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简介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Y7;8Rx7:2xY5,g
一、主要职责 l7;2Vq7=2Rj3:9W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供排水、城市公交除外)和园林绿化、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i7+4Qu6!6ax5:8M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计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y,!5lw7;8zn4.5G
(三)承担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制定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全市地方补充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o3.4UP8.3YU9!8p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城镇房地产开发和住宅建设;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及房地产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R9.1X02=9nw8;6P
(五)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核发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组织项目竣工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制度的有关工作。 J7.7BV6~8i09.7D
(六)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组织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和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M6+6jt7-6JB3+4a
(七)承担市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和指导各县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各县城镇建设工作,会同编制市区城市中长期建设计划。负责城市市政道路、燃气、园林、城市绿化等公用设施建设计划的监督实施。负责对占用市政公用设施的技术审核。负责城建监察及城镇规划建设档案的监督管理。 m2!8JG7-4pO6?9n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t6+3Uc4;3Ip6-5z
(九)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W6-1TC1=4QR63Z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Y6;2Vm6!9Jz6-3A
(十一)承担贯彻执行市级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推行,负责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w4=9xe9:6VC6;3K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国内外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同,指导和协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 q2.,QY7~2ju2~1x
(十三)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级住房和建设系统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M8~2Iz,=3ly5;3X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V4,sw4=7uR36R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w8:,uC,;1gU1~,q
二、机构设置 j6:2VG2=9Sz3~2i
二一、内设机构 e8.,cK34Gd4+1l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以及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等职责。 U3~7Wv4~1nG,!5l
(二)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处理和外事;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及督查;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管理文书档案和指导城镇建设档案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机要和保密工作。 W2~6vl1:,Cd7!7L
(三)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计划生育、知识分子、离退休工作;组织编制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指导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行业职工培训;指导各类培训的资格审查和培训办证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t1-1eR,+6xI,?1t
(四)计划财务科。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发展规划;承担局统筹利用外资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年度城维费计划并对城维费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指导;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的内部审计;参与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并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及信息工作;综合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报批;负责局对外经济合作。 V7;8ID2;2Cg7-1W
(五)政策法规科。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与改革的政策研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城建监察的监督管理。 v28Wk,?8Jp,:2K
(六)行政审批科。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相关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并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对建筑类企业、建设类企业及中介机构的资质和特许经营资格的初审、上报工作;参与对上述企业机构及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q8.,fl7+2jQ7=8j
(七)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科。拟订住房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和监督全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保障工作。组织编制国家、省、市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商品房预售、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系统内房改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屋维修资金以及白蚁防治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o16qd7-3tw9.6x
(八)建筑管理科。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投标、工程报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施工现场、合同、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及施工许可证核发和组织工程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招标投标代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代理、工程担保等中介机构资质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建筑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进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执业行为进行验证备案和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市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工作;组织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筑技术进步、工程标准、工程定额、散装水泥推广使用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全市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承担市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q9:3nz48Mf8+7S
(九)科技与消防科。组织拟订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全市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执业人员资格管理;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全市建设工程的防震设防工作;组织国家及省重点项目、政府出资的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房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负责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产品认证和推广应用;承担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b5:1ZW59Pi2.3k
(十)城市建设科(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发展以及重点工程建设;拟订全市城市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控规和专业规划的审核;参与城市公交客运线路调整和场站建设及调整的审核;负责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城市雕塑、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组织市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参与市区房屋、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批;参与市区房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以及房屋、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组织并监督管理市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负责市区城市道路挖掘、恢复和施工占道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线的建设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占用市政公用设施的技术审核;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燃气企业的资质认证的管理工作;承担局招商引资工作。 l7=1nZ5+9XE9!,W
(十一)城市公用事业科。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城市公用事业有关政策、办法以及相关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编制全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战略、行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公用事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及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工程进度;负责城区涉水项目的组织建设工作,参与水系统和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PPP方案审查;负责管理城市供排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负贡城市燃气的行业和经营管理;制定和贯彻市政公用事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公用事业科技项目评审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指导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 o6~6Xr32EM7+2O
(十二)村镇建设科。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省、市重点小城镇总体规划的评审和报批工作,指导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通用设计图的推广、建设质量管理、危房改造以及农房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指导村镇房屋和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村镇统一开发建设、村容村貌、环卫与绿化工作;指导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小城镇的建设。 O4+2fx7:1pj4!7H
(十三)安全管理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消防、防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应急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拟定安全工作计划、管理目标和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一岗双责”和隐患整改的落实,依法查处安全违规违章行为;组织建设系统和建筑行业安全伤亡事故、违规案件和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负责报送有关安全报表、资料,建立和管理安全档案。 f3;,jq7=3Fx4~3A
二二、下属事业单位 v6:1Bg5+8tQ1-8s
(一)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承担城区内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交易、房地产市场监管等辅助和服务工作;承担城区内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承担发布房地产信息、提供房地产信息服务及相关政策咨询的工作;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参与市本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城区内房屋安全鉴定备案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物业行业监管的辅助和服务工作;负责监测房地产市场,分析预判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负责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开展白蚁防治研究和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城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备案;完成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O7=8jl9~3Tp3.2m
(二)内江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承担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的相关技术标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城市园林生态保护和修复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园林城市创建事务性工作;承担直管绿地的日常管护改造提升工作;承担直管绿地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运用工作;承担直管绿地植物病虫害预报、防治工作;承担直管绿地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园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过程监管工作; g56ft5:2SD2!3D
(三)内江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参与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地方性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起草工作;协助开展市本级房屋征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强制执行申请等工作;参与工程建设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投诉、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参与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条件勘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安全文明施工投诉处理等工作;参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完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配套政策工作;参与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专项规划工作;承担办理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及安装前的备案、使用登记、安装(拆除)告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中的数据信息统计、档案资料管理、信访调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市本级城市更新项目的统筹协调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心城区重点片区项目策划、组织实施以及协调杆管线改建等工作;参与片区内项目引进工作;承担省、市级结构优质工程、优质工程创建指导工作,参与市级结构优质工程、优质工程评选等工作;承担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指导工作,参与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承担本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本地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文件的网上备案审核、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补办、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率测定、建设工程造价有关问题的咨询、定额解释、造价纠纷调解等辅助工作;参与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建设行业各类人员培训、建筑行业技术工人水平评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测试、建筑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考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能力考核、建设劳务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等指导工作;参与本市建设行业对外合作培训与技术交流工作;承担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护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承担全市的城乡建设档案工作技术指导工作。 e2?8EG7.1Mq56Y
(四)内江市城市公园管护中心。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公园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辅助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处理占用、损毁绿地或设施的辅助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的绿地监测,开展植物病虫害预报、防治工作。承担园内动物的饲养繁殖、疾病防治及建档保护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古树名木、历史建筑、历史文物的建档保护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旅游景点的管理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维修、管护等工作。管辖范围内防火防汛、卫生保洁等日常管理工作。 I9.,nK9.8aP9;,w
(五)内江市市政设施建设管护中心。承担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护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系统、路灯、夜景亮化、防洪堤、挡墙护坡、道路交通标志牌、标线和护栏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管护及维修工作。完成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N2-5JG5+7PG9~3c
三、联系方式 K9=6dE3.8QL21W
办公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仁爱路274号 K1-6ya61ts7~8b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 X5=6ag8:6Ez4.7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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