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新疆艺术学院艺术创作实践中心)简介
我院表演艺术实践实验中心于2009年被自治区教育厅批准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建设期间,依托自治区级重点学科---音乐学和硕士研究生学位(音乐与舞蹈学)授予点的申请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建设,师资队伍的学历与职称水平有了长足的提升,新增博士研究生4人,教授6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学能手2人。继续加强教学研究建设,新增科研项目46项,其中: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省部级科研课题21项,教师公开发表论文63篇,其中:核心期刊13篇。注重学术交流活动,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人来我院举办大师班讲学、讲座及专场音乐会,选派名教师前往国内外讲学、参加学术会议。继续加强学科条件建设,加大投入,新增实验实践教学仪器设备423件,价值1400余万元,新增个实验室面积132平方米,同时加强实验教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使我院实验室有限的仪器设备资源得到充分共享,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聘任了实验中心主任,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实现了实验中心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了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和对外开放制度,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了资源共享。实验室及实验仪器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保养,做好工作日志。实验室普通仪器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实验室的具体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表演艺术实践实验中心下属实验室共有教师81人,3名专职教师,78名兼职教师。教授10人,副教授26人,讲师33人,助教12人。博士6人,硕士26人,学士45人。现中心各实验室总面积为9527㎡,设备总价值约2086万元。目前,表演艺术实践实验中心面向全院四百余名教师和三千多名本科生师生,开展了各专业的艺术实践活动,受众面广。 O6;50G6;4yR6,t
通过表演艺术实践实验中心的建设,强化了我院实践育人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了我院实验教学水平,学院结合自身优势特点,进一步凝练了民族音乐与民族舞蹈实验教学特色。学院积极开放优质资源,共享先进经验,初步探索了稳定高效的资源共享模式和经验分享模式,积极探索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要以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核心,充分发挥实了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实践育人和实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 r3~8Ow7;4Jc4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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