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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中学(中山市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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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山市小榄中学(中山市外国语学校) ;地址: 中山市小榄镇永宁永盛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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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中学(中山市外国语学校)简介

中山市小榄中学(中山市外国语学校)位于“伟人故里、中国乡镇之星”——中山市小榄镇,不仅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的唯一一间公办外国语学校,而且是中山市北部重点中学、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 。 S1-5Kx2:,zc9~5N

学校发韧于1740年,历史悠久,校园宽敞,环境优美,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办学业绩显著,特色鲜明,曾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体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教育科学新课程个性化教学试验研究示范学校”“全国诗教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体育特色学校”“广东省青春暖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集邮示范学校”“广东省百佳社团学校”等诸多荣誉。 s3-,zA2+3di9!7J

校内有中国毽球训练中心、中国国际毽球交流中心、广东诗教促进中心、华南地区日本语研修中心和由谷建芬、徐沛东等当代中国顶尖音乐家亲手栽种的“中国流行音乐家林。 O3~6iu2=5tz,-1C

学校秉承“多元发展、人人成才”的办学理念,致力于打造“中国最具特色的外国语学校”“广东省艺术体育教育第一品牌”“广东省设计类人才培养摇篮”“中国技术型大学生源高地”,着力把学生培养成为“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国际化人才”。 Y,-2JQ2!90O,.,Q

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e5!,Xr8~6GM7=6T

第一条 为了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F3-7aW4~3nz3=5Q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山市小榄中学(中山市外国语学校)。 k1:2Di7-4lO6?5C

第三条 学校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永宁永盛路2号。 r4;6p03-9wJ89Z

第四条 学校性质: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举办,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级中学,学制三年。 H5+9Hf65fE5:,Y

第五条 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教学标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z26iP9!6MS2;5H

第六条 培养目标: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为高等院校输送优质生源,为祖国为家乡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h5?6bL2~50h4:4F

第七条 办学理念:多元发展,人人成才。 T2=7wY8?8rA9~,z

校训:勤奋 严谨 求实 创新 U8:5uo5.7HY1=1t

校风:诚信 友善 拼搏 奉献 L,2hT2.8aW7.7S

学风:文明 守纪 勤学 奋进 d8=2jr1?9cg8+6S

教风:团结 敬业 爱生 师表 l9~9ss,;4SU7:5u

第二章 学校运行机制 D6=3EL2.,c017z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学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 n5:,nM,:5Yl18G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责: Y9=8cV7!8Jr5-6r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G8.7CK5;7xv,=9o

(二)执行《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努力提升专业素质。 n5.6vT3+1rS4+9z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章程、发展规划; F,=8lA9=2QX2?3i

(四)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w6;3wo7.,XL,!9i

(五)拟定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与解聘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a4-8Hr4?7xb2!,u

(六)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重大事项; l3~9sD4;,mM5;7K

(七)领导和组织教育教学工作; Q5~,ey9:9GO4.4Q

(八)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K1~5GH2~8jZ32L

(九)依照法律和学校规定对教职工和学生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t5:8eX9.2rr5?8B

(十)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q8;,cL5;7sv8~5e

(十一)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组织与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 P6?6nA5?2Hs,!6v

(十二)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F96hn6!8bh3-2b

第九条 学校党组织在学校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保障学校工作的健康运行。 012VA7;6mo,;4n

第十条 学校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开展副校长选聘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相应的行政、教育教学或后勤管理。 X5;2Oy7=6zH2~3m

第十一条 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设立办公室、教学处、德育处、总务处、艺体处,各处室分设正副主任,由学校制定方案公开竞聘产生,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处室正副主任在副校长分管下分别按其职责开展工作。 X6:4Pr1!6TS2=5r

第十二条 学校各年级设正副主任,各学科设学科组长。年级主任、科组长由学校任命。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年级组的建设工作。科组长负责本学科的教学、教研和学科组建设工作。 W7~5HH5;3ei4.4E

第十三条 学校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就人员的聘用、待遇、奖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的调解意见不满意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O1.3DL3~1ew,-6S

第十四条 共产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 y1-9bk9.,dx37p

(一)学校设立党委、纪委。党委领导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实行监督。 J5:4Yj9=2er3:9x

(二)学校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校团委在上级团委和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引领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协助学校党组织和行政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团员学生积极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L5!7qT,:2Vy65A

(三)学生会是全校学生共同的组织,学生会的干部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在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的任务是团结全校学生自觉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努力做到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 q7!8Fd8+4Vx7;,I

第十五条 学校议事的主要形式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z5~8EV3?5mA4-5k

(一)学校议事的主要形式: 01.2Uz2:5cC1=1N

1、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参加人员为正副校长、各处室、各年级正副主任以及校长提议参加的其他人员,会议由校长主持。行政扩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加强各部门沟通交流、合作与决策。 P8.,jU,~9y02;7x

2、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正副校长,办公室主任可以列席。校长办公会议负责研究、处理、决策学校重大行政事务。 T6=9CB5!2hZ1=6c

3、党委会议制度。学校党委定期召开党员干部会议,传达上级党政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i5+1MK9!6Ok5=5j

(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Q61Vn4-4rU8-50

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充分听取工会、教职工的意见,在学校行政扩大会上认真讨论,提出方案,交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做出决策,并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提请审议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d29KY2!3dM4?6m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每学年召开一次大会。代表由全体教职工推选,每届任期3-5年。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T2?6hl5.1OL2~8o

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主席按《工会法》选举产生。 Z6!7IZ1=9RL9=1E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u4.4pT7:9fG9;,I

(一)听取学校章程制定和修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做出相应决议; Q6?9uY,;1YN6~,h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学校安全方案、财经纪律、劳动纪律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B5;6jA5-2Sb8!5i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J6=5GU86lQ5~7W

(四)参与评议、考核学校行政干部。 n6;3tP3:6qs1;3n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X4+6xh6~6QQ9;6M

第十七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学校建立以年级组管理为主,科组、备课组管理为辅的基层管理模式。 N7=4hy5!4Xu87J

第十八条 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规程》,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发展需要,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机制,努力拓展德育途径,优化德育活动过程,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师生心理健康。 i71gL4.3oM7?5y

第十九条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为纲,学校实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遵循课程改革原则,全面安排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G3,Jz6=3Vg1=7u

第二十条 学校组织教师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加强高效课堂的研究与应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提升教师专业化素养,为教师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扎实的基础。 o3!6wD6;3hY1:,v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每学期进行三次段考和一次期终考试,各年级各学科要结合教学情况,安排天天清和周周清。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生进行精神奖励与适当的物质奖励。 X8~8hK1?6Lf8:6Y

第四章 教职工 q71eI6-7Cw6:7R

第二十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I5?,aX8-6Nw6:7Y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n9?6Os8-9KV3!6A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R96XW9-1EF1?,U

(三)指导学生学习,引领学生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m13Kn5+3wW4;3L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j8+5H05=7gA7.3u

(五)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m9?5kv33qz,~3X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I6:8eg,~,Pb4~3B

(七)根据需要和学校安排,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k8!1gr7-7Uy6?,w

第二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履行下列义务: K3:7tW1?,sP4:5n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A6~4Ox3:9Iw7;7L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任合同,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I2=,rl3.4kk4?3D

(三)对学生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基本原则的教育,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族团结、生态文明、遵纪守法、思想品德、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教育,组织与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E89NK6~3BC32e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X45ru35aM3=9y

(五)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形成家校教育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X1-4zt4!,kU9:,d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Q5~5Qe9?2JW4!1G

(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N9;,He,=3SU9;2v

第二十四条 学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p7:8HH1!1po8:1U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应当尊重教职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教职工校内外学习交流的机会。 y9?2rN6:,vn2!90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岗位聘用制度。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职工都应当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教职工应认真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 c6~9ci8:6bS6?6U

第二十七条 学校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学校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坚持效率优先、一线优先、高三优先的原则,兼顾公平。 C2;9yw4+,yG8!9t

第二十八条 学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教职工的岗位进行适当调整,对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可以解聘。教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或对其奖惩不服的,可依法提出申诉。 V7:8z07:5uc9;1E

第二十九条 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M4.6cj1+6Cd3~7D

第五章 学生 X7?5pU1.4HY2?3T

第三十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主要有: E1+3cs2=,Cp,~2V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g4~2az9=5OW2.2w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W4;8dJ5-6nf2~60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f5-8hu2+8ir56b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k3-4zj59lM3!8N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M8.8ux6-9Y078N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c2:4SP6=,pc2-6x

第三十一条 学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主要有: E87yi5+5xL4.5T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 ,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养成良好品行; k8~2ex21CJ2:7h

(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d,?2nG68cA7:8N

(三)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d1;5KS87iy1=5v

(四)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f6+9ix5-2CC5=70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b6?5eU8+7Co2+,f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k4=8lh3?8af2=8h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应当保证学生休息、文娱、体育和课外活动的时间,不得将学生的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不得额外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学校应当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积极组建社团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开展艺术、体育、科技方面的竞赛和活动。 Q8~6oM6-6UH7?2H

第三十四条 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制度,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障条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检。 X2!8ep4.1wH,!8F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教师家访制度,密切与家长的联系,发现学生旷课、逃学或其他不良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r3;8UF7:4Bd9=7j

第三十六条 学校制定学生奖惩制度。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并予以全校表彰。对犯错误的学生,应遵循“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必要时给予处分。处分等级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学生对处分不服的,可依法向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f17kq9.6Ui2?9F

第六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03.3RC2?6Mn8!4J

第三十七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学校和年级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Y8!,Py7?8Ek7~5H

第三十八条 学校定期召开家委会会议,听取家长们的意见与建议,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各年级定期召开家长会,有计划地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G5:8Th3?1PI1~2J

第三十九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共形象。 n8:7FM2+6vw8=6i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鼓励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参加社区活动。 x1-5qd2~3GM8?2s

第四十条 学校依靠辖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学校聘请干警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 F4:7MX66Ui6-3S

第七章 学校经费、资产管理 I6~8Ez7?4Rh56K

第四十一条 学校经费来源:中山市财政拨款。 Y8?9cM1:2a04?3k

第四十二条 学校财务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山市政府、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教育与体育局、中山市人社局、中山市住建局、中山市审计局、中山市纪委等上级部门的相关制度与纪律,切实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预算、决算、采购、资产管理、纪检、审计的各项规定。 h,.6NB2;1yy5!3C

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体制。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行政扩大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部门财务审批的决策机制;建立校长主管、财务副校长直管、会计统筹内审、各部门监管执行、出纳出款的分级财务体系。 E2;8RI3-7Zy8!,S

第四十四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涵盖财经纪律、决算审核、经费使用审批、报销、物资申购、财物使用等,学校财务制度是学校用款的基本依据。 h3?2Dp1=1QU8!5t

第四十五条 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出纳,建立专业化财务操作机构。 p9=2SW1?5Nh75X

第四十六条 学校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进行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按时按量按规上缴相关财务部门。 t4?,cc,,Jz2~1L

第四十七条 学校的财物管理依循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财、采、管”等权利分立,设立财产专管员,定期组织校产清点,做到帐物相符,杜绝漏洞。建立校产置办、领用、调拨、保管、维修、报损、报废、赔偿等制度,督促各部门管好、用好学校的设施设备,改善学生的学习环境。 D9.1xH9;2Aj3!8o

第四十八条 学校依法向上级部门提供年度预算计划,经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并接受上级纪检、审计、财税、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审计。 y9=7ux9;6YK4;6f

第八章 附则 A2~4gT4~,yH1+,W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p8;7Mw2=1wM2~1R

第五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查核准。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j2?6xY,.2qZ4!4Q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Z1;3gh1?4Nt3~7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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