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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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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系依据国务院《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筹建。旨在服务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人才一流学府、金融决策高端智库、多边金融合作常设机制、金融科技产学研孵化平台,推动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提出的金融合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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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简介

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系依据国务院《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筹建。旨在服务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人才一流学府、金融决策高端智库、多边金融合作常设机制、金融科技产学研孵化平台,推动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提出的金融合作目标。 N2?2nJ33Hf1?1x

一、设立依据 n,=4kE6?4Xg2-4O

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简称“东金院”(暂用),英文名China-Asean Institute of Financial Cooperation,简称CAIFC,系依据国务院《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等中央文件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财政厅、教育厅2020年7月7日《关于印发<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组建方案>的通知》(桂金监改【202012号】)设立。 d36A02.9qP63m

设立该学院旨在服务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人才一流学府、金融决策高端智库、多边金融合作常设机制、金融科技产学研孵化平台,推动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提出的金融合作目标。 I,:4Yy2;3pi8:1A

二、目标任务 D8=4ae5-5oN4?8b

致力于从世界眼光、国家战略、广西情怀的高度,努力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办成有国际影响、有东盟特色、有国内品牌的一流金融学府。主要任务是: K3-6il9~4Xk3:8J

(一)发挥广西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合作平台优势,以多种形式引进海内外高端金融人才,组建一流师资团队,依托广西大学金融学科开展高层次人才金融学历教育,与宽口径、厚基础的应用经济学本科大类培养体系相衔接,形成有东盟特色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 J1+,cs2+2Qh7?6l

(二)围绕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系统化、专业化、常态化地开展中国—东盟金融人才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发培训课程,重点为中国和东盟国家政府、金融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高校等提供中短期的金融专业知识培训,打造形成中国—东盟多边金融人才培训平台。 b55eg8=3JH,:4J

(三)开展中国—东盟金融合作相关课题研究,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合作智库,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对外发布金融研究报告和相关金融指数。 R3?1Cr1,MZ7~2w

(四)组织筹办中国—东盟政府间金融合作高端金融论坛,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等,搭建中国—东盟政府间制度化、系统化、专业化的合作交流机制。 L4-5DC8!2Zm6!,b

(五)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服务”,搭建金融科技及数字金融产学研深度合作平台,推动金融科技及数字金融在中国—东盟金融开放与合作领域广泛应用。 W3-4Ar5~2LE3.2V

三、办学形式 F2-2wH4-5U07;9n

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并依托广西大学设立“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为二级学院。 N8~5fW2~1Cv1=,C

本着“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先以“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名义招生和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待条件成熟和政策许可时,向国家申报批准设立独立设置的“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b8=,Pb71ga3=,z

创新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机制体制,围绕引进一流师资、培养一流金融人才、产出一流成果的导向,建立灵活包容的人才机制、薪酬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 j2+7ZT7=2gu4,b

四、组织架构 a7~2LX6~,pj91f

设立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理事会、党委会(总支)和学术委员会制度,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W38Dp9.1qs3.6N

(一)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理事会是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理事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大学主要负责人担任执行理事长,邀请自治区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南宁市主要负责人、知名金融学家等分别担任副理事长、常务理事或理事,邀请支持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建设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任常务理事或理事。 U,+2bM5?4eg1=1r

(二)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设院长1名,联席学术院长2名,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2—3名,院长由广西大学提名,理事会聘任;设党委书记1名(兼),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由广西大学党委任命,党建、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受广西大学党委领导。以上成员组成院务会,负责落实理事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管理日常事务。建立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D3!,fC3~70E2.6f

(三)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设学术委员会,作为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的最高学术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术发展战略、选定自主研究课题、建设师资队伍、评定研究成果等学术事务。学术委员会主席由联席学术院长兼任,邀请国内外知名经济学家、有重要影响力的业界人士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 g4:1fC1+2vt9+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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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农学院

广西大学农学院1932年成立于梧州,首任院长为原广西大学副校长、著名教育家盘珠祁教授。1937年迁至柳州沙塘;1944年迁至贵州榕江;1945年迁回柳州鹧鸪江;1946年夏迁至桂林雁山;1952年独立建制为广西农学院;1958年广西农学院搬迁到南宁现址,1992年更名为广西农业大学,1997年与广西大学合并,由原广西农业大学的农学系、植保系、园艺系合并组建成新的广西大学农学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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