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福建商会简介
浙江省福建商会成立于2019年9月8日,是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由在浙闽商依法自愿发起组成的社会组织,具有社会组织法人资格。 i3?8UC2=2Bs2;2j
浙江省福建商会的成立,旨在联络在浙闽籍商界精英企业及团体组织,传闽商之精神、聚闽商之合力、立闽商之诚信、创闽商之辉煌。秉承“协作发展、开放包容、务实创新、造福社会”的理念,积极建立在浙闽商之间“交流合作,共谋发展”的平台,以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目的,为促进浙江和福建两地的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m5!8Bl1~3Kg8:5u
目前,浙江省福建商会已吸纳了来自浙江各地的闽籍精英企业会员和团体会员449家,会员企业涉及房地产开发、机械制造、教育投资、文化传媒、医疗健康、通讯电器、网络软件、电子商务、服饰珠宝、汽车汽配、装饰装潢、建材石材、消防器材、超市百货、食品加工、水产海鲜、餐饮娱乐、酒店宾馆、现代物流、进出口贸易、专业市场等行业。已成为浙江省会员较多、实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异地商会,为推动浙闽两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A7:3iz4:1cL2=3y
盛世长盛,未来已来。浙江省福建商会将以打造一流的商会为使命,不断提升商会服务、发展水平,发挥人脉和资本优势,全方位、高层次推动闽商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立足浙江,回报福建,为推动两省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T2=,jm2+,cb6?5M
商会章程
浙江省福建商会章程 N47uS8;,XD3-1n
第一章 总 则 X4~1Un8?3ZX8+2x
第 一 条 本会名称为浙江省福建商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为Fujian Chamber of Commerce,Zhejiang,英文缩写为FCC。 v,+7hx3+1Ug,+1X
第 二 条 本会是由在浙江省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福建籍工商企业及区域团体组织,依法自愿发起组成的地方性、综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具有社会组织法人资格。 b9!7ig63UQ7-8L
第 三 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X3.2rJ8=6Mp1=4Y
第 四 条 本会的宗旨:在党建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秉承“凝聚闽商,协作发展、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科技兴企、造福社会”的理念,坚持民主立会,文化兴会,促商强会的办会原则。密切在浙闽籍企业与政府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增进交流合作,共同繁荣发展,实现行业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促进浙江和福建两地交流和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作贡献。 j1-5AO2?,Ds7!7R
第 五 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工商联,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共浙江省工商联社会组织委员会。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z,+6CA3:7DT,+90
第 六 条 本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6030室,邮编:310013。 b7=7Bk3?5nD83F
第二章 业务范围 k11Yv27Sa8.,x
第 七 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p5!6qz5=9Xh7:1f
(一)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g1:7YU14GT,+1I
(二)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编辑信息刊物,搜集市场信息,宣传两地投资环境,开展业务培训; H4;6mf1-6t06?2N
(三)搭建服务平台,帮助会员增强发展能力;开展招商引资、经济考察、经贸合作领域的商务服务,促进两地经济交流; K3=5qS48bt9;1f
(四)为会员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 X4!6RG6+7mE9~4o
(五)促进会员诚信自律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 p7:3aX9?6gW1:4k
(六)引导会员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N8-3fT2-4lt8+6C
(七)接受登记地和原籍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i6!4eG7-6nB,:4A
本会不得有下列行为: f1?2tg6-8Ga2-,b
(一)违反章程规定,擅自扩大会员范围,将不具备入会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吸纳入会; U7;9pk5.8OK9=,a
(二)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向会员强行收费或者摊派; s2;2U03+10C9.4Z
(三)利用异地商会开展不正当的经营活动,牟取私利,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M6=8tN54Ry8?2b
(四)设立地域性分会; p2;7BS47bS2.4A
(五)违反规定聘用在职机关工作人员或退离休党政领导干部在异地商会中兼职; C5+4hN3!7mb7+9o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r2;,op3:3tM1-3m
第三章 会 员 i5;7fP2=9GN7?8X
第 八 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 W5~6ES7-5Mt3.7N
(一)凡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福建籍人士投资创办的各类工商企业、个体经营户,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g2~7RH8?8Nm1+9v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有关社团,经申请批准后,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J2-70T4:7jD4:,P
第 九 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y3:6zx1~5sE1-9Y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B2!7ip9-9wG8;7V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i,=3QB,~8mm2?5s
(三)社会责任感强,诚信经营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 a4-,oX9+5fe71z
第 十 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a,~8Pw6:3Hk,+1O
(一)填写会员登记表,提交入会申请书,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H6+3Xf8+2qO3:7B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W5+5BN2?7mf,.5i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成为本会正式会员。 q2;1xQ2;8vY2~1t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l1~4PZ2;3XN6;9P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Z5-5zE2.3eq3!7F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T67pX6~6Jn7!2n
(三)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与监督的权利; W7~4Zk1~5Dg4:6e
(四)请求本会协助解决企业共性或个体问题,为会员排忧解难并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T6~2Kc,6kz8:6M
(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I8=4AO4+6dy,~1M
(六)会员平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g,:3zK7.3xB4-,T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o95NZ9:5Zx6=4b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本会有关决议; q3~2VN2+9Px7-,a
(二)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m8?8mm6-1Yf9~2B
(三)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会员不组织、不参加有损于政府和本会形象的一切活动; e4!6HP1-9xc5;8x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a44DL,-,CE3;2h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自愿多缴不限。 r5-2dK46ec8?8r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超过规定时间(一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p3.7RX2;2eb2~3W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除名。 N4;1NZ1~6KY6?7n
(一)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不能履行会员义务的; f,+,nt9-7RU5+6c
(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 E1!2bC1?3pT47O
(三)个体言行对本会名誉、权益造成重大损毁的; K,!2B08.9Ts1-7w
(四)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w6-3Ra6=6Vj43j
(五)其它严重行为。 Y4!3Rv6:2AO1=7u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任免 h61pq,=1Kh6!8D
第十五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O1!9zG1?7qF,;60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J,:6yP71ZV2~6G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和监事; B3;6YP4!5XK2?3S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R1?2FB,+5DR6.4M
(四)决定终止事宜; H2=2BS58OL8.7w
(五)制订或修改本会会费标准; f,:5pO7?,is8=8o
(六)审议本会年度经费预决算; g6~8GR7?9Rh4.8U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h9-3Iy1=5iN4!8D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S8+3yd4+4jQ3;,K
第十七条 凡是有换届选举事项的会员大会,会前15天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必须对会员资格和人数进行确认,并经监事会审核。 N1!,of67rZ1=8C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定会议纪要,并由监事会签名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p3.9Rs5-5ts9!6N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每届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q9!7qK7-7kn1:6B
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成立由理事代表、监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专门选举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负责提名新一届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会长候选人必须是上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审核把关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t5-3AF7-3Gc,:8G
换届选举工作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含党建领导机关)等监督指导。 i3:5lR7=6yu3?4z
第二 十 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u,5kh4?4ot1?6h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会员大会确定。理事会的职权是: l3!3aG1=3lO2-,r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Q5.8Dy4:8ku73y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S7=4JZ8!1lc5.6p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Z8:9Qu85tm9.7X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l7~2Uz7=3vZ2;3p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H8=2eq2!8sV4:7B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k2=,Mb9+5xt2.9S
(七)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Q7-9nW8:3wf7-3h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p380D2;,VA6=2u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T7!7PR,?,Lq1.3a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J,;9Ed8;5pG1.8b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N4.2PP,;3Ae1.7Z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O2.3jO6?1nB2-8k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会长和监事长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会员理事公告。 e5:9Nq8-3vi9;,r
第二十五条 本会必要时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超过100人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i4~2ie78vl,?6u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理事会与会员大会任期相同,与会员大会同时换届。 h5?8wy6+6so1=7i
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换届,应当在会员大会召开前由理事会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党组织代表和会员代表组成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大会召开前1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 u6!2Ua1!7dX2-8o
第二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须由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b1=9pZ1~6Wu8-2W
第二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a5-,RC5=5fy43c
第三 十 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n3!4yI6+5tm2~6x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D,~,0p9:4jZ94P
(二)组织协调能力强,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群众基础好; l6?8dt92dT1!7K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O1;5OQ3;7Qm2:8R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O7-2Sg,=5al7+6i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G22Kq5?9QM,;,G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K8?,hd1.6tF7?,t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再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f8.1CS9~1jX9!,z
第三十二条 本会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任期5年〔本届期满,会长不得连任〕。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任职。 s1+4iN3=2rM92C
第三十三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由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可由本会副会长或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担任,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职秘书长不得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 j6+,CM6-7sS,=4t
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E6!6Lu5;3Dn3;7y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 k5~3LB7:3lv1,u
第三十四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T4:,pl6?5fv9?,j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A,?1JB98sZ,?4l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a21gB3~9ui,!9h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书,参与有关重要活动。 D,:3cf4:7LQ,=5C
第三十五条 本会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D,:1fk1+,ZL2!7X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A67BA59uj7?1M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P,-2iN,+8yt8?4X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Z9:,WV1+5g01?5S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e94SI1?9Sc6!7k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H8+4HG7=,iv6:9o
第三十六条 为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本会设监事会,监事会人数不少于3人。监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会员大会确定。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任期和任职条件与正副会长相同,监事会工作由监事长主持。 g6+8Fh91AZ,=3K
本会理事、秘书长、财务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监事。 O4;6Io7~7aa47O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z,.8Fs98Ge1.1s
(一)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f1:7YD3-9Wb5?2N
(二)监事列席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疑和建议,并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Y52Ph89PK8=6J
(三)监督本会负责人工作,对严重不称职的负责人,可提请理事会予以罢免; W8~8UY,:3GK7~3L
(四)监督本会的财务管理。有权提请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本会的开支情况进行审计; b6+8Fp6.2KG1.5g
(五)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等。 l9!8KJ1+2Mt1!6S
第五章 党组织建设 k5;1nD4;1W01~7J
第三十七条 本会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组织。 C1=8DC2!,Ay8-6q
第三十八条 本会党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本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人选报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审批。 d8.9ub6=6Xn71L
第三十九条 探索建立开放式党组织和党小组,对党员有3名以上,但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足3名时,建立功能型、拓展型党组织。 A6+9Vb2~2Te,1H
第四 十 条 本会换届选举时,应先征求本会党组织意见;本会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b,=3zX2?9WY4;8o
第四十一条 本会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支持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 04=8BO5=1KE,!8i
第四十二条 本会支持领导班子与党组织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有关活动邀请非党员的本会负责人参加。 K9:1Xf,=5Ci7.1W
第四十三条 本会支持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L6:3So,-7zU6:6S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在本会发挥以下作用: L8?9Vs2-3nU74k
(一)引领政治方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会中贯彻执行; M3?8lT8+3gi,:7Z
(二)引导监督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G,!8JA1~3vv2=1Q
(三)支持本会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a7-6PF,:7by8~3t
(四)参与本会重大决策; V4-4Jq5:70r9:4u
(五)做好本会从业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A9!5DR,~4Go3~2X
(六)加强自身建设,领导本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 W5.2yv2;,xL5-5z
第四十五条 本会党建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经理事会同意可在本会会费中列支。 q4.1uz4?6bM9!6F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n2;1vm58Dx,+1l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 I9?9Si1!9Fj9!2S
(一)会费; F5?9Fl18fL1-1D
(二)捐赠; d97xM4=3HU2+,n
(三)政府资助; A32Kt5+,Am9.8D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N9:3nk9;2JZ7:,B
(五)利息; u2.5wG3!9wG77s
(六)其他合法收入。 W7+4ND8+2qZ7=6J
第四十七条 本会按本《章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的制订或修改,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R5-6wX3-4OU9;3i
第四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L9+9WV6~6kB4~1n
第四十九条 本会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M7-,az9!1MU4;,w
第五 十 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监事会的监督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q8=3Te3~2sh46N
第五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x7?9KL4.2Fd,~4l
第五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具备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z7;,qk9.1QN8=4o
第五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h1~8Is6:8hx,,X
第五十四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L2-4ul5.3KY9:5T
第七章 诚信和自律建设 H5~7hi4=7tB9~,R
第五十五条 本会遵循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办会原则,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作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协商处理内部事务。 g2+9Zb5.9CP4.3N
第五十六条 本会聘请具备资质的会计中介机构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应向全体会员公告。每年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并按要求在年检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d8+5pi1-2Ng7!5B
第五十七条 本会按照要求履行重大事项报告的义务,实行信息披露和会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诚信建设,主动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 c5+1jV6.8Al8~9Q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h3;,vz3-8Bv4~6n
第五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01+9V09-7Bj1!1I
第五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p8?4Kl3?9bR2:2u
第九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Y87eG8~2NE97x
第 六 十 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w,~8MC6:4Vt3!4d
第六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J42v09!4TY7=8v
第六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p3=7Eo6=2BC9=1f
第六十三条 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L3~3st,-7cy9?,y
第六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或者捐赠给宗旨相近的社会组织。 n6?5zH2?6YY5:3I
第十章 附 则 04~2R04-6ZX3+7V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经2020年11月15日本会第一届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o7-6oY5-5ht9-6O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s6;7Rs2~,ZM8!5k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Q1=5QR3:5Ry3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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