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简介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泉州市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X1=7uy4,By6:2P
一、贯彻党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我市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D9:1Kp74wd8?,J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i3!1nU3+6vb1=7Z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际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T1.9Uh4~40k5-4P
四、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贫地区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和发展。 C8;4dR5+,JL65W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r9;3HF3-10l8=4c
六、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泉州地方艺术特色、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x3+5AM5+8Yf4:6R
七、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k9.8s03.7bP,:6L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o5:3Y07;9aI9=6b
九、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维修和合理利用等工作。 D5=8T07;4rb4-1i
十、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C9,Da1+6bm9!5p
十一、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发展。 H2=,w01?4Oy2?8L
十二、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m,7Dt8+4tL7?4y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和泉州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及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k8!8eM49IR9:,P
十四、指导、管理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配合和承办对外、对台港澳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交流项目相关事务,推动泉州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走出去。 i9:9JF6~9nh2=9b
十五、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W6!3Nm,2gF52U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G28ed5!4qv4!2D
十七、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出版环节的动漫作品及电影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中的动漫节目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 g4-1Ry3-6ra4+2z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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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行政后勤、信访等工作。统筹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应急和综治工作。起草机关综合性重要文稿。协调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活动。 Z4!8LN7?2IF3.,J
二、政策法规科(审核审批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协调重要政策性调研工作。承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负责机关法律事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拟订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 L8+4SG7-3bf3.9i
三、人事教育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系统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V8~7eu3;4OL96A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指导、监管推进市级重点和基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 w6=6ZJ5!9KH1-7v
五、艺术科。拟订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计划、扶持政策和艺术科研专项计划。协调艺术事业发展的结构和布局。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泉州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以及所属艺术表演、研究单位的业务建设和安全工作。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对外以及对台港澳的交流与合作。 F72WN29OY9.,Y
六、公共服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公共服务科研专项计划。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文物服务和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担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帮扶相关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安全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o5!6Yv3?1Jg9-3q
七、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拟订并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专项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研专项计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指导并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O2-2Uw93Hf9+8k
八、文物保护科(文物督察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发展专项规划和文物保护科研专项计划。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相关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文物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指导、监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维修和合理利用等业务。承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依法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监督管理和相关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文物统计。承担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督办各地文物案件查处。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安防、消防和防雷工作。依法承担文物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T4:3La,~,vn1~5F
九、博物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博物馆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承担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拟定和推动落实工作。指导博物馆开展收藏、科研、展示、教育、服务等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工作,指导非国有博物馆的文物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E6=2Hk6?4QU,;6v
十、视听传媒科。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及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的创作生产和播出。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生产。按规定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台港澳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监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 o8;4NW4=5nI7!3w
十一、科技与媒体融合科(安全传输保障科)。指导、拟订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指导广播电视装备技术提升。指导协调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拟订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应急广播技术标准,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督促广播电视台落实辐射设施的污染防治措施。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媒体融合技术标准,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和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扶助老少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工作。 a4?3VY4?1ur2=3e
十二、产业发展科。拟订文化产业(广电传媒、旅游产业、演艺娱乐等)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群建设。促进泉台文化创意产业对接。 K4?3FX3;7cm6,p
十三、资源开发科。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专项规划、开发、保护及科研成果推广。指导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和安全工作,指导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H6;5JC7.5ff9-4z
十四、交流合作科。拟订和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宣传推广专项规划和对外、对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承担区域性文化、旅游交流协作事务。组织指导文化旅游促销活动和安全工作。 R6?4B04?1zZ85W
十五、市场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电传媒、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负责文化、文物、广电传媒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监管。承担文化、文物、广电传媒、旅游行业信用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和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M1;2BG3-9cp2=2s
机关党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市直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的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系统文明创建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R4+6hQ7;1WV6~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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