练”的办学方针,紧扣“体教结合、不断探索、培养人才、为国争光”主题,现已在举重、艺术体操、武术、田径、水球等竞技项目上形成优势与特色。2009年以来,我校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亚洲锦标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及全国体育院校比赛中共获得金牌640余枚、银牌480余枚、铜牌450余枚。 h,:9DA4=3MB4-,c

科研工作稳步提升。2009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4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62项(包括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省部级项目300余项,形成了以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为代表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获得包括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在内的45项省部级科研奖励。建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四川省天府国际体育赛事研究中心、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和四川省运动健康社科普及基地。建有“运动医学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重点实验室”及2个四川省省级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编辑出版学术刊物《成都体育学院学报》《体育教育研究》,其中《成都体育学院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CSSCI来源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学校还建有集收藏、展示、科普研究与文化传承为一体的国内高校中唯一的以中华体育史为主题的专题博物馆。 t1:1iK1-,eo,-6C

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势凸显。学校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智囊作用,在国家运动项目协会改革的新契机下,主导成立了全国学校体育排球联盟、四川省运动舞蹈协会、四川省校园足球协会、四川省大学生网球协会、四川省搏击协会和四川省体育产学研促进会等一系列行业协会,进一步拓宽了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平台,切实提高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了学校行业话语权和影响力。长期以来,学校积极发挥运动医学专业优势,为国家及四川省运动队提供科技攻关及医疗服务,助力国家短道速滑队、国家女子网球队、国家射击射箭队在奥运会、亚运会夺得金牌,为国家和地方竞技体育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G41uD3-8wI,:5d

对外交流合作广泛。学校坚持把开放办学作为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不断加强和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学校已与美国、英国、爱尔兰、丹麦、澳大利亚、泰国、港澳台等20个国家和地区30余所大学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并与多所世界知名大学构建了“2+2”“3+1”和“3+1+1”学士、硕士学位学生联合培养体系。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资格的高等院校。 p1-3uc5!1dc9~1H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P6:2OA2=3os7=7p

学院章程

成都体育学院章程 y6;6bJ5!3tF1~9L

(2019年8月修正) m8?,fG7=4bG4!4E

序 言 f,=8WH5.3Yf5-9h

成都体育学院始于1942年四川省立体育专科学校,1950年更名为成都体育专科学校,1953年改设为西南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成都体育学院。2001年由国家体育总局划转四川省管理。 z9-5wQ78gN8?9T

学校秉承“坚韧不拔的集体人格,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和谐包容的人文氛围,自强不息的精神品质”的成体精神。学校聚焦体育、教育、卫生和健康事业,兼顾相关行业,立足四川,服务西南,辐射全国,面向世界,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学校依托体育高等教育,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优质教育、科研、训练、医疗等服务。学校坚持办学传统塑风格、改革创新聚活力、多元服务拓影响、内涵发展上台阶,以建成特色性应用研究型世界一流体育大学为目标。 R2+6Dw1=8my1+8t

第一章 总 则 c9-9Es7:,bG4=1s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z6-,0N2~6Fq6-2l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成都体育学院,英文名称为Chengdu Sport University。 C5=3na8~8As,-6p

第三条 学校法定住所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学校经审批机关批准,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M,.3AF4~7qg8=6I

第四条 学校是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D4:8NP4.6uw8-8T

第五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基本职能,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依据国家发展和社会需要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并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品德优良、专业素养高、社会适应性强的“一专多能”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v3?1Fo4!10D9+7y

第六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成都体育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 Q7?5kE,=4rD5:7Q

第七条 学校以体育学为主体、运动医学为重点,构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体育学科格局。学校坚持“以体为本,体医渗透、体文结合”的办学特色。 H68su2+2DF5:3L

第八条 学校举办的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主要开展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适当开展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学校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办学条件,确定适当的办学规模。 X,:7wv1+5Xr3~9B

第九条 学校实行国家学历学位制度,依法颁发学历学位等学业证书。学校可依据国家规定,向为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f9=5Ce,4iJ8:5V

第二章 学校与举办者 N5.3sS9!3HH9:8u

第十条 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国家体育总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的主管部门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p6:5Zy6:8XE9~9F

第十一条 举办者依法管理和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考核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任命学校校长和其他必须由举办者任命的人员,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等事宜。 k9?7iY4?2DH3;7Y

第十二条 举办者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办学经费和条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发展。 W7=9tB,:5lU5=4M

第十三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N6;5Ol5~7sg5+6i

(一)依照法律法规,按照学校章程自主办学; W6:4nV2!1nC3+1T

(二)确定学校发展目标,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 o1;8mQ6!2Ot1=,I

(三)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C,-3qM7=5Sg7=3K

(四)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E9?4hb3?1yM8?7F

(五)自主开展科学研究、训练竞赛、技术开发、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 S4:6Je4~2WU2;8i

(六)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x26kP6:3if1!6E

(七)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训练竞赛、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聘用、管理和使用人才; C8;8ph7.6xV6~6e

(八)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确定内部收入分配办法; V2:6FQ,,zX5!,q

(九)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并实施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t5.2zG3:5Yj2=5O

(十)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f9-3yx4?9Xn1;8A

(十一)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Z2;1kl9:,pJ7+5K

(十二)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自筹、受赠的经费和资产依法自主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o3~6KW4?3Eo3.,x

(十三)排除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v63bA6:4Al9~4y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W6.8cc4=8Qk46u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i9;7eA66Ox6-9L

(一)遵守法律法规,依据本章程履行职能; O3.,Ol,5ny9?2y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T3.,Qf3.5hg,.,x

(三)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P5:1hc5?5iV2:1u

(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条件和保障; b,5aZ8=,ZT,:7M

(五)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o6+3ZF9+,FF54h

(六)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u4;4XV11fZ8:4Z

(七)接受国家和社会的监督,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I8+5nY1!4Ps91D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K8~8EA1!9lA6-7t

第三章 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q1+,AU5+4TL2+4Y

第十五条 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Y13rQ6~2of4:4D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W9-3yL4:2AM83M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l4.8Wj1+6vL5+1W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训练、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J7;,Gj1:9Qz7+7q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F1+8wC,:9OG7+6x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Y6~8Zz8?2hL5.6J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g9=3Bg7~3NG5?4C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o3:4MA4=1wR5:6o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01=2pC3+4go8.7y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C4=1QR,=1Pj8.8U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W1;,BQ8.6el,!2j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W,!8DS5.5QK6!6K

第十六条 学校党委由党委委员组成,党委委员由中国共产党成都体育学院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9!7QK,=9pA6:2f

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工作。 e5:6Li3!8bu,+1L

学校党委全委会具体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a3+2BD,~,Pn9;1K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学校党委常委会。常委会召集党委全体会议,确定党委全体会议议题。 Y7!8KP5.,l05.2n

学校党委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党委常委会由学校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学校党委根据党章等有关规定,设立党的工作机构和基层组织。 Q6=2sw2~7XW7~6P

学校党委常委会具体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t57tt,+2eB,!9h

第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成都体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执纪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依据党内法规,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j6:6UP3~8Ac,-,B

第十九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的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训练和行政管理工作。 k,2LK2.,ub3-2z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q63Bj1=4vI8-6i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j98zB39Pk2.9S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e4~,Lw6=5Hj9=4J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学校其他工作人员; W3=,wJ6?3eH91V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r8?1zH8=5ze3-6y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训练竞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性应用研究型世界一流体育大学; d1:6UZ3?2CV9!3i

(六)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Z2.2jj59Jn8-,S

(七)依法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j6-6qe2;2It1+1L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W3+6ai4~7JC5=7A

(九)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A3.3oW,1kI2+6W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i9!8Zv2=6YQ46w

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副校长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 p2;3TX6-4UP6;5M

第二十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校长作出明确决定。 t2!,ku,6W088f

校长办公会具体议事规则另行制定。 g7?8cH8?7IR9!6k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 R4+4Ur,-1RU3;1p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在学术事务中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L1:5BO3=1eX,?3M

学校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推进教授治学,尊重并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为学术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o4+8bp2?,QQ2.4y

学术委员会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 f,?6jE4!4fr8=2f

学校在院(系)设立学术分委员会,作为所在单位最高学术机构。 W3:2Ty4.8nT,:9a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 l4?3Ej29DS4;5G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位授予办法制定,学位评定、授予和撤销,学位争议裁定等事项。 N6=,ny,:6Em2?7H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其章程开展工作,定期向学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 C3;5DW7!1Hb6-1Y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Z,=1Id7.3TQ5~2x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章制度;根据学校学科组评议推荐情况及评审权限,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评议或推荐评审。 m9!8IX1:1NG3!7H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其他学术组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负责教学、训练、科研工作的指导、研究、咨询、审议及其他相关学术事务。 m8?2mI6?4IA6;9L

第二十五条 学术组织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 k64ry8.2cH3+7v

第二十六条 教学科研单位可成立教授委员会、教授会或其他学术组织。教授委员会、教授会或其他学术组织作为教授治学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章程履行其处理有关学术事务的职责。 d7?4pr57qD,.6p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展工作。 G9~5bL3+5Mu6?6k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l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5年。 n1=6oM2!8jj1:,T

第二十八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v7+8nc4!2DP9?7f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工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期召开。工会委员会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k8+3Oe,~3pm1=,b

学校在基层单位建立工会组织。 u5;9ie,=4OM2.2c

第二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都体育学院委员会是学校先进团员青年的群众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团员代表大会定期召开,选举产生学校共青团的领导机构。 J3=9Ix4;6nA3-6P

第三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在校学生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学生代表大会定期召开,选举产生学生组织的领导机构。 C9=5zm4!8CQ3:,M

第三十一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社会团体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U1;9Iw,~7rs5-1a

第三十二条 学校按照高效、精简原则设立若干党委职能部门、行政职能部门、学术机构和服务机构等,并根据学校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U9.3yj2~7iB1:,R

第三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院(系、所、中心)两级管理体制。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设置教学、研究、训练、医疗等二级业务单位;院(系、所、中心)依法依规开展教学训练、科学研究、医疗服务和其他工作,学校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管理和评估。 p9~3Ab,;5Gm64r

院(系、所、中心)党总支负责院(系、所、中心)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支持院长(系主任、所长、主任)履行职责。 l95zm8+3WB3=1C

院长(系主任、所长、主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科研、训练、医疗的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向本单位教职工报告工作。 s5-5BM,7sU1+2O

第三十四条 院(系、所、中心)实行院(系)务办公会制度,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院(系)务办公会由院长(系主任、所长、主任)、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副主任、副所长、副主任)、总支副书记、系学术委员会主任组成。 Y7,At8~6TU,+50

第三十五条 院(系、所、中心)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据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党政联系会议对院(系、所、中心)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j,!4dl3=1mR3.2H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法举办校办事业单位和企业,为学校教学、科研、训练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设附属体育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和训练,为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学校设附属竞技体育学校和附属中等体育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为国家体育事业培养后备人才。学校可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依法举办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 Z2;4vw56vJ8~4t

学校对举办的事业单位和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学校可另行制定单行的附属单位管理办法。 R6:6tH6;3yh4?3m

第四章 教职工 z1+3TF9:,dL2.7T

第三十七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J7-2Aj2+6cp2-9G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下列任职制度: J4!1ei1;8gR5.3F

(一)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f7+7Gr4.9tR,+9E

(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h4+5RE9+7fj,!,x

(三)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岗位聘用管理制度。 p8+1ui2?7Xt6.4O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度,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G7;5qz2-1SS2:8Z

第三十九条 学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对教职工进行聘用、考核、培训、晋升、奖惩、办理退休等。学校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落实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在内的各项政策,根据发展水平和实际条件,努力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 f1.9ZD4!1Kj5;5s

第四十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H2;7Wo8-6bq7+9Y

(一)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 o8:6qp2?5aO31i

(二)公平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应工作机会和条件; e9?,zR7.1lZ,-3A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E8;9fg5~8hJ4:6m

(四)公平获得劳动报酬、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k1;7dg8;6dE7+5L

(五)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C5;5AF5;6Hr3=2j

(六)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N7?7VR6;9TC4;9P

(七)就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评奖、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y8~3pu,?40q,!1Y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f5+7zX6-1cm6:2L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t4~4uR,=3Lk5!7S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B4+6MT2~3Sp1-5w

(二)珍惜爱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自觉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o,!3Uu6:,vd2;6a

(三)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 v3!8zv2=4Ew3-8l

(四)尊重和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权益,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B18Lk6?4wl1?,G

(五)爱护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合理使用学校资源; M8+8Ye2?5pI6;2A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d7-6yk8!9Gs1+5K

第四十二条 学校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尊重教师的创造性劳动,为教师开展教学和科学研究活动、进行学术创新、职业发展、个人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学校同时规范教师的学术行为,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 J2!6RA7!9fm6;2i

第四十三条 教师应自觉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创造科学新知,传播先进思想,培育合格人才,遵守学术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承担学术不端行为引起的后果。 m7.9gb7-3Lu5;1K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在办学活动中成绩与贡献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聘用合同约定的教职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m1~5oO3?9ZY,?,V

第四十五条 访问学者、外聘教师、进修教师等人员,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进修活动期间,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X88xP3-1Oi5:4c

第四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设立教职工申诉委员会,处理教职工申诉,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D,-4WK9;5cd5.6n

第四十七条 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保障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z2=9fG14qZ9-1a

第五章 学 生 p2=2rw,?9gB9=6t

第四十八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受教育者。 M1+3TY2;,Qa2+4Z

第四十九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W3:8TP7?,MG59s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G6;8mp8.9Bt4=6F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创新创业等活动; i4-2gw2:9Xm1-1l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u7~2pj,!9QP5!2r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M9:5DK5+3jP3;5B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B3!6xA7:1TT1;1Y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R2!6tt54KE1!3f

第五十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V4-9vF,?8tF5.5L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p,:50Q9=2eF7.9t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Y8:5Er7:4Vg7:9F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W1-9wF9.4Yg7~1I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t2+8fi6:40B9!7l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C5-7KI7:5fr8!7d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p6.1Wa7+8pt2:,x

第五十一条 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领和人生导航,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服务。 I68qd7~6sf6:5g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设立助学金对困难学生进行帮扶,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对违纪学生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R4?7fS6+7pQ49H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e9-5Ex4=3Rb7,S

第五十三条 学生可依法向学校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开展活动,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管理。 N4+4AG1~,OX2?8M

第五十四条 学校建立学生权利保护和救济机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设立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v5~6vU9.2Mz8-8r

第五十五条 学员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在学校注册,接受非学历教育结训、没有学籍的受教育者。学员依法律法规和教育服务协议的约定,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N2-,lP8=1gO2.7S

学校依法依规可对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或学业证明。 f4?7BH9:6JI6;6D

第六章 经费、资产与后勤 Q1:3TO4=2Cc6:1O

第五十六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教育事业、科研事业、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经营等收入。 a7.7sY8:4pP,~5X

学校依法依规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筹措学校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单位面向社会依法依规筹措教学、科研经费及各类奖助基金。 N2:7yp7;6qi1-7m

第五十七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 p2!7Xu1!4hl3!6Y

第五十八条 建立健全学校财经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构建财务监督体系,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健全经济责任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控制财务预算,管理财政性资金,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学校资金安全。 Z6:1cY2-1ru98F

第五十九条 学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管理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O58ti8.6tW19f

学校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学校对拥有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按有关规定处置国有资产。 w9~6wE1:,jN3!9B

第六十条 学校加强后勤管理,完善后勤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s73kq6?7Cz5:,N

第七章 对外交流与合作 t2.2nq8~1US3=7A

第六十一条 学校设立校友会。校友会是学校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从事相关活动,广泛联系和团结海内外校友,增进友谊、加强交流、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Q8.3cu98js8?1q

学校坚持为校友服务的理念,支持校友学业与事业发展。 j,+2Ny,2oQ5~5Y

校友包括曾在学校就读或进修的学生和学员,曾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工、享有学校荣誉证书及荣誉称号的人士。 K8?8WI9.3mD3!2m

第六十二条 学校依法设立教育基金会。教育基金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从事相关活动,接受社会捐赠,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支持学校事业发展。 B7;2WN4?1ow5~4f

第六十三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咨询建议机构,是学校与社会各界紧密合作的桥梁和纽带。理事会由政府、学校、企业、校友、社会知名人士等各方代表组成,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X1=1bA3.6kl2+,B

第六十四条 学校加强国际国内学术和教育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z2.3Tm5:,lk4~6P

第六十五条 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学校依法与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订立合同。未经校长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 a9~4XU,=7AX5-6F

第八章 学校标识 T4.,Sa8!8uK7:,Z

第六十六条 学校校训为“行健不息、积健为雄”。 W78Cj4:3vS3.5f

第六十七条 学校校风为“团结务实,自强不息”。 L,;8cp9.1Hg,!2F

第六十八条 学校教风为“严格,严谨,精心,精良”。 W5=3sC4;8uM7:9j

第六十九条 学校学风为“勤学苦练,自信自强”。 Z71MK8;7HT3?4Q

第七十条 学校校徽包括徽志和徽章。 a8=2Fy8-4Ny2;3k

学校徽志为正圆形图案,由学校英文译名首字母构成的火炬图案、“1942”字样和环绕的启功体中文校名和英文译名组成。“1942”为建校时间,燃烧的火炬象征着学校事业生生不息、蓬勃向上。 W9?,dk9.2IH7?8p

学校徽章为题有中文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教职工为红底白字,研究生为黄底红字,本科学生为白底红字。 R5?5xR9:4XD1,j

第七十一条 学校校旗是以学校徽标和校名为图案的宝蓝色旗帜,用作对外交流时,校名下方加注外文译名;校旗分为通用旗(横式)和交流旗(竖式),通用旗旗杆套为白色,交流旗旗杆套颜色与旗面一致。 C9!9aS48kV2+9B

第七十二条 学校校歌为《成体之歌》。 u1=3Xa8-4gG2+8H

第七十三条 学校校庆日为每年10月的第4个星期六。 C6+3XX5;5Fi4.2L

第九章 附 则 R82BX17Ue6~6U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核、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发,报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w6?8EF1;8ER15k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规范。章程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应根据本章程制定、修改,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H9.,YL4:7RV3.6s

第七十六条 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受理对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t9?8hH9=4gl,!8o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负责解释。 Q3=6bI4?,Se3.1m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核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Z,.6my8;1uP3;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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