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和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现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共建,以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领导和管理为主,业务上由省教育厅指导。现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地矿局先进党委(连续10年)、合肥市双拥模范单位、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等。 q76uo5+1kf17W
学院前身是1983年成立的安徽省地质职工大学,1997年1月更名为安徽省工业经济职工大学,2001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原安徽省工业经济职工大学基础上改制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r4!,uM62Hz95D
学院主校区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现有东区(合肥市梁园路1号)、西区(合肥市桐城南路410号)、半汤校区(巢湖市半汤镇花园街2号)共三个校区。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一万余人,占地531.39亩。现建成地质勘查、计算机、数控机电、旅游酒店管理、经济管理和海尔大学电工电子实训中心等8个校内综合实训中心共113个实验实训室和121个校外实训基地,其中,校内建有1个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首批示范职业资格与技能鉴定所、7个省示范实训中心及开放实训基地以及IT核心与认证课程研究所。 Y9~6UV8=6tI7=5A
学院现设有8个二级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艺术学院、商贸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财经学院、地质与建筑工程学院、珠宝学院)、1部(基础教学部)、1中心(实习实训中心)以及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中心、安徽省地热能源勘查研究院等教辅科研机构。现设有57个高职专业,涉及工、经、管、文、艺5大学科,涵盖资源开发与测绘、土建、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安全、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旅游10大专业门类。现建有一批省级以上重点专业,其中,2个国家紧缺人才培养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和22个省级重点、示范、特色、综合试点改革专业及31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及“慕课”(MOOC)。 K5:,pa26dk1-2T
学院现有580人的高素质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高级以上职称182人,双师型教师27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80人,占37%。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双院士常印佛为学院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 T4=9nZ23fB1?4J
学院遵循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坚持以改革求发展、以特色求进步、以质量创品牌,形成了鲜明的“三元融合”(行业、学院、企业或地质队)办学特色和“三个结合”(校企结合、工学结合、双证结合)人才培养特色。2007年以来,学院学生在全国、全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共获得39个一等奖、138个二等奖、109个三等奖,赛绩一直稳居全省76所高职院校前十位,2018年获全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团体总分第二名。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毕业生就业率年均在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满意率均在90%以上,学院招生就业始终保持着“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 M4=2hX,-6gT9;3z
学院传承弘扬地矿行业“三光荣” 精神(以献身地质事业为荣、以找矿立功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培育出更富有时代特色和覆盖所有行业的“三业”品质(爱岗敬业、艰苦创业、建功立业),凝练出“明德、笃学、精艺、尚新”的校训。 O4?7fn8+3wt4.9o
学院积极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现与韩国、英国、爱尔兰、新加坡、泰国等国多所院校保持长期紧密的交流与合作,与韩国韩瑞大学、明知专门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英国桑德兰大学合作开展“3+2”、“2+1”等形式的国际教育项目。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安徽省区域地质调查院等80多个企事业单位共建专业、共育人才。 S8.7NK3-1th7.5u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20年,学院入选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首批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试点院校。学院进入了内涵建设的新阶段,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面向未来,学院人正潜心耕耘、励志践行、奋发图强、开拓创新,朝着建设“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w,-7xd9;9iB6!6m
(2020年6月) G9-3IL6+4Bw3=9p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梁园路1号 v9+,uF5~3pt,:9u
学院章程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章程 R2-8zb3:8xI3:7D
序 言 m7:7LS97TN,~,B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前身是1983年成立的安徽省地质职工大学,1997年1月更名为安徽省工业经济职工大学,1999年9月开始举办大专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原安徽省工业经济职工大学基础上改制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10月被确立为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A9-70t6-3OB5!3a
第一章 总 则 m7.9Xb8?3wB7?4N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院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I7;7wu3+,qx4:9C
第二条 学院名称、办学地点 M9?,gi,7wn8:9e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英文名称为:AN HUI TECHNICAL COLLEGE OF INDUSTRY AND ECONOMY,简称AHIEC。 X9?8Wp5~6Su9.2n
学院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梁园路1号。现有东区(梁园路1号)、西区(桐城南路410号)、半汤校区(巢湖市半汤镇花园街2号)共三个校区。学院经举办者批准可视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l5.5Jc5+1qC9?,c
第三条 学院是非营利公益性事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b2?70I,=5NW,=5R
第四条 学院办学层次与办学规模 u4;7Vk5~6jC9~5Z
学院办学类型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层次为专科学历教育。以开展适应社会需求的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鉴定及技能培训为辅,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在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稳定在10000人以上,以充分高效利用学院现有办学条件和资源。 H5;4vD8!4cF9;3F
第五条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规律,依托行业,立足安徽,面向全国,服务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土资源地勘行业发展,服务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走内涵质量特色品牌发展之路,努力把学院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 t2;4nf1.2Tq3!,O
第六条 学院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能力为本位,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融合,推行“双证书”、“多证书”制度,学生参加顶岗实习不低于半年,实行校内学习与校外实习、校内学业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突出学生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x1;7SP3-7Jh8:,O
第二章 举办者和学院 S2?2MM1~7gV4;4e
第七条 学院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和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现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共建,以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领导和管理为主,办学经费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统筹解决,业务上由省教育厅指导。 d7=1Zg2;8qv4.3h
第八条 举办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指导学院发展规划、监督和规范学院办学行为、考核和评估学院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为学院配置教育资源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对学院不当使用办学自主权的行为予以处罚及调整等权利。 a7+4Oi7+3PB7:,x
第九条 举办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学院办学自主权,制止或者排除侵害、妨碍学院行使自主权的行为,并为学院根据自身发展改革提供必要的制度支持;为学院提供稳定的办学资金和相关资源,保障学院的办学条件;保障学院的教学、科研、学术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支持学院建设、改革与发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02+,wb7:,tK18d
第十条 学院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对学院事务实施自主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妨碍学院自主权的行使。学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权利: S1.2RV9+1Jz8?9k
1.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院)、专业招生比例; f6:4hD7:6ya,~3J
2.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按照规定依法颁发毕业证书。学院可向为促进社会进步或为推动本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名誉称号; U8=8v0,-4uw6+2T
3.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 V9:2Wd6!5DD1?2S
4.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 H39kB5;4CJ6;,f
5.依法自主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种主体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与合作活动; Q9?2bZ8?1VZ1+5Z
6.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聘请教师、企业技术能手及能工巧匠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O6~2Nv1=1QM7+6W
7.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探索实行以学院为主的多元实体、多样形式的合作办学模式; u5=9Ks9~8CU4=1l
8.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以及其他由学院合法占有和使用的资产; w,!8ne7-5Fk7-2T
9.依法获得的其他办学自主权。 D5!4LW8=,na5!2l
第十一条 学院行使本章程第十条规定的自主权,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以及学院相应规章制度的规定,遵从学院办学宗旨以及高等教育公益性目的,基于程序透明、信息公开、民主决策、多方监督的原则制定严格和明确的权利行使制度,按照国家和学院的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举办者、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校内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 F3?2ta3+3fZ6?3x
学院行使自主权做出的决定内容若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以及学院相应规章制度规定的,视为无效。 x1:7xX8?9de1?4n
第三章 教职工 e9.7KA6!7Ox1?5p
第十二条 学院教职工由以教师为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院教师由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专任教师具备较好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的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兼职教师由具备丰富行业企业经历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担任。 e9;9id14OI4?8k
第十三条 学院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依法依规聘任教职工,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依法依规对教职员工进行考核、晋升、奖惩等,具体办法由学院或学院授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另行制定和实施。 X7:1jD6;9Co4+7n
第十四条 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外,依据学院规章制度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S7=9YT7-1BA3.7i
1.依法开展教学、科研和岗位要求的工作,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参加学术团体,开展学术活动; w4?6wg7+7Rp7+7S
2.按照工作职责和需要,公平使用学院的公共资源; H9-,Dm3?,lP8+4J
3.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各种荣誉称号和继续教育培训等自身发展所需的机会和条件; P2+4yE5.4cC5.8f
4.知悉学院改革、建设、发展及关系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e21xQ1?9AR5~2b
5.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Y4;7sd5;2cO,+2T
6.对职称、待遇、纪律处分等涉及其切身利益的相关决定表达异议,提出申诉,并请求处理; s,:7wu1:4FO7+1W
7.法律、法规、章程以及学院规章制度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y9+2ey3~1vt4!7h
第十五条 学院教职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程的规定应当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Y6=8PY2-4us4;1o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自觉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z9;2xm3~4TL,=6n
2.珍惜爱护学院声誉,维护学院利益,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096Ny3-6HV8~7l
3.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研究,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与专业和岗位相适应的下企业挂职锻炼,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 K7-4Hi2:4Uo4-4S
4.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 M3?7Ro,?3xB7-2R
5.尊重和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B93xY6+5ky,:2Z
6.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f4.10z3=1lC9+7p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章程以及学院规章制度或者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m8?3Uk2:9bn9;4S
第十六条 学院按规定自主分类实行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聘任制度。 P1=,Bk3?5GV1+7I
第十七条 学院积极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尊重并保障教职工在教学、研究和学习方面依法享有学术自由的权利。 M2?9Rq,;,hx51J
第十八条 学院依法建立教职工的权利保护机制,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m3+7hM9:6PA4?,Y
第四章 学生 v5~1Tj9+8Qt2;4u
第十九条 学生是指被依法录取、取得入学资格,具有学籍的受教育者。 e4:5ct2?7Ql93k
第二十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0,?3TB29xK3:3n
1.公平接受学院教育,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平等利用学院提供的公共教育资源; i1!5Aw7=6Rf7-7r
2.参加素质拓展、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社团及文化体育等活动; Z8.9Yo4:3BO3!7Y
3.公平获得在国内外学习深造和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机会; W6~4Sv9+3Xa2.9k
4.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达到学院规定的学业标准,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a9=2jk7=9iM8;3S
5.按国家及学院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04!2oE75IP7-2A
6.知悉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其他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 V,:70R7~6ia7!80
7.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对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c,;7eG3~1GB2.50
8.对学院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可以向学院有关部门进行陈述、申诉;对学院、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r,=9vL7!8bH7?7r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n,~7dN1~9JE9?4K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Y4~7Ye8!50K,=4s
1.珍惜和维护学院名誉,维护学院利益; e,?5Zv4-9DS6=6k
2.尊敬师长,努力学习; B,;2Jj6~,IC6;9A
3.遵守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t2!3GZ4=,oc,~8O
4.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完成规定学业; t,~3Dp1-6fK39I
5.按规定交纳学费和有关费用; r5=9fE,.6dz4~9t
6.爱护并合理使用教育设备和生活设施; W8?1YX5-,lc8-7o
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章程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a2+2GB3:3gP,?2z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规定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服务以及就业创业指导。学院按规定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的助学项目。学院支持学生开展课外文体、科技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生会和社团活动等。 t9+6xK7!3dr54h
第二十三条 学院积极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尊重并保障学生依法享有学术自由的权利。 L1+9LB5=6JS22a
第二十四条 学院按规定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学院按规定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j5=1uu2.2Hz1;4V
第二十五条 学院依据国家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规范学生申诉处理的程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院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学生代表对学院工作和与学生权利及义务有关的重大改革、重要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X1-4bZ3.6Mh,+1r
第二十六条 学院支持学生会等组织,在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学生可依法向学院申请组织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经学院批准成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服从学院的领导和管理。 H9;9Vb1!1tw9.6u
第二十七条 在学院接受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在职学习等其他类型的无学籍的受教育者,其权利义务由受教育者与学院或学院授权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依规另行约定。 l66Gf8:,Sh3-4N
第五章 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B3+,Mr53UA5+8x
第二十八条 学院实行以院、系(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为主的内部管理体制,并可在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许可、学院实际需要的范畴内,视情形调整管理模式。 C98og2!90f3~3Z
第二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党委)是学院的领导核心。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Q1~9RV,:9DO5;8c
第三十条 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A9~600,+2rT5~7d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办学的管理体制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主要职责是: J1:8Jv5~2Ms,+4P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进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u6-6lr5;7oX6.4c
2.讨论决定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审议确定学院基本管理制度,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L42Va9~4Wa2~3a
3.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05-4bc,.5oH4-4J
4.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院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g4+4pq2.4hz1:3R
5.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M56gu,~8iS7!7n
6.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z4-6RM2.,Dl1;1z
7.领导学院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O71hY3+4hc4:7L
8.支持学院内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W9+5OP9=5Xa4~,e
学院党委会由院党委书记主持,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以上方可召开。党委会采取表决制作出决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以上方为通过;重大议题或干部人事任免事项的表决采取票决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方为通过。 P7!9ow2!,nC1=4d
第三十一条 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总负责人,院长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院长的主要职责是: V4;7hq,=,ol9-6u
1.拟订学院总体发展规划、整体运行方案和重大改革实施方案; m3!8mw3?9hY6~50
2.组织有关学院招生、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运行的各项工作,审定相关规章制度; I4:4py87xb9;8X
3.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内部组织机构的行政负责人; V3!3ya4:2cZ7-6e
4.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Z5=7yI1!,ZP,?,G
5.拟订和执行经费预算方案,管理学院资产,积极筹措办学经费; s5;6Wa6:9IJ7=8K
6.主持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决策、协调、处理学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b7-9Xl4?8oH5:3a
7.其他需要由院长决定的重要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P41fo6?8Kt4+8Y
院长办公会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以上方可召开,会议决议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院长认为多数人的意见不正确的,可以决定另行讨论,也可以由其本人最后决定,但多数人的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 M9:6eG42wG7-9H
第三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反腐败工作,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院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F9!4eB89ns5~3Z
第三十三条 学院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院长定期或不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l7~1Ht1~1HB4;9Z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k1:7AR,2xJ3+5s
1.听取学院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n2!8XI5-4Xg2=,g
2.听取学院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r1:2Hw6.3bo2?,Z
3.听取学院年度工作、财务工作、三公经费支出、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O7-4rf,5rV3:3l
4.讨论通过学院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O5.6dn2:9Dx9!5C
5.审议学院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a1~,ea1-4CY,;8X
6.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院领导干部; I,!4uB8~8Wq5?1B
7.通过多种方式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院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H5!7OA7-6Vz2-3B
8.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院与学院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F4=3uV8-20K2?3V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领导机构,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d2~3ym5~7uK1=8b
教职工代表大会由主席团主席主持,实际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方可召开,采取表决制作出决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方为通过。 g6~5aK3?8gS4.6y
第三十四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指导下,学院建立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学生代表大会每1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闭会期间,由学院学生会主持日常工作,其主要负责人由全体代表选举产生。 H1:,wR7;1kA6=4L
第三十五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在上级团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团的章程独立负责开展工作,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R18Nn,;7In92v
第三十六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p6-2ol,+6rL9:6Z
第三十七条 学院依法设置工会、团委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各自职责。 r1!3hc2;6kx6:1P
第三十八条 学院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以增减、变更学院内设机构,科学合理调整各部门的职能。各职能部门根据学院的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更好地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构建精细化管理模式。 Q7~5ss6;3wL7?,X
第三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其他高等学院、科研机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联合设立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研究与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 s9?9dg5?1yO5=5N
第六章 教学科研机构 V4~3LB6?3yP8;,G
第四十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等需要设置若干系、二级学院,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予以调整。系、二级学院可根据学院整体的发展目标和办学思路,提出设立所属专业教研室、实验室等机构的方案,报学院审批。 Z9?7qh4:8IM1+4V
第四十一条 系、二级学院在学院有关规章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学院本着事权相宜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在人、财、物等方面规范有序地赋予系(二级学院)相应的管理权力,指导和监督系、二级学院相对独立地自主运行。 s,?8qu2?9Mq8~7m
第四十二条 系、二级学院党总支负责系、二级学院思想政治、党建工作和学生管理,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支持主任(二级学院院长)履行其职责。 J,2dz,!1Xs1+6m
第四十三条 系主任或二级学院院长是系、二级学院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受学院院长委托全面负责系、二级学院的专业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行政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日常工作。 w9;8XC6;,AT6+6U
第四十四条 系、二级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系、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人事、经费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安排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或协商确定。党政联席会是系、二级学院最高决策机构,一般由系主任(二级学院院长)主持。 Y2-2ml6~,Rc18m
第四十五条 学院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对学院科学研究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决策与咨询的组织机构。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依据学术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A1=1aj2!7XO93T
1.审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 t7-7Ys3-4LO1=8n
2.评定科研成果,推荐申报科研项目和成果。 N1:8YT7;9wJ2-2H
3.审定学术标准与规程、学术道德规范等学术管理制度。 y1.7oT8~1UO6+5D
4.评审、评议或推荐评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和培养计划人选。 x8-2nA13yV5!3S
5.受理学术争议,监督、检查和裁决师生员工的学术不端行为。 V1:6AD7-8KF4~3l
6.法律法规审议、评定的其他学术事项。 M29OJ6-9Pl8=5O
第四十六条 学院设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的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咨询、督导的组织机构。教学工作委员会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教学处室和系部主要负责人、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依据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开展工作。 h4!6Of5-8Id3!3J
1.审议审定专业设置、调整工作; N1;,0M8.6hO7?6K
2.对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措施和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w1!7OZ6.5xY7?4Q
3.对全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关业务工作进行咨询、指导和审议; F5~1Sr9-1nf1.1b
4.审议教学研究项目、修订教学计划、鉴定教学成果; Y9?3nX5+2tu8?3L
5.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的汇报、状态评估; K6+8hb8~5vP,?7z
6.对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研究和教研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 P38Bv9.4fN5~8H
7.监督、指导教学工作和各项教学建设的执行;对教学经费的调拨、使用提出建议和意见。 K7=2qk4~3lF7+3W
第四十七条 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咨询机构,在学院领导下围绕教学中心任务和教学改革发展目标,贯彻“督导并重,以督促导”原则,开展全院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监督、指导和咨询工作。教学督导委员会由院领导、教学单位和教务处负责人以及有丰富经验的教师担任,主要职责和具体工作依据《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制度》实行。 W81Xo7:6BS,~7b
第四十八条 学院可依据专业发展规划或重大教科研任务设置以教学科研为主要任务的学院直属机构。院属研究机构的负责人按有关程序由院长任命或聘任。 V1=3MO5+1oJ1:1U
第七章 财务、资产、后勤 r1!5cs3!1TV1;4v
第四十九条 学院的举办者应建立完善学院教育经费投入稳定、持续的增长机制,保障学院办学经费来源;监督管理学院依法合理自主地使用教育经费、国有资产,提高经费和资产的使用绩效。 k8=2an5+,qv5?5z
第五十条 学院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为辅。 Y2+9lC1-4Kr8~6v
学院积极拓展办学经费来源,筹集办学资金,不断加大办学投入。 M6-4Yp1?9jp5~4A
对校友及社会各界友好人士的捐赠,学院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加以使用,确保捐赠目的的实现。 N3:4yB3~,qC7~3k
第五十一条 学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依据《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院经济秩序;构建财务监督体系,严格控制和管理财务预算,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g2:,wn3!8XP9=9t
第五十二条 财政拨款、办学收入、社会捐赠等财务信息,学院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L7:1VM4+8Lh,!4B
第五十三条 学院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学院在存续期间,依法拥有、管理和使用本院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本院资产。 R8:7W03.,Wm1!,t
第五十四条 学院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坚持勤俭办学方针,建设节约型校园,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Z3:8jc,.5zq6~,r
第五十五条 学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加强对学院无形资产的管理,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F8+5Xp,.5AS6~1R
第五十六条 学院后勤服务部门以教学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 M2.6IF,~1i04?8D
第八章 学院与社会 A1-2sa5=,tZ5.8W
第五十七条 学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自主管理学院内部事务,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u1;3LW3?3ZY,+8B
第五十八条 学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 H6=8bT8~5rX3?2O
第五十九条 学院利用自身优势和办学条件,通过多种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并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j8.1Xx1+4ex2:8U
第六十条 学院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和多样化办学机制,联合境内外高校依法依规开展多种形式的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及培训,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优质教育服务。 p4!1eC3~7nO7.5m
第六十一条 学院加强与所在地方、社区的沟通与合作,根据自身条件为所在地方、社区的发展提供服务。 G9?7uJ,-1lj,2y
第六十二条 学院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和广大校友资源在吸引社会捐赠、募集资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加办学资源。 Q3:4Im3~,XB8:6f
第九章 学院标识 y2.2du99tu1-3a
第六十三条 学院校徽为双圆套圆形徽标,图案颜色蓝白相间,以蓝为主。内圆由“地质锤”、“书籍”、“地球”图案叠加组成,“地质锤”代表地质行业特色;“地球”代表地质科学;“书”寓意教育;“书”与“地球”图案叠加呈“三角形”代表安徽汉语拼音首个字母A,体现了学院地质行业办学特色及教育事业属性。圆环上方为“毛体”“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名,圆环下方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英文名称。 h5=2Ez24JH2!8c
第六十四条 校训:明德 笃学 精艺 尚新 Y4+9f07+7KX6:6B
第六十五条 学院网址:www.ahiec.net。 s4~3hf6~4HY2:3w
第十章 附 则 S3:,We2=3AD1+8q
第六十六条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相关专家和主管单位人员组成的章程制定和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要求进行制定和修改。 G9~9nb6+5Dd1:8c
(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履行以下审议审核程序: F7=6Va2=7gs9.6x
1.章程制定和修改时采用多种形式公开征求举办者、教育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的意见。 V8+3Jh2?,XG4;4m
2.章程制定和修改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z7.3Uv6!5ID4?9V
3.章程起草的主要问题和不同意见需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B,8ZW,!,l05?3P
4.章程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学院党委会审定,并征得举办者同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O7!3Vb8+3gW2!4e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章程需修订。 m2-5Nj3:7eS3:3x
1.涉及学院登记事项内容变更的。 c7-8mP8+9eC4;9f
2.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 F4?1kA9;7gZ6!4c
3.举办者变更的。 R15yg9;5M05;3R
第六十七条 学院在下列情况之一,应予分立、合并或停办。 b9:6Jl,?4LZ2:1N
(一)举办者提出分立、合并或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Q6+4bS4:7pb4.8c
(二)被依法撤销、停办的; j8?7nh,?,Hl1!2W
(三)出现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致使学院无法继续办学的。 s3:8de,-4fz6.8D
学院分立、合并或停办时,清算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举办者协议对学院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学院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学院登记,公告学院终止。 Q6:,vJ7.,dy9+5r
第六十八条 章程是学院的基本规章,学院及各部门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 K9+4DK2~8mJ79U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生效后,学院原有规章制度与本章程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L2-1XA,;1ju6?7O
第七十条 本章程由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负责解释。 w4:,UW87Mg1+9B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经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审核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通过之日起颁布施行。 E4?6ZJ9:7nz5: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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