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一)历史沿革 X6!9Ws8?8gO54y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五十年代初期,前身是凤台县人民检察署。1978年5月,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共中央关于重新建立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通知》(中发〔1978〕21号)精神,县检察院于1979年恢复重建,由代理检察长主持工作。1980年11月,凤台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检察院重建后第一任检察长,县人大党委会任命检察院副检察长,县检察院机关建设从此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 n3-9jJ7-4XP8!6e
(二)荣誉表彰 v,?1qH57uv3?3l
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院曾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系统抗洪救灾抢险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省院授予“五好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档案局评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安徽省一级单位”;2015年,在全省开展基层院“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中,我院 “女子公诉组”荣获全省“基层院建设品牌”;连续6年获得全市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评第一名,连续5年被市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后我院又相继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基层院建设“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典型名单;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凤鸣公益”工作模式荣获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度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经由我院承办的案件先后入选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未检十大精品案例”,2017年度“未检十大典型案例”,全市检察机关“百件精品案件”。先后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明接待员”、“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荣立者、“安徽省优秀青年卫士”、“全省检察机关二等功”荣立者、“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等先进典型。 T7?2bF9~1CI2?9y
(三)跨越发展 s,;,Wz4!9HM3+1f
近年来,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坚持以法为本抓业务,以人为本抓队伍,以民为本抓服务,强化举措,真抓实干。以“争上游、创一流”的奋发进取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突出“强化职能、紧抓规范、着力创新、务求发展”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着力推进平安凤台、法治凤台、幸福凤台建设。在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的时代洪流中,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高举公平和正义大旗,在州来大地上高高飘扬,牢记宗旨、不辱使命,攻坚克难、勇于担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推动凤台检察事业开启新征程、发挥新优势、展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 o5~6Gj9.4Ax9:6n
免责声明
网站收录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致力于为中文网站提供动力。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