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检察院简介
1978年,恢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承担刑事、经济、法纪、监所检察和人民来信、来访、申诉、控告等检察工作。1996年,撤县建市,遂更名桐城市人民检察院。2002年8月,本院撤销法律政策研究室,本院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批捕科更名为侦查监督科、起诉科更名为公诉科、法纪科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科(2007年3月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17年11月,监察体制改革后,撤销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预防职务犯罪科三个部门。2019年3月内设机构改革后,本院现有内设机构8个,名称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普通刑事犯罪检察)、第二检察部(重大与职务经济犯罪检察)、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第四检察部(民事检察)、第五检察部(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综合业务部(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加挂法警大队和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纪检组长1人,检委会委员10人,员额制检察官19人,检察辅助人员9人,司法行政人员9人,其他类人员9人。检察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检察长、检察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各科室在党组的领导下,推进平安桐城、法治桐城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J9~5ip5+5Bw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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