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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北京市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通信行业实施政府监督管理职能。

    网站指数:9.3 修复时间:2020-11-11 编辑次数:13 更新时间:2022-10-28

  •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是依法设立的正局级地方电信管理机构。2001年3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

    网站指数:8.9 修复时间:2020-11-10 编辑次数:9 更新时间:2022-10-28

  •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主办: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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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派出机构,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局级单位,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天津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根据授权,依法行使对天津电信与互联网行业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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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3月1日正式组建成立。这标志着我市新的电信管理体制正式确立,全市电信业开始进入多元竞争、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网站指数:9.1 修复时间:2020-11-10 编辑次数:11 更新时间:2022-10-28

  •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河南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协调河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负责河南省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河南省通信建设市场;指导河南省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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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是原省邮电管理局实行政企分开、企业重组、深化改革的成果。根据国家邮电体制改革总体部署,1998年邮电系统先后实行寻呼剥离和邮电分营,组建甘肃国信寻呼有限公司(后整建制划归中国联通甘肃省分公司),成立甘肃省邮政局,邮政、电信专业各自独立运行。1999年,实行电信重组,成立甘肃省移动通信公司。2000年7月,实施政企分开,成立甘肃省电信公司,原邮电管理局继续行使政府电信行业管理职能。200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原邮电管理局基础上筹建省通信管理局。

    网站指数:9.0 修复时间:2020-09-07 编辑次数:10 更新时间:2022-10-28

  •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3月30正式挂牌成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地方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有关事宜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2】17号)等有关规定,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正司局级)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陕西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网站指数:9.5 修复时间:2020-09-08 编辑次数:15 更新时间:2022-10-28

  •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地方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有关事宜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2〕17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正司局级)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四川省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

    网站指数:7.1 修复时间:2020-09-05 编辑次数:13 更新时间:2022-10-28

  •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3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吉林省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

    网站指数:8.1 修复时间:2020-09-07 编辑次数:13 更新时间:2022-10-28

  •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2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地方通信管理局主要职责有关事宜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2〕17号)等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正司局级)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派驻西藏自治区的通信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内设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处、机关党委)、通信发展处(战备应急通信办公室、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电信管理处、通信保障处、互联网管理处等六个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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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于2001年1月5日正式成立,实行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在电信法律法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对新疆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

    网站指数:8.9 修复时间:2020-11-10 编辑次数:9 更新时间:2022-10-28

  •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和原信息产业部《关于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方案的批复》要求,2001年2月22日,组建成立了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网站指数:7.7 修复时间:2020-11-10 编辑次数:9 更新时间:2022-10-28

  •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是依法设立的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家信息产业部的领导下,负责对山东省行政区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网站指数:9.3 修复时间:2020-11-10 编辑次数:13 更新时间:2022-10-28

  •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是广东省通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广东省电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权。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作为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对广东省电信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局级建制。

    网站指数:9.1 修复时间:2020-11-10 编辑次数:11 更新时间: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