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简介
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是依托于山东政法学院的“十二五”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类研究基地。2011年6月28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公布了山东省“十二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入选名单。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申报的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获批为省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x14LO8?6OX6?5J
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已经组建了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学术团队,现有学术研究人员21名,其中专职研究人员19名,校外兼职人员2名。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7人;具有博士学位者8人,硕士学位者11人。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从筹建之日起就不断凝练学术方向、提升研究水平。本中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前沿和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增进融合,强化特色,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现已形成四个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研究方向:医事法与民生、婚姻家庭法与民生、商事法与民生、物权法与民生。 w6?2oE3~7zx9+9I
2006年以来,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24项,出版著作、教材38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02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4项,在省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形成了一定的整体学术优势。中心高度重视学术交流和人才引进,近三年主办学术研讨会5次,派出7人进行长期的学术交流活动,队伍科研能力和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 V8?7KM2!,Vt1+5I
研究中心的建设目标是:继续发挥已有的学科优势,系统跟踪山东省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理论发展前沿,不断深化理论研究、拓宽应用研究、强化社会服务,打造成学校知识、理论创新的重要基地,成为聚集和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我省该研究领域的“思想库”、“信息库”和“人才库”。 F1-1Bf3=1gF9.,B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一:医事法与民生 y37zI3:1ih5.8W
医事法,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发展起来的研究方向,其特色是具有多学科的综合性、交叉性、伦理性、福利性、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密切联系性。医事法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综合性学科,几乎与每个人的切实利益相关,与社会发展的重大制度相关,医事法的修改和更新,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十二五”期间本方向围绕国家和山东省发展战略,针对医事法前沿和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一、患者基本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自己决定权、享有福利保险的权利等)的法律保障。二、医疗技术的发展(如器官移植、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人工生殖等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的法律对策。三、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带来的医事新问题(如老年医疗护理、临终关怀、在宅医疗等)的法律制度建设。主要目标是繁荣发展医事法与民生研究,培养科研创新团队,医事法的研究将从法学者群体的理论研究,向学生培养、课程开设、立法建议、服务社会等全方位发展,为我省及我国的社会发展与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D78ya,9hm7.,O
研究方向二:婚姻家庭法与民生 h2+5kZ3:7Yf4.,e
本研究方向主要围绕着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一是婚姻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围绕这一目标结合社会现实主要进行一些当前社会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婚姻问题的研究,具体包括:网络婚姻之法律规制研究、闪婚之法律规制研究、特殊群体的婚姻问题研究和配偶间侵权的法律对策研究等方面。二是妇女权益保护研究。主要进行有关妇女权益保护措施、性骚扰法律规制、家庭暴力等方面的资料搜集和研究。三是和谐社会构建与公民个人生育权法律问题研究。重点在生育权实现的主体条件和现代生殖技术之下的人工生殖方式等方面进行研究。四是家庭财产制度研究。重点对有关家庭财产方面的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制度及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缺陷进行研究。通过本方向的研究,能够为现代婚姻家庭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上的解决思路,针对现行法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供理论上的研究基础和进一步完善的立法依据,为在我省范围内建立和谐、有序的婚姻家庭关系贡献自己的力量。 S2.,uo51LR5-6N
研究方向三:商事法与民生 X86mh39cN8+70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为商事法的研究奠定了经济基础,同时也对商事法的研究提出了许多迫切的任务。本研究方向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研究:一、商事法的基本原理研究,包括商主体、商行为等核心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商主体组织机制的一般规则,如商事登记、商号、商事账簿等,商行为的一般规则,如商行为的程序性,商事代理的规则和商事信用规则;二、商主体法研究,主要研究现代社会公司治理结构的价值定位,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完善,股东权利的司法救济,董事和经理民事责任的承担;三、金融证券法律风险防范及担保机制研究,立足于我国国内的金融证券发行、交易、监管的立法与实践现状,通过分析比较欧美各国的相关立法与实践操作优劣,为我国金融证券业的长足发展构建广阔的立法空间。通过上述研究预计达到的目标是:充实和完善商事法基本原理的研究,密切关注商事法实践,发现问题并提出对策,为我省的经济发展提供。 S8;8vK9?4dy6!5u
研究方向四:物权法与民生 n5;5TV5-2Eq2=,x
研究内容包括:一、物权法基本原理,如物权法定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物权的效力、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责任之关系等;二、中国物权法的转型,如中国物权法与转型社会的关系、中国物权法的特色、中国物权法转型的途径与前瞻等;三、所有权与民生,如所有权的主体问题、无主物先占取得与民生问题、时效取得与民生问题等;四、担保物权与民生,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让与担保、财团担保等;五、用益物权与民生,如农民的土地权利问题、宅基地流转问题、建设用地使用权问题等。本研究方向主要目标是立足于中国特有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与文化传统,通过比较与借鉴国外的立法与理论,开展对中国物权法理论与制度的研究,促进中国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b,-5Zo5~2rR8=6e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