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主要职责 K3-1Vv9=8ef3:,I
歙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歙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 S8+3Ua7.6TE3:9c
(一)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s3~9cr5!,ua1.7x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c3:,Bx8.,Ta6=1p
(三)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C75Kk5+1BN9~3q
(四)负责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u7-5OL,?3xH,+3o
(五)负责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d6!3Kq46YD4.,j
(六)开展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i6~,Gv2=9Wd8:7d
(七)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事项。 f5?6uE2;3VB7~4K
(八)开展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Q,!8YB1:3Yn2-5m
(九)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c3+6rc7!8Vg13u
(十)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o2.3Lr4;5xE3-3B
(十一)做好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及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n7+3sz,=,Wf3?4L
(十二)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本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P1~3In6!6qb2.,u
(十三)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D6=,he,!1Pg9-5A
二、机构设置 H,-7DI5+7mD2!9C
办公室 B3=4ov,~,PV,=7e
政治部 P29To8+6Pk4.6S
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部) L4.5NO8.6Zz,!8X
第二检察部(民行与公益诉讼检察部) c1:6Jo8;8pU98u
第三检察部(业务监管部) u2!5an8;8ZY2.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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