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校友网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是在民政部注册的社会团体,前身是中国延安陕北公学华北联合大学校友会。陕公联大校友会成立于1995年5月9日,是由陕北公学、华北联合大学老校友组成的校友联谊组织。 R1+5r06+9nu18E
陕公联大校友会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各项联谊活动,有力地充当了学校与老校友之间的纽带。但随着校友会成员年龄增长,已经超过了民政部规定的70岁的任职年限,故老校友于2005年4月向中国人民大学提出希望将校友会交给学校,并更名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法定代表人更换为时任校长纪宝成。具体更名事宜由校友工作办公室承担。 c8+7OC2;2kU6-8Q
经过3年多的工作,2008年10月6日民政部正式发布民函[2008]274号文件《民政部关于中国延安陕北公学华北联合大学校友会更名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的批复》,同意校友会更名。同时,核准校友会章程。 E7~,ov44Ki6~3R
2009年3月11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陕公联大校友会此前已召开过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大会选举产生校友会第五届理事会,推选纪宝成担任会长,聘请刘向兵担任秘书长。 y9=4vL5+,yd11i
2014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大会选举产生了校友会第六届理事会,推选陈雨露担任会长,聘请郭海鹰担任秘书长。 A7.5uB79Ob5=9L
201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会议讨论了《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会长、部分理事和副秘书长变更议案》,经举手表决,全票通过此项议案。刘伟校长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理事、常务理事,并接替陈雨露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会长。 Z5?6hI5-7ki2;2T
2018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18校友工作研讨会召开。会议讨论了《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调整副会长和秘书长的议案》,经举手表决,全票通过此项议案。中国人民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周荣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郭海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副会长,同时免去校友会秘书长职务。 D4.,ux2.4Iz,+6j
2019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选举张建明担任校友会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并通过了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产生办法等提案。 O6;7MG1!6Jy6;1V
2019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大会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并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第七届理事会工作计划。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并推选刘伟担任会长,聘请周荣担任秘书长。 Y3?6yh8-7ai8:,T
校友会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章程 f87t03?6SK9.1C
第一章 总 则 w2,0L8?2rw8~7o
第一条 本会是中国人民大学(包括其前身陕北公学、华北联合大学、华北大学)校友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定名为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 v8.5mm8?4kC2?9Q
英文名称:Alumni Association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O7+9yv7.5kD1.1J
缩写为:AARUC i9~3cF6?1rw2:70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建立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密切联系,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 D2~,bo3:7cu8?6i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x5:7Ic5.9oj6!30
第三条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q,!3Zf2+8Xb,.6u
第四条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北京市。 D3+4DT8~8AF,~2v
第二章 业务范围 M33VN6-9Hy5-6E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D4?6Nh77wn9;,R
(一)加强中国人民大学校友间、校友和母校的联系和情况交流; 01+4ax1+9Gg44G
(二)编辑出版校友杂志、建设校友网站等新媒体平台; W1~70B4-,kZ,?1M
(三)组织中国人民大学校友进行学术活动、经验交流、培训咨询、文体活动等。 F6~1gL8.5OS1!6T
(四)协助筹措学校发展所需各类资源。 O5?1h03:9Wd5+4O
第三章 会 员 O4=6ZV6:5ar1:4d
第六条 本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凡在中国人民大学及其前身(包括陕北公学、华北联合大学、华北大学)学习过的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以及被学校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中国公民,均属中国人民大学校友。承认本会章程并办理登记手续的校友,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具体包括 : L4-10v9;4TG6-6B
(一) 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及其前身学习过并获得过学习证书的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培训生等; C5.3BY2:2g047K
(二)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及其前身以及附属单位任教、任职的人员; C9?,CY79Bz5?3w
(三)曾在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分校、第二分校学习过并获得过学习证书的学生,以及工作过的教职员工; X,-,oL14yV6=9R
(四)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合并为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或在院系调整时并入中国人民大学后不再独立存在的学校,其师生员工亦为校友; J82bD49JP,-3h
(五)中国人民大学授予和聘请的名誉博士、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中国人民大学董事会名誉董事长、名誉董事、董事长、董事等董事会成员; H2+3oJ1!9FR67U
(六)其他由于各种原因和中国人民大学或者学校某学科关系密切,热诚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人士,若本人自愿履行校友义务,经学校研究,可视为校友,享受校友会会员的一切权利。 y1:,df6?7sL7;1K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O2.3Tt8?,cI66n
提交入会申请书; z6?8AY7~4Dm1+,q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t35Xq9=4Ul14z
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p2.5jb2?1ye9:4E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k,3Kl1:9MY5:1f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W6=7uu4;6Qx4,c
(二)参加校友会的活动; W7:,YQ27L09:3T
(三)获得校友会服务的优先权; K1~8ku3?1ik7:7S
(四)对校友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h,+2WP7~70E51h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q8.8FV28KG,-8O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j,8jv4?1XH,~2m
(一)遵守校友会的章程,执行校友会的决议; j9~6E083zO5!2R
(二)维护校友会合法权益; a,?,vy7?,Wo4+6b
(三)完成校友会交办的工作; n1:7NH8!4vZ8-,D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r,.9SB13Fi6:4q
(五)向校友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N6-2Wv9;9xz2=5l
第十条 会员如果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O7?,GC5~7NN5:,K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b3!2iJ6?6kx5+2A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i6~3Wn4,nr2;1P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根据校友分布情况,由上一届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请相关校友组织推选新一届会员代表,每届代表任期五年。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E3;5Pg2~1lv9.2K
(一)选举和罢免理事; R4=4Lj4+4PN7!5M
(二)制定和修改章程; l5;2mC4-2xo4!,t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D7;8pT1!9AL8=7D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I8.1di5.7pH2=5v
(五)决定终止事宜; t8;1Uj8~,zY6;3l
(六)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V,?5zW8+5es2+9O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k6!6bM7?,Oa3:8H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L2;7Gm4~4eH23S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e2:9JO5?2Mw8-2B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y9.2Oh6-6Kd7=1p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n,;1ke9=2Jv,?6r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o97jZ8~9oG2!8p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i29Eq3!3Iw1;5R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d9?8kR7=6db8+3l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O9;6ug9!7Fp8!1P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m4:6LL5-3MS1~8J
(七)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但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v9=5sD1;2FH6;1J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r46Ny3!4JG7;3a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Y9;8aP9-6YF1-4F
(十)提请修订校友会章程相关条款、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u6=2fD7!5vd66p
(十一)决定荣誉、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 y7~2mK4;5Jt3~3d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T54Zw5+,NK3=8N
第十七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l,1PS35Zv7?4T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t17Ht1!9lf8;8j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人数不超过理事的1/3,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五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f72AX7;6r08;,L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W7;7ar1=5UH7!5Z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i4=8pu4.7ev5=1h
第二十二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r1=5Tc3-5Su8:9y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w8~3hm6~,Eu33f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c9:5SX,~4tP,.50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p51lo,=2II1+4C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G,?,FS7,Jw,;7F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的; Z,-1Vo3.7qA,+9p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u7~6pn6!8wU2+6K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J7~1AO6:5Bl4;,B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o,!3hD9;2GD8~6B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r2:4QG3+6zA3;5b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l8=3dx59un9?1c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t7~9EL7+6dD9+9Z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M3+9DV4-6Hs6;7U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F3:5hn48VB8-,K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Z7-1Hf7+9CA6-7H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08.6Ig5=1nP9!6I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及体制机制和机构改革的建议方案; B2:7aD6?,Bj9-5g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k,?7wA6,Fk3+9u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 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G7=2lD4!8QN,:1J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k5+1En7;8EE3?,f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d6;2ja6:6jD36Y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B33Ht4+3Cm2.6C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C4.1bI9;7rP,.2m
(一)会费; x4!9Zs,!5gr5~1D
(二)捐赠; Z14HW3+8Qa7;9K
(三)中国人民大学或其他组织资助; J8!1LW7-3aN1-3m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C1+,ob2!8sp9?7A
(五)利息; S2-3HL9?9Bw2:,h
(六)其他合法收入。 S1=3bg76wu5.7L
第二十九条 本会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M19wh3;4nL7.4k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P9.6wQ2!1yw2!8N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P8=8F07!7ki6!7K
第三十二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r25Bn6~1tD1+1m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J4+6KE2;9eY3;3H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e9:5UU3.3eS8!7j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Q2;6sV1+,wA9!8a
第三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C4!2Lu5=6AK6;8X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z3.,TG3?5TA2=1O
第三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A8.4Av2?4ST2+9D
第三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L6~7QG4!6hO3.2B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G2~1sE6,yK,.7R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02+2MV7!8fN8-,Q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O4-,yD4?4Td8+,l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e9=7vg8+7GZ23o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D,~2ts7:1Kj6.7l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H3=4Nq2:3kZ5!6X
第八章 附则 J55nM6!6Zy2.3F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2014 年 12 月29 日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V,!3Nl45QH5.6B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D1~5bA6+5wN3+9A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l5=5cT9?1jb3.9Q
(2019-03-07) A,.3Ay5.1up7=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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