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校友会简介
中国美术学院的前身是国立艺术院。1928年,时任大学院长的蔡元培先生择址杭州西子湖畔,创立了第一所综合性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国立艺术院,揭开了中国高等美术教育的篇章。九十余年来,中国美术学院始终站在时代艺术的前沿,以饱含振兴民族艺术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秉承“行健 居敬 会通 履远”的校训,营造“品学通 艺理通 古今通 中外通”的人才培养环境,培养了大批具有基础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优秀校友。每一位校友都是国美历史画卷中的一抹色彩,国美也承载着每一位校友的青春年华和艺术理想。 Y9=3YS3:2Hy8;8F
为持续推进世界一流美术学院建设,筑就新时代文艺和学术高峰,打造国美学术共同体,串联起国美人与国美讯息宇宙的多维度聚合体,中国美术学院于2019年正式注册成立校友会。希望通过校友会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与交流,构建起国美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时间轴,让校友成为国美全球传播使者,讲述国美故事,传递国美情怀。 u,.,EO9:4Xr6~1q
中国美术学院校友会依托学校平台,开展学术交流和主题沙龙,传播艺术知识,树立校友榜样;结合数智校园建设要求,开发校友系统,提供线上服务,助力校友工作;拓宽联络渠道,加快二级校友分会成立,关心学院和地方校友的发展;深挖校史脉络,以文字重铸回忆,用影像留住时光;打通学校与社会沟通关口,培养优秀人才,助力社会发展;体现校友工作人文关怀,组织校友活动,关心校友生活,解决校友困难,链接校友情感。 a6:6rK2=1Bc3=,L
从1928年的国立艺术院到今天的中国美术学院,90余载光阴伴行着一所学校的航行与转向。无论是对过往历史和文明的溯洄,或是立身当下,向未来发问,中国美术学院始终以其不懈的探索与坚守领航着中国艺术的先锋之路,为一代代校友的艺术人生开疆拓土,保驾护航;并作为一个持续孕育和推动美术教育发生发展的核心现场,在不断更迭的时代与世代之中,彰显着一所学校忠于艺术教育的实验精神和时代宣言,切实成为艺术产生地和教育大现场。 u7-4Ee8+7JT9~2d
国美人长存国美情。校友会作为窗口,承载着母校对校友的关怀,也表达着校友对母校的情感。愿所有校友勠力同心,共助校友事业大发展。 Z1;5Bg69AD2=30
校友会章程
中国美术学院校友会章程 l5+6pA63pO6-9i
第一章 总 则 E3;6MT4?9kV8-8M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美术学院校友会”,其英译名为China Academy of Art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AAAA。 H1?6eL9:3lR,;5l
第二条 本会是由中国美术学院校友自愿组合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 k24ua27fh6:4M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热爱祖国、热爱母校,继承和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和校风,加强与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推动学术和各方面的交流,促进母校的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o8-3DX82ya9:4K
第四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S54LJ2~8oy1:5o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教育厅,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国美术学院党委。本会接受登记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j,=4Ll3.1mA4?4B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中国美术学院内。 O7+7NQ,.7XH1+6e
第二章 业务范围 F6?6lC,3LF8.5Z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y8;,Hs1.2Uq,;4h
(一)弘扬母校优良传统和学风,鼓励校友在事业上不断取得成就,树立榜样,激励在校学生奋发向上; N8!7QP4;2Tw42S
(二)促进海内外校友帮助母校建设与发展; J4~1Xu3=7wL2;3D
(三)加强海内外校友会组织之间的联系、沟通,交流信息和资料; T7+4zY,;8tN7=8V
(四)协助母校收集、整理校史性资料,收集校友对母校发展、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I9-7bq,;9fn8~3i
(五)编辑、发行校友刊物,建立校友网络管理系统,建立、维护校友网站; j9+3BQ5+1ON2.2m
(六)联络校友为推动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协助母校与地方之间开展广泛的合作; h3=7hr,-3du,-4i
(七)为学校发展筹措资金,接受捐赠。 c5~2ex4.1Iv7;6e
第三章 会 员 W1~4HA5!9OT2?7D
第七条 本会会员有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d7-8Kq1=5ty,7b
第八条 凡中国美术学院(包括原国立艺术院、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国立艺术专科学校、中央美术学院华东分院、浙江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高职学院)毕业生、肄业生、进修生、培训生、成人教育学生、留学生、附中生以及其他形式学习的学生;凡曾在中国美术学院(范围同上)任职任教者,包括兼职教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访问学者等教职员工;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经与本会或当地校友组织取得联系登记后,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j,!4IJ5:3EA4!,c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Z9.4Of53aE5?5d
凡是本校校友,只要认同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经与本会联系登记,由理事会通过后,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Z32JU6=9jz2;,l
各地的中国美术学院校友会联络机构只要认同本会章程并自愿参加,经与本会联系登记,由理事会通过后,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l4:5PB,:8oW1:6W
第十条 会员权利: m9-3Ep6=6WN5:4e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T4~8HV6~7uh1-9I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行监督; Y6.5fQ2:1lG9?1p
(三)对母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u1:7Iz6:8M01+2A
(四)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刊物和资料。 S6-9vK6;7U04.6T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T3-9iV8.8MT,-1H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T17Fz7~6Ca8+5V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p,5oz6+8fb1!8j
(三)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A,6SA1.7bf8;6d
(四)为母校建设、发展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 W2:1oL72Sl1?3s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b7-8yT3?2RV6=7M
第十二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是: b4+8SU2-5Kb1-3J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p7-3S09+6Ev1:8m
(二)推举和罢免理事; r2.7Eb5+1SO,?8M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E1;9Hu5=1eA2.5A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m5:9Dh5+9FK3~4I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F8;5Kw,~8uW3!2A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O4~9FJ9?6HE26q
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A9;1MQ7+7kj2?3p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x2=1dd5!4Hl6:6p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w5-,PY6~3OJ9~3j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06!2ko1.1JW9?8e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b8:9lh62ii5:6Y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a,~,Ms7+9mG7:6u
(五)决定会员的申请审批程序; I9!4rf9!8Xa1=4q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Y7=9yf5;1jp2.2O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Y2=4ge,;6nP4.7O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D,~8ba4?8VL5+,b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z93vg7?2xo2+2W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u3?9Bs,=9wp11C
第十七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R7=5rR2!7eP6.9U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决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05=5Os2!6WQ6.4m
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k1~8ws7+4zm7-6K
第二十条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i2;2HK6!8Ge6~3Y
理事会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监事会、本会党组织或党建联络员向党建领导机关申请,由党建领导机关组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 g8:9TE1.1cs1~7k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两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W1~,mL9=5zG4?8G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本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本会聘请荣誉会长和荣誉顾问若干人,指导本会工作。 d6~5CE1+8al3!8V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q4+3nB7;5JP6+4r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f,;9YX,?3sd1.7M
(二)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O9;,Uh7+7gO8.6O
(三)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o1=4QL,:5NG3!5H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R,.5Dx6.3qA9:8Y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Z19Cs7.1hW2-3D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l9;4eF4-7A03-3F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J1?3zy,8kA1.3K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B2=9IX6:6AS1!9D
第二十五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经会长推荐、理事会同意,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秘书长不得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J8~,SQ8?1ep8-5X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L5=2Vq8=,Ld42o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E9.2XW9-4Yf3~4A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e1;,Xu8?9kx1+3v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U2!1kB8+4wD6~8q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L5;7cI7+9yx8+9n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v,.3cq2.2vm1=6G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z9;6Om6.2PX9!9x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z7-2eg,+7mI,:9C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j4+4ZC4:7kD8:8c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D5.9fO1?4VH9?3W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X1!2gO7?,VS4.,S
(五)处理本会其他日常事务。 A,:6hg1?2qe9+4M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办事机构是校友会秘书处(由中国美术学院党院办主管)。校友总会秘书处职责是: B2?,KF3.6Ng3+,K
(一)负责校友总会各项经常性事务工作。 d3;5Nm2:7Ik4+2a
(二)保持与海内外各校友会的经常联系。 S76Pa5-8IO3+9s
(三)组织整理、编辑校友刊物与其他资料。 F1.9mO3+7vY7~4D
(四)完成校友会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R9.5aX3=4dj28N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M2:7ce8!1WW4-1Z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p9:6iZ6-2ge3?1j
(一)母校资助; o6?5aN,3fL8~4v
(二)校友的捐赠; n5:3tB7.20b2-1v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资助; x,!5iY5?6YC1+9J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V8:7eD2?7wC2;6Q
(五)利息; Q8-2vh8!7RG,:5u
(六)其他合法收入。 069rX9;9g0,-7w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O7~8ES2?3kj9;4g
第三十一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y3~3cO82NA48J
第三十二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z3;,wo3;7jQ7.,i
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h2.2dt3~4qj7-7w
第三十四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I,~3As,3FB9~,u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g9!3Xh4-3le4?8W
第三十六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h9+6Vp57If3-9s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g5~3fW69pV8.4o
第三十七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e7~4aP8-3LD6?5c
第三十八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S5!9ZI6+7qz2-,j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P,-8fx1=3qA,~7j
第三十九条 因某些原因造成本会需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W3?7zJ8=5ZR1-2i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Y8?40S4;,wA6!8j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C1.8DZ2-9Zy,:1l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S8~1LR2?8vh31m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F8.8WB5=5du9-3d
第八章 党组织建设 D2-8Ef1:6Dv7!4s
第四十四条 本会按照党章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如暂不能单独、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支持上级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在本会开展党的工作。 W4~3Hs7;7wQ2!9S
第四十五条 本会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会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 P6;2ys6.7pi7-5V
第四十六条 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的,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D3~,dL8;5UA4:9i
第四十七条 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会党组织意见;本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p6=4cf3?7Yz8+1F
第四十八条 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j7?8sb1.5Je9.6h
第四十九条 本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会负责人参加。 Y8+2iF7:6mn3!1N
第五十条 本会支持党组织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z7~4nm5+2MU8~9T
第九章 附 则 r6?7io4!,vQ5:9w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19年4月9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Z7-3zp3~9XN9~8s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x,=1kA9;8cf4!7m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w5=7zb79Pw6.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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